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艾略特(喬治·愛略特)

喬治·艾略特(英國作家)

喬治·愛略特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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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艾略特,英國作家。原名瑪麗·安·伊萬斯(Mary Ann Evans),1819年出生在華威郡一個中產階級商人家庭,19世紀英語文學最有影響力的小說家之一。與薩克雷狄更斯勃朗特姐妹齊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喬治·艾略特
  • 外文名:George Eliot
  • 別名:瑪麗·安·伊萬斯
  • 國籍英國
  • 出生地:英國華威郡
  • 出生日期:1819年11月22日
  • 逝世日期:1880年12月22日
  • 畢業院校:貝德福德學院(倫敦大學皇家霍洛威學院)
  • 職業小說家
  • 代表作品:《亞當·比德》、《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米德爾馬契》等
  • 主要成就:英語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
  • 性別:女
人物簡介,寫作特點,作品賞析,外貌描寫,內心描寫,作品列表,長篇小說,其他作品,出版圖書,綜合評述,矛盾統一,向善本質,

人物簡介

喬治·艾略特,原名瑪麗·安·伊萬斯(Mary Ann Evans),出生在華威郡一個中產階級商人家庭(父親曾是木匠,後暴發成為房地產商人)。三十幾歲時,她因翻譯工作而開始文學生涯,之後還擔任“西敏寺評論”雜誌的編輯;在此期間經由介紹,她認識了一生的摯愛劉易斯(George Henri Lewes),劉易斯已有妻室,但艾略特依舊不顧外在壓力,與其同居;兩人隨後遷居德國;回國後,雖不見容於當時社會,但兩人仍恩愛幸福,在工作與生活中,相互扶持。
喬治·艾略特
喬治·艾略特
由於曾在兩所宗教氣息濃厚的學校就讀,艾略特受宗教影響頗深;平日最喜研究語言,拉丁文法文德文義大利文希伯來文希臘文皆能通曉。她一生篤信宗教,卻依然極富懷疑精神,一八四一年,隨父遷居考文垂,結識自由思想家查爾斯·布雷,受其著作影響,艾略特遂放棄基督教,強烈質疑宗教。因之,在其著作中,偶見其對宗教的理性批判。因為愛人劉易斯的鼓勵,艾略特年近四十歲才開始寫作,發表文章於雜誌上;一八五九年,才真正發表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亞當·比德》,這部小說一年內再版了八次,受歡迎程度不在話下;一八五九年以後,她發表了兩部極為成功、著名的有《織工馬南傳》與《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奠定了在英國文壇的地位。之後,一八六三年的《羅慕拉》,一八六六年的《菲力克斯·霍爾特》,一八七二年的《米德爾馬契》,一八七六年的《丹尼爾·德龍達》,更是經典之作,成就非凡。
艾略特情感路上有深刻真摯之真情相伴。愛人劉易斯對其影響甚鉅,二人摯愛彌堅,一八七八年,劉易斯去世,艾略特痛不欲生,但仍發奮完成愛人之遺作;兩年後,艾略特更下嫁小她二十歲的約翰·克勞斯(John Cross),二人情深意濃,但艾略特卻在同年十二月便病故了,結束了她平凡卻又豐富的一生。

寫作特點

喬治·艾略特是位描寫的大師,她不僅擅長描寫人物的外貌,而且擅長描寫人物的內心。這些成段的細緻入微的描寫把她的人物一下子拉到了讀者的面前——真實而親切。著名批評家阿巴·伍爾遜說過,多蘿茜“是所有小說人物中最美麗,最高尚的女主人公。”讓批評家得出這個結論的恐怕少不了小說中對人物外貌和內心的描寫,
喬治·艾略特所塑造的人物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而不像有的批評家所說的是“狹隘的維多利亞時期道德教條”的傳聲筒。作者本人也曾辯解說:“我的作用是美學意義上的陶冶,而非充當教化的老師——我的目的是要喚起社會道義所呼喚的高尚情感,而不是為社會規定什麼。”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注重的是其藝術感染力而不是別的東西,而且她出色的人物塑造技巧使她達到了這一“目的”。然而,正如另一位英國小說家伍爾芙所說,“專心閱讀喬治·艾略特,就是發現我們對她了解得多么少。”更多地了解這位作家,更好地領略其作品的藝術魅力還有賴於廣大讀者的悉心閱讀和專家學者的深入探討。

作品賞析

喬治·艾略特在人物話語設計方面可謂是匠心獨運。小說《米德爾馬契》所寫人物眾多,要讓每個人物都有自己的話語風格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作者成功地做到了使人物話語風格各具特色,成為人物塑造的主要手段。

外貌描寫

關於多蘿茜的外貌,作者寫道:
布盧克小姐(即多蘿茜)有一種美仿佛會因樸素的衣著而更加光彩照人,即使她穿著義大利畫家眼中的聖母瑪利亞穿的那種平淡無奇的上衣,她的皓腕和玉手也會顯得美不勝收。她的身材,姿態和輪廓皆因衣著樸素而更顯優雅,高貴,和小地方大紅大紫的時尚相比,她就像當代報紙上的一段《聖經》引言或某位古典詩人的一段詩文一樣清雅,樸實。
這段外貌描寫里,作者巧妙地運用了反襯和類比的手法來形容這位與眾不同的姑娘,描寫的是外貌,突出的是神韻。我們知道,中世紀甚至是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畫家們筆下的聖母瑪利亞總是穿著色彩灰暗,式樣寬大簡樸的衣裳,正是這種樸實無華的衣著才能反襯出她的聖潔和光輝。用藝術家畫筆下的聖母瑪利亞的衣著來形容一個普通的小鎮姑娘無疑具有不同凡響的修辭意義。我們不僅看到了這個人物的外貌,更會意到了這段描寫在宗教意義上和世俗意義上的指涉。為了表現多蘿茜身上“脫俗”的風貌,作者把她和流行時尚的對比反差比作《聖經》和古典詩人的語言風格和當代報紙的語言風格之間的差異。這一類比同樣超出了單純的外貌描寫,而突出了人物的神韻。作者不僅在描寫一個天生麗質的年輕女子,還要寫出她的品味,她的教養,她外化了的精神世界和她與生活環境的不和諧處。這段描寫給多蘿茜這個人物定下了一個基調:美麗,樸素,超凡脫俗。
在描寫多蘿茜的內心世界時,作者有意無意間暗示了她所生活的社會環境以及教育背景在她的心靈上留下的印記,並揭示出她的思維判斷方式所具有的非邏輯性:
多蘿茜能大段地背誦帕斯卡的《思想錄》和吉羅姆·泰勒的宗教著作。她以基督教的思想關照人類的命運,覺得女性在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上下功夫簡直是不可理喻的。她認為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又注重穿著打扮又關注有永恆意義的精神世界。她的內心裝滿了理論,她天性渴望高深莫測的理念,當然也包括在提普敦教區她的行為準則。她追求事物的強度和崇高,萬事萬物只要具備這兩個特點,她就會不顧一切地去追尋;她甚至會為之獻身……
文中提到的《思想錄》是帕斯卡頌揚基督教和基督教精神的著作,吉羅姆·泰勒也是有名的宗教哲學家。在他們的著作的薰陶中,多蘿茜鄙視世俗生活,嚮往聖潔的精神生活是勢在必然的。然而,她在做具體的判斷時卻又缺乏必要的前提和理性的思維,因而她的判斷是站不住腳的,也是災難性的。她主觀,盲目地將世俗的物件神聖化,並不顧一切地為之奉獻一切,這正是她性格悲劇的根源。從這段心理描寫來看,我們知道多蘿茜不是一個生活在現實中的人,她立志高遠,自覺肩負了宗教和道義的使命,但也不難發現,她所謂神聖的“祭壇”只是她想像中的,這也預示了她的脫離實際的追求會使她陷入巨大的精神困境。

內心描寫

除了多蘿茜外,艾略特對卡索本先生和羅莎蒙德等人的外貌和內心的描寫也是十分成功的,她幾乎使我們相信了“相由心生”的說法,因為她的描寫是對相對零散的故事情節的一種抽象和總結,使小說人物有了更清楚的輪廓。眾所周知,一個人的話語和他的性格是緊密相關的,換句話說,每個人的話語都有不同的話語風格。在小說創作中,小說人物話語的設計是決定人物塑造成敗的關鍵。
喬治·艾略特(喬治·愛略特)
代表作品
這些人物不同的話語特徵首先表現在語體風格的不同。以卡索本先生的話語為例,他的言語不多,這使他顯得高深莫測;他講話時習慣伴以莊重,威嚴的手勢,使人對他的話語內容產生幾分敬畏;他的書面語正式,刻板。用詞生僻,句式複雜,拗口,連他寫給多蘿茜的情書也仿佛是嚴謹的學術論文而不是用來做日常交流的書信。這樣的語體風格傳達給讀者這樣的資訊:要么他是個不懂人情世故,一心向學的書呆子,要么他就是個裝腔作勢的偽君子,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而對他這種語體的接受情況又反映了接受者的性格特徵。布盧克先生對他的提防表明了布盧克先生的精明和老於世故;賽利亞對他的厭惡說明她頭腦清醒,感覺敏銳;多蘿茜對他的盲目崇拜表明她的天性善良,缺乏判斷力而又富於幻想。
其次,每個人物的話語內容也是不相同的。不同的話語內容反映了說話者思想觀念,生活情趣思維方式的不同。下面是多蘿茜和妹妹賽利亞談論卡索本先生的一段對話,從中可以發現兩姐妹的性格差異
另外,人物的話語差異還表現在對語境的適應性方面。話語交際得以順利進行有賴於說話者能遵循一定的交際原則,並根據不同的語境調整自己的語體和話語內容。文體學家特納曾說過:“文體方面的變化以語境的變化來衡量。在兩者相互依賴的情況下,文體需要按這種依賴關係來解釋。按照這一觀點,採用什麼文體並不是自由的,不受任何限制的選擇,它至少部分地在受到語境的限制。”在《米德爾馬契》中,有些人物顯出對不同語境的良好適應性。布盧克先生是這種人物的典型。他的語體風格和話語內容會隨著語境的變化而做相應的調整。在公開場合或社交生活中,他的話語禮貌,得體但又不失應有的距離感;而在私人場合或家庭生活中,他的話語又親切,慈祥而隨意。這種對語境的良好適應性表現了人物性格中的成熟,敏感和良好的判斷力。另一些人物則正好相反,他們表現出了對語境的極端不適應。卡索本先生和多蘿茜的話語就有這種表征。卡索本先生慣於使用過於正式的語體,在飯桌旁講話也像在大庭廣眾中發表演說一樣斟字酌句,而且“他的聲音像歌唱般抑揚頓挫,還不時地搖頭晃腦一番”,和布盧克先生隨隨便便地東一句西一句相比,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作品列表

長篇小說

亞當·比德》(Adam Bede,1859)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The Mill on the Floss,1860)
織工馬南傳》(Silas Marner,1861)。
《羅慕拉》(Romola,1862-1863)
《費利克斯·霍爾特》(Felix Holt,the Radical,1866)
米德爾馬契》(Middlemarch,1872)
《丹尼爾·德龍達》(Daniel Deronda,1876)

其他作品

《教區生活場景》(Scenes of Clerical Life,1856-1858)
《撩起的面紗》(The Lifted Veil,1859)
《雅各布哥哥》(Brother Jacob,1864)
《西班牙吉卜賽人》(The Spanish Gypsy,1868)
《朱巴爾傳奇詩集》(The Legend of Jubal and Other Poems,1874)
《西奧弗拉斯特斯·薩奇的印象》(The Impressions of Theophrastus Such,1879)

出版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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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名稱:喬治·艾略特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1956年4月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是英國作家喬治·艾略特創作的長篇小說,首次出版於1860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主要講述的是女主人公麥琪從小生性活潑,天資聰穎、積極樂觀,與周圍的其他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凸顯了麥琪與當初社會的格格不入,為了維護自己的愛情犧牲了很多,在當初傳統的社會制度下苦苦掙扎,最終選擇放...

綜合評述

矛盾統一

儘管對一些批評家而言,將悲劇與現實主義聯繫在一起是荒謬的,因為傳統悲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超越現實的藝術;然而,20世紀中後期,這兩者的結合及其重要性已得到承認,被認為是“19世紀中期最偉大的文學現象之一”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正是成功地將悲劇與現實主義結合的傑作。主人公麥琪的死體現了傳統悲劇結構與現實主義的統一。
喬治·艾略特(喬治·愛略特)
研究作品
在“詩學”中,亞里士多德強調了悲劇主人公的重要性,指出悲劇人物必為男性、聲名顯赫,而且性格“必須善良”,最後陷入厄運——“不是由於他為非作惡,而是由於他犯了錯誤。”作為現實主義作家,喬治·艾略特在書中講述的是普通人的平凡經歷,而且主人公是女性。但從人物性格的刻畫上看,她保留了傳統悲劇性格的原則。她在為這部小說所受到的批評進行辯護時說,“如果藝術的道德規範不允許真實反映一個人本質高尚卻不能犯錯誤——這個錯誤使他或她高尚的靈魂受到折磨——那么,我認為這種道德規範太過淺薄,有必要對其進行補充以達到與人複雜的心理一致。”她的話幾乎就是對亞里士多德悲劇主人公定義的闡釋。在書中,麥琪純潔、善良、熱情、堅強,與她身邊冷漠、狹隘的人形成鮮明對比。但她天性衝動、缺乏理智,最終做出社會、家人以及她自己都無法寬恕的事,以致心靈承受巨大的痛苦。在麥琪身上體現了傳統悲劇人物性格品質的矛盾統一。

向善本質

由於受費爾巴哈等思想進步人士的影響,喬治·艾略特從青年時代起就開始與宗教決裂,並拒絕上教堂。然而,在艾略特的一生中,她都試圖在心中確立起一種對上帝的態度。她既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響,又充滿了對基督教的懷疑和叛逆;她既不信上帝,又對一切虔誠的宗教感情寄予深切的同情與理解;她既無法完全接受基督教,也無法完全拋棄上帝和宗教。因此,在她的作品中,她對上帝的質疑與依賴彼此共存,相互交織。最終,在批判宗教神學及形式的過程中,喬治·艾略特逐步形成了自己以人為本和以愛為核心的基本宗教思想——上帝就是愛。在她的心目中,上帝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只不過上帝的概念和宗教信仰的實質已發生了變化。她心造的、理想的上帝是一個不同於基督教的上帝,是一個從自身的認識來感知的上帝。在她的宗教中,“愛”具有起源的意義,人的本質在實踐上,最高的和首要的原則必須是人對人的愛和人對自然的愛。
喬治·艾略特(喬治·愛略特)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
在宗教倫理中,愛往往被看成善的集中表現。“愛”在這裡具有雙重意義:首先是對神的愛,其次是對他人的愛。在基督教傳統中,人既應當愛神,也應當彼此相愛。從某種意義上講,艾略特是認同這種宗教思想的。所不同的是,她認為愛神的表現並非是給神供祭品、唱讚歌、添香火,而是“廉潔、寬厚、仁慈去對待芸芸眾生”。就是說,愛神只不過是表面現象,而愛他人才是愛的實質所在,才是對神真正的愛。
艾略特在她的早期小說中突出和解、寬恕與利他主義的道德原則,把普通村民的日常生活理想化,用村民們豐富的生活內容來表現鄉村生活的充實、和諧和美好,以追求理想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亞當·貝德》《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和《織工馬南傳》中所表現的兄妹、兄弟、朋友、親人之間的愛與和睦關係,都充分說明了她的這種理想的人際關係。艾略特深信,人性本善,人倫關係的和諧,從根本上講,要求的是理解。在理解的基礎上才能談得上真正的愛和同情。用《亞當·貝德》中亞當的話來說,“宗教除了概念以外,還有別的東西:使得人們去做正確事情的不是概念——是感情。”人與人之間的美滿與理想關係是人與人之間充滿了愛,只有愛才能消除人與人之間的隔閡與差距。艾略特與其他浪漫主義作家一樣,強調感情作為人的本能不應受到理性和社會文明的壓抑,希望通過揭示人們的內心情感生活來表現人類的向善本質。
除了重拾舊時的記憶來構築她的小說世界,艾略特也用她所汲取的各種新知識、新思想營造小說的主題及哲學意蘊。翻譯施特勞斯的《耶穌傳》和費爾巴哈的《基督教的實質》使她確立了人文主義宗教觀,摒棄了神學意義上的上帝;從施特勞斯的理論、斯賓諾莎(Spinoza)的《倫理學》,她演繹出自己的“同情學說”(doctrine of sympathy):主張尊敬平凡的事物,同情人性的弱點,珍視人面對生活的挫折時表現出的勇氣和忍耐。此外,艾略特得益於費爾巴哈的人文主義、喬治·康布(George Combe)的顱相學決定論,構築了她“因果報應”的觀點。費爾巴哈認為相信上帝的旨意就是相信人自己,相信自己該有所得(失)。康布的顱相學的原則認為人的行為取決於其觀點,而觀點又取決於其顱骨的構造。他在《人的構造》一書中既強調顱相學的決定論,也突出了人思想的變通性,堅信人類的進步。這就是為何艾略特小說在體現因果法則的同時,對人類及社會的進步也抱有深信不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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