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

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一般指本詞條

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

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會若干人組成。因無區市設定,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常委會秘書長實行任命制。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名額各屆不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性質:組織機構
  • 地點:嘉峪關市
  • 屬性:非營利性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1980年5月29日,嘉峪關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依法選舉產生了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的設立,改變了原來由人民委員會行使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和執行機關的雙重職能的地方國家機關體制,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發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重要措施。
1980年5月設立市人大常委會後,設立秘書處和政治法律、財政經濟、科教文衛委員會。常委會信訪工作由秘書處人事科代辦。
1980年7月20日,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頒發“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信訪室”印章,規格為市級。
1981年7月4日將秘書處改為常委會辦公室,設秘書科、行政科、信訪室,在秘書長領導下,參與政務,管理事務。
1987年2月25日將3個委員會改為政治法律、財政經濟和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1992年9月5日常委會增設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
2002年全市機構改革,各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2008年,根據工作需要,批准增設了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常委會共有1個綜合辦事工作機構(辦公室)和5個工作機構(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和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主要職責

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人大代表出席時,方能舉行。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市人民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在本地區的遵守和執行。
2、審查和批准嘉峪關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
3、決定嘉峪關市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4、選舉並有權罷免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5、選舉並有權罷免嘉峪關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
6、選舉並有權罷免嘉峪關市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罷免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7、選舉並有權罷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8、聽取和審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9、改變或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10、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11、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證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12、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13、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14、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現任領導

王進平: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韓峻峰: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侯強: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焦多宏: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一級調研員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