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米德

喬治·赫伯特·米德 [George Herbert Mead 1863.02.27-1931.04.26],男,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的南哈德利,美國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及哲學家,符號互動論的奠基人。

1863年2月27日生於麻薩諸塞州南哈德利。1888年哈佛大學畢業。1891-1894年任密西根大學哲學和心理學講師。1894—1931年任芝加哥大學教授。教學速記稿講稿由學生編成四本文集,《現代哲學》(1932年)、《精神自我和社會》(1934年)、《19世紀的思想運動》11936年)、《行為的哲學》(1938年)。1931年4月26日去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喬治·赫伯特·米德 
  • 外文名:George Herbert Mead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南哈德利
  • 出生日期:1863年2月27日
  • 逝世日期:1931年4月26日
  • 職業: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哲學家
  • 畢業院校:哈佛大學
  • 代表作品:《現代哲學》
人物生平,主要著作,主要成就,

人物生平

他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的南哈德利(SouthHadley)的一個新教牧師家庭,因心力衰竭逝於美國芝加哥。他在家中排行第二,還有一個姐姐。父親是奧伯林神學院教授,1879 年,米德 16 歲即考入其父所在的奧伯林神學院,1883 年獲文學士學位,在校期間,他對文學及歷史也有興趣。因為父親在 1881 年早逝,米德讀完大學後便任國小教師,但任期僅 4 個月,因為他將課堂上擾亂紀律的學生開除。1883-1887 年夏,任鐵路勘探工和家庭教師餬口。1887 年入哈佛大學攻讀哲學,師從帕爾默(George H. Palmer, 1842-1933)和羅伊斯(Josiah Royce, 1855-1916),他也學習心理學、希臘語、拉丁語、德語及法語。有趣的是,雖然當時 W.詹姆斯當時也在哈佛大學任教,並且米德還作為詹姆斯的孩子的家庭教師住在他家裡,但米德卻未在他門下學習。1888 年,米德獲哈佛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888 年米德赴德國萊比錫大學攻讀哲學和生理心理學博士學位,在這裡,他受到 W.馮特和 G.S.霍爾的影響,尤其是馮特的“姿勢”(gesture)概念後來成了支撐符號互動論的中心概念。在霍爾的推薦下,1889 年春米德又轉到柏林大學繼續生理心理學的學習。1891 年 10 月,他和朋友的妹妹海倫(Helen Castles)在柏林結婚。1891 年,密西根大學邀請他任哲學和心理學副教授,以代替因到德國弗萊堡攻讀博士而離開的塔夫斯(james hayden tufts, 1862-1942),此後米德沒有繼續自己的博士學位。米德和海倫的兒子出生於 1892 年,後來他成為一名醫生,並和塔夫斯的女兒結婚。從 1891 年秋到 1894 年春,米德一直在密西根大學執教,在這裡,他結識了 C.庫利和 J.杜威,並和後者成為好友。1894 年,杜威經塔夫斯推薦出任新成立的芝加哥大學哲學系主任,受杜威的邀請,米德也來到芝加哥大學任哲學系助理教授。1902 年升任副教授,1907 年任教授直至去世。

主要著作

米德生前從未出版過著作,米德去世後,他的學生把他的講稿和文稿編成4卷文集:
《心靈,自我及社會》(1934)
《當代哲學》
《十九世紀的思想運動》
《行動哲學》

主要成就

在芝加哥大學期間,米德受到機能主義運動和早行為主義理論的影響,從而涉足社會科學領域,研究自我理論,是 20 世紀最重要的自我理論家之一。米德生前從未出版過著作,米德去世後,他的學生把他的講稿和文稿編成 4 卷文集:《當代哲學》、《心靈,自我及社會》、《十九世紀的思想運動》和《行動哲學》。
米德以其符號互動論聞名。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是以“符號”為媒介的間接溝通方式,以此方式進行的互動即為符號互動論(Theory ofsymbolicInteraction)。與 J.華生的機械的條件反射式的行為主義不同,在米德看來,人的行動是有目的的、富有意義的。許多社會行為不僅包含了生物有機體間的互動,而且還包含了有意識的自我間的互動。在人的“刺激 - 反應”過程中,人對自己的姿勢可能引起的反應有明確的意識。當一種姿勢對其發出者和針對者有共同意義時,它就成了“有意義的姿勢”,即符號。人類互動與動物的重要區別在於:動物只能通過無意義的姿勢,即記號進行互動,而人類既能通過記號又能通過符號進行互動,正是符號互動把人與動物區別開來。米德自稱是社會行為主義者,認為象徵符號是社會生活的基礎。人們通過語言、文字、手勢、表情等象徵符號進行交往,達到共同理解。社會意義建立在對別人行為的反應基礎上。他重視日常生活情境中人們如何交往,如何理解社會關係。米德的符號互動論在心理學界及社會學界有較大的影響,成為 20 世紀 20 年代美國社會學中一個重要學派。
米德認為,人類還有一點不同於動物,即人有“自我感”,亦即具有心靈的有機體能夠成為其自身的對象,人可以和自己交流。米德認為,一個人如能接受他人的態度,像他人一樣扮演自我角色,那么,他就達到了“自我”的程度。實際上,在人的發展過程中,人可以獲得許多自我,第一個自我均代表了一系列從不同的社會群體中獲得的單一的反應。例如,存在著家庭中的我,學校中的我,能夠相互影響的其他群體中的我。自我的概念是兩種“我”(“I”和“me”)的結合體。“me”是指通過角色扮演而形成的社會中的自我,“I”是指並非作為意識對象的獨立個體。米德認為,“自我”源於社會相互作用,象徵符號在其發展中起重要作用。兒童並不具有天生的自我意識,而是在對語言等符號的學習中理解和掌握他人扮演的角色,並獲得社會反饋,從而學會把自己作為客體的思維,產生自我意識。自我的發展經歷 3 個階段:
模仿階段:發生在 1 歲以內,在這個階段,孩子和他的母親進行手勢交流,母親是孩子的重要他人,即生活初期經常來往並對自我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人,母親的拒絕與孩子的受挫——孩子知道母親的期待是什麼;
遊戲階段:2-4 歲之間,孩子們扮演他人的角色遊戲,並通過遊戲來實驗重要他人所期待的態度和動作,在這個時候,孩子開始把自己看做是社會客體;
博弈階段:發生在 4 歲以後,開始與家庭以外的許多團體發生關係,把家庭看作是自己生活在其中的一個群體,並關心非家庭 - 社會期待與要求 - 一般化他人期待與要求。
米德認為自我意識或認知本身只能經由假定他人的位置而獲得。個人的認同植根於早期的社會化過程,早期社會生活確立的認同,如性別、自我是主要的認同,在以後的社會生活中改變較難。米德的自我理論對於建立在當代人本主義心理學基礎上的現代自我理論,特別是對 C.羅傑斯的個人中心理論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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