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商事登記制度脫胎於計畫經濟體制,帶有濃厚的計畫經濟色彩,阻礙了市場經濟的順暢運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定對商事登記制度進行改革,由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取消了原有對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硬性規定,取消了經營範圍的登記和審批,從以往的“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輕審批重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事制度改革
- 外文名:Commercial system reform
- 出處: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 提出時間: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