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興公民身份證申領辦法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按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嘉興戶口是由嘉興市各派出所戶籍視窗、辦證中心受理辦理。審批事項 戶口辦理 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服務部門 治安支隊 收費金額 不收費 受理方式 視窗受理 事項...
嘉興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是由出入境管理局受理辦理。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五條 2、出入境收費標準查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正在服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擴大了證件發放範圍,法律規定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可以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也可以根據自願,申領居民...
嘉興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是由嘉興市本級及各縣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點受理辦理。設立依據 1、《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國務院第93號令)2、《中國公民...
嘉興公民變更民族成份指南由各派出所戶籍視窗、辦證中心受理辦理。設立依據 《關於嚴格執行變更民族成份有關規定的通知》(民辦(政法)發[2009]121號)申請材料 1、...
嘉興往來港澳通行證簽發由嘉興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辦理。設立依據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六條 申請條件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2005年9月20日,公安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從...
嘉興市民政局 法定期限 60工作日 受理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五條第一款: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辦...
申請材料 居民戶口簿、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流程 1、民眾接到通知後,公民本人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到指定的地點辦理申領手續。2、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