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20年6月19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幹部大會召開,宣布省委關於嘉峪關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任職決定:孫光慧同志任嘉峪關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提名為市監委主任候選人。
2020年7月6日,根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調整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相關規定,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馬慶因工作變動辭去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2020年7月6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調整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嘉峪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相關規定,嘉峪關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由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孫光慧代理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監察改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一、在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
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監察範圍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
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
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市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
直屬事業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五審查調查室至第六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此外,設有信息技術管理中心、案管服務中心等直屬單位。設有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
組織部: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黨章黨規黨紀、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紀檢監察政策理論和先進典型等宣傳及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嘉峪關廉政網及新媒體信息的發布工作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派駐(出)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研究、分析和報告聯繫部門(單位)政治生態情況,指導、檢查、督促派駐(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承辦應由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並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提出處置建議,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開展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工作,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聯繫派駐(出)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協助組織部門做好考核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五至第六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構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報市委和市紀委監委批准或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審理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市紀委監委需要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案件;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受理並處理申請國家賠償事宜;承辦市監委給予的政務處分的解除工作;負責市監委調查的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工作。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巡察機構、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所有幹部,市屬企事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組織開展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巡察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紀檢監察幹部廉政檔案;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張學勇
副主任
馮宜君、張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