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分類法

問題分類法就是按照檔案內容反映的問題將全宗內檔案分為各個類別

以檔案內容所反映的主要問題(事由)作為分類標準,將全宗內檔案分為若干類別的方法。這種分類方法能較好地保持檔案之間在內容方面的聯繫,使性質相同的檔案比較集中,避免或減少同類問題檔案分散的現象,並能比較突出地反映一個立檔單位主要工作活動的面貌,便於按專題查找和利用檔案。但採用問題分類法應該慎重,不應輕易打亂組織機構而先按問題分類。一般是在不可能或不適於按組織機構分類,或者每個機構內檔案相當多而要再分屬類時才採用問題分類法。
按照問題分類首先要參照機關的職權範圍和基本的工作任務,根據檔案的實際狀況設類,絕對不能根據一時的利用需要隨意設類,也不允許設虛類。類目體系要力求簡單明確,層次也不宜過多。類別概念與全宗、各類概念之間,必須遵循相應相稱、分類標準同一性、子項互不相容的原則。類別概念的外延也不能與全宗名稱的外延等同,比如在某糧食局全宗內,不能設定糧食類。同一級各類之間不能彼此交叉,如設人事類的同時,不能再設幹部任免類。在一份或一組檔案內容所屬類別伸縮性較大,或檔案涉及幾個類目的情況下,應該按檔案內容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準確無誤地歸入相應問題的類別。為了解決全面性、綜合性檔案的歸類,通常應設綜合類,或稱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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