嘉蔭縣應急管理局

嘉蔭縣應急管理局

嘉蔭縣應急管理局是嘉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嘉蔭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縣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蔭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嘉蔭縣恐龍大道東25號433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省、市、縣直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三)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四)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委、縣政府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指導協調嘉蔭縣消防救援大隊、嘉蔭縣森林消防大隊、銜接駐軍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籌全縣部分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負責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依法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縣級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政府和省市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辦、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承接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交辦的露天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任務。依法監督檢查露天煤礦、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上級機關和縣政府委託,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拔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鄉(鎮)做好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擬定並組織實施撲大火預案;分析研究森林防火規律特點,負責確定森林防火期和防火戒嚴期、森林防火界限和重點森林防火區;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森林防撲火工作;負責確定森林火警、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特大森林火災災害程度和撲火損失費用;負責國投森林防火基本建設項目;負責防火設施建設計畫和防火機具、設備購置;負責確定自然災害的災害程度及抗救損失費用;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委、縣政府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草原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縣森林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場(所)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值守、政務值班、重要文稿起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文、業務檔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兩辦督辦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考核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配合上級開展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招錄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公務員、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和臨時工招錄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培訓和“三項”崗位人員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行政審批工作。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承擔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生產地方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擬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聯合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受理12350舉報電話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應急救援和自然災害防治股。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機構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災捐贈社會動員機制,依法有序引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統籌全縣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拔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協調嘉蔭縣消防救援大隊、嘉蔭縣森林消防大隊,銜接駐軍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及科普知識宣傳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震、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和颱風防禦工作,協調指導重要山水林田湖草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簡政放權、招商引資等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應急管理系統行政權力規範運行等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消防地方性法規、縣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協調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直屬單位

(一)嘉蔭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根據嘉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成立嘉蔭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的通知》(嘉編髮〔2009〕5號)檔案要求,嘉蔭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主要職能如下:
1、負責對各生產企業的安全培訓、安全教育、“三同時”等執法監督檢查。
2、依法行使對礦山企業安全執法監督檢查。
3、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格、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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