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外文名:Chongqing City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in Chongqing on the issuance of "three in one" Notice of the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 implementation plan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144號
渝府辦發〔2015〕14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15日
重慶市“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積極構建程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最佳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按照《國務院關於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檔案精神,以及《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的工作安排,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改革目標。
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由工商、質監、稅務等部門分別核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後,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企業原需要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辦理。
(二)基本原則。
1.便捷高效。按照程式簡便、辦照高效的要求,最佳化審批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準入。
2.規範統一。按照最佳化、整合、一體化的原則,實行統一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程式和登記要求,規範登記條件和登記材料。
3.統籌推進。按照全面規劃、有序銜接的要求,將“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與網上行政審批、企業法人國家信息資源庫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政務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統一代碼制度建設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二、改革內容
(一)統一編碼規則。按照國務院改革要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將工商註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等合併為統一代碼,實行統一的編碼規則。統一代碼共18位,具體編碼規則為:
第一部分(第1位):登記管理部門代碼。9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部分(第2位):機構類別代碼。1表示企業,2表示個體工商戶,3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體識別碼(組織機構代碼)。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驗碼。
(二)統一源頭賦碼。根據工商總局向我市分配的組織機構代碼碼段,由工商部門按照統一編碼規則,採取程式自動、實時生成的方式,在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一併賦碼。營業執照載入唯一的統一代碼,質監、稅務部門不再另行賦碼和發證。
(三)統一登記文書。按照“保留必需、合併同類、最佳化簡化”的原則,統一登記條件和登記程式,將原向工商、質監、稅務部門分別提交的申請文書和申請材料進行整合最佳化,申請人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格,提交一套申請材料。
(四)統一受理核准。由工商部門受理企業登記申請,在審查核准後,直接核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並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企業相關信息。企業辦理註銷登記時,需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
(五)統一信息共享。工商、質監、稅務等部門通過全市統一的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傳送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息,實現共享和套用。
三、實施時間
從2015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頒發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待國家作出相關部署後再推行。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對“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施前設立企業的代碼和證照轉換。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載入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營業執照,並收繳其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按照編碼規則進行賦碼,核發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相關證照。過渡期內,未換髮的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髮的證照不再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大統籌力度。
加強對“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市政府統籌協調,市工商局、市編辦、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電子政務辦等部門具體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路、技術等方面的保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部門職責和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貫徹意見,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職責,協同推進改革。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同配合,全力推動改革順利開展、全面實施。
市工商局:負責“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牽頭推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完成業務系統升級和對接、實現部門間信息交換和共享等工作。
市編辦:負責指導行政審批視窗建設及登記流程最佳化工作。
市地稅局和市國稅局:負責及時做好業務系統的改造升級、與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的對接等工作,實現管理業務的有序銜接。
市質監局:負責建設運行維護統一代碼資料庫,為各部門提供信息服務,加強統一代碼賦碼後的校核,會同工商部門建立統一代碼重錯碼核查和信息回傳、共享機制。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督促、配合有關部門作好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修訂完善和審查工作。
市政府電子政務辦:負責建設以網上行政審批平台為依託的信息共享交換平台,為信息共享提供技術支撐。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對涉及改革的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完善,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有效使用。
(三)強化技術支撐,落實信息共享。
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要按照改革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以統一代碼為標識,對現有的內部業務系統進行改造升級,依託全市網上行政審批平台進行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數據交換,推動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套用。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人員、確定工作職責、嚴格操作規程,確保信息傳送及時、準確、安全。
(四)加強培訓宣傳,提升改革認知。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圍繞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範、信息傳輸等開展專門培訓,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套用改革成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各自領域內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得再要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五)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改革進度。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提出的要求,按照工作職責、時間節點,確定工作計畫和進度安排,確保改革按時順利推進。全市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改革推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依法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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