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具體措施

《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具體措施》已經商洛市政府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20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具體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20日
  • 發布單位: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陝政辦發〔2021〕24號),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堅持中西醫並重,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提高中藥產業發展活力,著力破解當前我市中醫藥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推進中醫藥強市建設,特提出如下具體措施。
一、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推進中醫藥師承教育。鼓勵省、市名老中醫(中藥師)參與在校生、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並納入工作室建設成效考核和個人績效考評。商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應設定中醫臨床教學門診,加強實習、見習生跟師帶教。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內中醫藥優勢、特色學(專)科申報省級中醫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市衛健委牽頭,市人社局、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二)強化中醫藥人才培養。充分發揮商洛豐富的中醫藥資源優勢,推進中醫藥守正創新發展,依託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市中醫醫院,培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才,推進名老中醫專家工作室、重點研究室建設,支持中醫類別醫師參加省級高層次複合型中醫藥人才培養;推動商洛職業技術學院“雙高計畫”建設,支持商洛職業技術學院中醫學專業申報本科試點項目,支持申報中醫骨傷、針灸推拿等國家控制專業,支持申報中醫康復技術、中醫養生保健等新專業,建成中醫學陝西省高水平專業群;商洛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類相關專業建立以中醫藥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中醫藥類專業課程體系,增設中醫疫病課程。(市衛健委牽頭,市教育局、商洛職業技術學院等分別負責)
(三)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將中醫經典理論水平、臨床能力、師承教育、醫德醫風等作為中醫醫師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和績效考核、薪酬獎勵的主要依據,改革完善中醫藥職稱評聘制度,建立符合中醫藥自身特點的指標體系,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條件。建立中醫藥人才激勵機制,優先推薦優秀中青年中醫藥骨幹入選省級 “特支計畫”“三秦學者”創新團隊支持計畫等。(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衛健委,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二、完善中西醫結合制度
(四)建立西醫學習中醫制度。完善中西醫結合的人才培養措施,允許攻讀中醫學專業學位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考試和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開展“西學中”醫學繼續教育培訓,鼓勵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大力培養中西醫結合人才。允許臨床類別醫師通過省級考核後提供中醫藥服務,參加中西醫結合專業職稱評聘。支持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在高職臨床醫學專業中開設中醫基礎與適宜技術必修課程,開展五年制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教育。(市衛健委牽頭,商洛職業技術學院負責)
(五)創新中西醫結合服務模式。圍繞腫瘤、疑難疾病和傳染性疾病,整合優質資源,實施中西醫聯合攻關。各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創新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模式,建立中西醫結合機制、專家團隊、多學科診療體系、聯合會診制度,開展“宜中則中、宜西則西”聯合診療,將中西醫結合工作成效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內容。“十四五”期間,積極創建省級中西醫結合“旗艦科室”,創建市級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1-2個和“旗艦科室”10個。(市衛健委負責)
(六)健全中西醫協同防治機制。支持各傳染病定點醫院與相關中醫醫院建立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西醫協作機制,推動中醫藥防治舉措全面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推薦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中醫藥骨幹人才,加入省級疫病防治骨幹人才庫。強化市級中醫藥疫病防治組織領導,推動中西醫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加強各級中醫醫院感染科、肺病科、發熱門診、重症監護室建設。(市衛健委牽頭,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三、實施中醫藥發展重大工程
(七)實施中藥材質量提升工程。加快制定“商藥”標準體系,推進連翹、桔梗、天麻等“商藥”拳頭產品國家地理標誌認證工作,建設一批良種繁育基地和中藥材規範化種植示範基地。鼓勵“一縣一品”差異化發展,充分挖掘林下中藥材種植養殖潛力,壯大龍頭企業、發展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培育產業大戶。鼓勵已有的藥品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社會第三方檢測,加快推進中藥材質量追溯體系、中藥材信息平台和現代化中藥材專業市場、倉儲物流中心建設步伐。鼓勵製藥企業、醫療機構選購“定製藥園”生產的可溯源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市林業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八)實施中醫藥服務體系最佳化工程。推動市中醫醫院積極實施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項目,支持市中醫醫院創建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完成縣級二級甲等中醫醫院評審。縣區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共體,鄉鎮衛生院創建“旗艦基層醫療機構”、“旗艦中醫館”,有條件的村衛生室建設中醫堂(中醫閣)。支持醫療機構開闢中醫確有專長中醫師診室,鼓勵中醫確有專長中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服務,在村衛生室執業享受鄉村醫生補助政策。鼓勵和支持有經驗的社會力量興辦特色突出的品牌連鎖名醫堂,在醫保定點、職稱評定、評優評先時享受同等待遇。(市衛健委牽頭,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九)實施中醫藥產學研聯合攻關工程。支持商洛職業技術學院與市中醫醫院聯合開展中醫藥專業人才培養,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加快發展中醫藥科技中介、技術經紀、專利服務、諮詢評估等服務。(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分別負責)
(十)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強化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中醫藥機構人才培養責任,加強中醫基礎、臨床等卓越師資培養,依託商洛市康養技能人才公共培訓中心,建設商洛市中醫專業師資標準化培訓基地;依託市中醫醫院建設國家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強化基層醫務人員中醫藥知識培訓,加大中藥材種植養殖技術骨幹、技能工匠培養力度。“十四五”期間,依託現有資源和資金渠道,積極培育國醫大師、岐黃學者、省級名中醫,培養6-10名中醫藥優秀人才(1-2名省級名中醫、5-8名市級名中醫)。(市衛健委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分別負責)
(十一)實施中醫藥開放發展工程。支持具備條件的中醫藥機構與有合作意願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建友好中醫醫院、傳統醫學中心、中醫藥產業園。最佳化中醫藥通關服務,大力發展跨境中醫藥服務,為來華接受中醫藥服務人員簽證和中藥材出口提供便利。(市委外辦、市商務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商洛海關分別負責)
四、提高中藥產業發展活力
(十二)加大中藥研發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中藥企業對經典名方進行研究開發,申報中藥新藥;支持醫療機構對療效確切的中藥製劑申報註冊(或備案),對經註冊(或備案)的醫療機構製劑品種允許在具備條件的生產企業進行委託生產加工,並在醫聯體、醫共體內調劑使用;按照省上開展中藥配方顆粒生產試點標準要求,鼓勵我市有條件的中藥企業積極爭取中藥配方顆粒生產試點。“十四五”期間,力爭開發5-10個源於古代經典名方、名老中醫藥專家名方的院內製劑。(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分別負責)
(十三)最佳化中藥審評審批管理。鼓勵創新研發,及時為企業研發創新新藥提供政策和技術服務;支持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等形式,取得具有市場潛力的中藥批准文號,為批准文號劃轉提供政策支持;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已取得批准文號的優勢中藥品種。(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分別負責)
五、提高中醫藥發展效益
(十四)完善醫保價格政策。最佳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積極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充分考慮中醫醫療服務特點,及時提出調整中醫藥服務價格建議,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勞務價值、套用歷史悠久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範圍。(市醫保局牽頭,市衛健委負責)
(十五)健全醫保管理措施。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將療效和成本有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根據國家發布的中醫優勢病種,鼓勵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中醫藥特色健康保險產品、合作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市醫保局牽頭,市衛健委、商洛銀保監分局分別負責)
(十六)合理開展中醫非基本服務。支持保險機構開發覆蓋非基本中醫藥醫療服務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鼓勵探索對完成公益性服務績效好的公立中醫醫院放寬特需醫療服務比例限制,收支結餘主要用於改善職工待遇、加強專科建設和醫院發展建設。支持和鼓勵醫療機構發展藥膳食養食療服務,在高鐵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旅遊景區開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市衛健委牽頭,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商洛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六、增強中醫藥發展動力
(十七)落實政府保障投入。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並加大支持力度。各縣區應承擔符合區域醫療衛生規劃的公立中醫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等投入主體責任。2022年底,市中醫醫院積極申報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商州區建成二級公立中醫醫院。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應支持公立中醫醫院基本建設。市、縣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應支持中藥產業領域重點項目。(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十八)加強融資渠道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各縣區、商洛高新區依法合規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醫藥領域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擔保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發債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商洛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十九)多方增加社會投入。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產業投資基金。各縣區、商洛高新區靈活運用土地、保險、融資等支持政策,鼓勵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提高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服務可及性。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所納入醫聯體、醫共體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診所參與家庭醫師服務團隊提供簽約服務。(市衛健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七、營造中醫藥發展良好環境
(二十)加強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保障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權益,激勵中藥新藥研發創新。開展民間中醫藥古籍、古方驗方及特色診療技術的調查、挖掘、整理工作,將有特色優勢的納入民間中醫藥保護名錄。積極挖掘、培育道地藥材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力爭“十四五”期間新增1-2個道地藥材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完善中醫藥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林業局分別負責)
(二十一)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播。鼓勵各縣區建設中醫藥文化特色街區、洛南“韋善俊藥王廟”、柞水“藥王堂”等歷代名醫紀念館、中藥材標本館,依託商洛職業技術學院現有中醫藥標本資源庫,由商洛職業技術學院牽頭,市中醫醫院、陝西香菊藥業集團有限公司、陝西盤龍製藥集團有限公司等配合,建設商洛市中醫藥博物館,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播和中醫藥品牌宣傳推介。“十四五”期間,建成市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持續開展中醫藥文化“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加強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老字號、中醫藥秘方、獨特診療技術的傳承保護,支持優秀傳統醫藥項目申報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擇優推薦申報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在專項資金中給予傾斜。(市衛健委牽頭,市文旅局、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二十二)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建立衛健、科技及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的中醫藥科技管理機制,將中醫藥科研納入市級科技計畫重點支持方向。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積極申報省、市中醫藥科研項目,增加科研工作在二級以上中醫醫院科室考核中的占比。鼓勵醫療機構、中藥企業積極參加有創新、有前景、有市場的中醫藥科研項目遴選工作,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和產業集群。(市衛健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分別負責)
(二十三)完善中醫藥法治監督體系。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陝西省中醫藥條例》普法宣傳,加強中醫藥監管隊伍建設。建立不良執業記錄製度,推進行業領域信用監管,將中藥企業依法經營、提供中醫藥健康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誠信經營和執業情況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依法依規在“信用中國(陝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陝西)公示。(市司法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二十四)加強中醫藥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建立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市、縣區衛生健康部門在推動健康商洛建設、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一體謀劃、一體推進、一體考核中醫藥工作,特別是在政策機制、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傾斜。市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紮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市衛健委牽頭,市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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