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品牌促進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商務部關於品牌促進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是新時期我國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培育和發展具有自主核心技術的知名品牌,營造自主品牌成長的政策環境,是實施創新型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關於品牌促進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 外文名:Opinions of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brand promotion system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此,商務部決定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印發了《商務部關於開展“品牌萬里行”活動的通知》(商運發〔2006〕236號)。為建立和完善品牌發展政策促進體系,進一步推動品牌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開展品牌評比認定活動,引導和帶動品牌建設
加強商務領域品牌評比認定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科學規範、突出商務特色、體現市場和消費者認同的品牌評比認定機制;加大已評定品牌的宣傳推廣力度,擴大覆蓋面和影響面,調動企業進行品牌經營的積極性,推動社會各界力量關注、支持和參與品牌建設。
二、加大對品牌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
設立“品牌發展專項資金”,專項用於支持商務領域內品牌建設活動,組織企業參加自主品牌展覽、展示和推介,支持開展品牌宣傳推廣經驗交流活動,支持品牌企業在國外註冊商標、申請專利、獲得國內外相關認證及應對智慧財產權糾紛。
支持和引導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提高自主研發和自主創新能力,不斷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使用科技興貿資金、產品研究開發資助及技改貸款貼息等專項資金。
結合“走出去”戰略的實施,支持和引導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提高開拓國際市場和開發境外資源的能力,支持自主品牌企業在國外投資建立和擴大加工、研發、生產、行銷和售後服務體系。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使用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和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發展資金。
三、支持品牌企業增強市場開拓能力
為品牌產品和企業提供更多的貿易機會。在政府採購和援外物資採購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自主品牌產品;發揮國內外貿易管理的積極作用,在進出口配額分配和特許經營許可方面,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優先考慮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發揮各種展銷會的積極作用,在商務部主辦的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日用消費品博覽會和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等全國性展覽會上,設立品牌專區,並根據展會具體情況,為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優先提供展示攤位。
推廣新型貿易方式,支持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拓展貿易渠道。大力發展品牌連鎖、專賣店、專業店等符合現代流通發展趨勢的新型流通組織形式,鼓勵自主品牌到“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示範店和商務部冠名的金鼎百貨店中銷售;鼓勵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實現服務品牌帶動產品品牌推廣、產品品牌促進服務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動發展。
四、積極推廣和宣傳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
通過組織和資助自主品牌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展會,在重點出口市場定期舉辦出口名牌展,利用政府高訪、多雙邊機制進行重點推介等多種方式,改善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的出口環境,提升我國品牌在海外市場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發揮商務公共信息服務體系提供信息服務的功能,及時發布與品牌建設活動有關的信息,向社會公眾介紹品牌建設扶持政策、宣傳推介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擴大品牌消費,促進品牌發展。
發揮我駐外經商機構的積極作用,對駐在國產業和市場情況進行深入調研,為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提供信息支持,對其開拓駐在國市場提供指導和幫助,並利用各種場合和機會,積極向駐在國商界宣傳推介我國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
五、切實做好自主品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加強品牌保護的法制建設;對自主品牌產品和企業在國外註冊商標和申請專利提供指導和支持;建立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機制,指導自主品牌企業做好智慧財產權糾紛的預警、起訴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活動,重點打擊假冒侵權行為,不斷加大品牌保護的執法力度。
六、加強品牌建設人才培養和理論研究
制定商務領域品牌建設人才培訓計畫,從品牌政策、品牌理論、品牌案例分析等多個層面,加強商務系統主管人員和企業經營人員的培訓,提高品牌意識,增強企業自主創新的緊迫感和主動性,為我國自主品牌建設提供人才支持。
深入系統地開展品牌建設理論研究,學習借鑑國內外現有研究成果,總結推廣優秀企業和行業開展品牌建設的實踐經驗,探索建立順應時代潮流、符合我國國情、滿足發展要求的品牌建設理論體系,為自主品牌建設活動提供理論指導。
七、推動完善促進品牌建設的金融政策
推動中國進出口銀行在信貸政策上向自主品牌企業傾斜;推動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將自主品牌企業列為“重點支持客戶”,開發有利於自主品牌建設的保險產品和承保模式,為自主品牌企業發展壯大提供金融支持。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研究建立協調有效的工作機制,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的積極性;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特點和發展狀況,研究採取綜合性措施,充分利用政策引導,發揮企業在自主創新和品牌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品牌發展政策促進體系,營造有利於品牌建設的商務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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