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

《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是2016年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
  • 發布單位:唐山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降低我市實體經濟成本,改善發展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穩中向好,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4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發〔2016〕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幫助企業提質增效
(一)支持企業技改增效。引導企業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加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套用和推廣力度。加快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裝備,通過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生產效率、產品合格率和產品附加值來降低產品成本。對入選省千項和市百項的技改項目,優先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創新增效。鼓勵企業建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和工業設計中心,積極推進“產學研金政”合作,搭建面向主導產業和中小企業的技術服務平台,推進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加速推進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機遇,大力探索利用京津科技資源的利益分享和風險共擔機制,著力開創“京津總部+唐山基地”的產業創新模式,不斷降低企業技術創新風險和成本。(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推進“網際網路+”增效。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先導作用和網際網路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最佳化和集成作用,深化信息技術在企業產品研發設計、生產製造、行銷管理等全流程和全產業鏈的集成套用,進一步提高智慧型化水平,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企業綜合成本。(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節能降耗增效。加大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推廣力度,重點推進國家鼓勵的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套用,繼續推進能源管理中心和電力需求側管理項目建設。依法強制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降低企業資源能源消耗水平。全面推進資源、能源梯級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打造“三廢”綜合利用產業鏈。(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組織對標挖潛增效。分行業組織開展對標行動,圍繞行業特點、崗位特徵,在工藝技術、裝備水平、新產品研發、節能減排、成本費用和綜合效益等方面,組織引導企業與國內外先進企業開展對標,推進企業全面降本增效。深入開展精細化管理、全面預算管理、卓越績效管理、供應鏈管理對標,引導企業最佳化經營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一)調整部分稅種稅率。按照《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河北省礦產資源稅實施辦法的通知》(冀財稅〔2016〕68號)規定的資源稅稅率標準徵收,降低鐵礦石採掘和鹽業等資源開採企業的稅收負擔。(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二)降低小微企業稅費負擔。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免徵小微企業土地登記費、房屋登記費、住房交易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
(三)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屬於國家明文規定且有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的下限執行。落實中央、省有關歸併和停徵、減征、免徵行政事業型收費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
(四)強化涉企收費管理。對涉企收費項目,實施收費的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關於公布唐山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唐價行費〔2015〕28號)和《關於公布唐山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唐價行費〔2015〕29號)所列清單標準收取費用,嚴厲打擊巧立名目收費、強制性收費、打白條收費等亂收費行為;積極穩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於2017年年底前在機構、職能、財務資產、人員、黨建外事等五個方面與行政機關徹底脫鉤,並逐步理順管理體制,實現“五脫鉤五規範”。(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一)加強對企業信貸支持。人行、銀監等部門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指導,鼓勵銀行落實有保有控的差別化信貸政策,營造寬鬆融資環境。加強行業監管,督促銀行提高貸款審批和發放效率,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和收費項目,嚴禁在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對市場前景好、誠信經營,但暫時有困難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做好企業債務處置和風險化解。鼓勵銀行通過無還本續貸、降低利率等方式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和風險。(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銀監分局)
(二)強化增信機制降低成本。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發展準公益性的政府增信機構,降低企業增信成本。設立信用保證和風險補償資金,探索建立“政銀保企”等多方協作的信用保證和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設立政府出資引導、市縣兩級以社會資本為主的企業應急轉貸資金,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幫助企業解決續貸臨時周轉困難。(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辦、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
(三)建立完善政銀企對接平台。建立線上、線下結合的金融超市以及金融對接企業(項目)平台,組織召開銀企對接會等活動,降低信息成本。建立政府和企業融資項目需求的歸集、整理和發布機制,建立金融產品和金融政策的信息歸集、整理和發布機制,密切雙方對接,切實解決金融機構與企業(項目)之間的信息不暢問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大力發揮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的金融補充作用,促進融資市場競爭,增加金融供給,降低企業間接融資成本。利用扶持企業上市政策,推進企業上市通過發行股票直接融資,引導上市公司通過增資擴股、併購重組、發行債券等多種方式融資,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銀行間市場、證券市場發行各類債券,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五)降低企業擔保抵押成本。鼓勵引導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企業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擔保費率。鼓勵金融機構不隨意收縮合作擔保機構,為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且利息支付正常的企業提供擔保額度;在處理業務風險時,與融資擔保機構加強溝通協調,採取一致行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六)發展應收賬款融資。加強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建設和宣傳推廣,改進完善應收賬款質押和轉讓、特許經營權項下收益權質押、契約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租賃、保證金質押、存貨和倉單質押等登記服務。推動大企業和政府採購主體積極確認應收賬款,幫助中小企業供應商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唐山銀監分局)
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推進行政審批機制創新。進一步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在更大範圍內實現“一個視窗對外、一個機構履職、一枚印章簽批”的行政審批模式。深入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實現“統一受理、統一審核、統一審批、統一送達、一個視窗對外”的審批方式,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審管辦)
(二)加大簡政放權工作力度。按照“權責統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規”的原則,採取直接放權、委託下放等形式,進一步加大審批事項下放、取消、清理規範力度,力爭讓各縣(市)區更多地享有與市級一樣的發展管理許可權。繼續做好國家、省陸續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工作,及時研究制定相關承接方案和規範監管措施,確保銜接和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編委辦)
(三)營造公平有序市場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在投資核准、政府扶持、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對民間投資進入自然資源開發、環境保護、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取消最低註冊資本、股東結構、股份比例等限制。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式。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圍繞百姓關心、政府關注的價格收費熱點問題,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依法確定收費範圍,規範服務收費行為,合理降低服務收費標準,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四)最佳化營商環境。落實名稱、住所、經營範圍三個放寬,推行轄區內登記審批權下放、縣(市)登記審批權下放、先照後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電子營業執照、對未開業企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等項改革,加快電子營業執照套用,逐步實現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實現工商登記註冊制度便利化。嚴格加強管理和監管,對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強制企業付費參加考核評比、表彰、贊助捐助等行為清理整頓,進一步建立健全嚴重違法違規社會組織退出機制。(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五)提供法律服務。組建公益性小微企業法律顧問專家庫,對小微企業開展“點對點”的精準法律服務;支持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託管服務,幫助小微企業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能力;對經營確實存在困難的中小企業,在現行律師收費標準之下減免收費或業務辦結後收費。(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五、降低企業人工成本
(一)降低失業、生育、工傷等保險繳費費率。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符合統籌條件的縣(市)區,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率降至0.5%;對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費率政策,綜合費率下降至1.5%。(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從提高勞動生產率出發,鼓勵企業引進多元化、專業化人才,通過組織培訓、再深造等方式提高勞動者素質。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職工個人發展需要,落實省最低工資標準規定。(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實施穩定就業政策。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額度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30%、20%的穩崗補貼。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六、降低生產要素成本
(一)降低用電成本。落實國家電價政策,公開電價收費標準;按照河北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有關規定,積極推進大用戶開展電力直接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降低用熱成本。推動形成煤熱價格聯動機制,按照煤炭價格波動幅度,調整工業蒸汽熱力價格,逐步實現市場化定價。引入競爭機制,打破企業蒸汽熱力壟斷局面,進一步推進經濟節能供熱,降低企業供熱成本。(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降低用氣成本。2016年—2018年期間,對市區實施煤改氣、油改氣的企業,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實施階梯氣價:日均用氣量≤5000立方米,市級門站價+1.18元/立方米;5000立方米<日均用氣量≤10000立方米,市級門站價+0.86元/立方米;10000立方米<日均用氣量≤20000立方米,市級門站價+0.66元/立方米;日均用氣量>20000立方米,市級門站價+0.46元/立方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降低用地成本。推行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彈性機制,即規劃用地性質為工業的國有建設用地,可在法定出讓最高年期(50年)內縮短年期出讓(出讓年期不得低於10年),簽訂土地出讓契約,按出讓年期繳納土地出讓金。通過有償租賃方式供應工業用地,由用地單位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賃契約,繳納土地租金。(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五)調整限行限制。當啟動霧霾天氣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允許限行區域內肉、蛋、奶等鮮活農產品生產企業運送原料和成品車輛在核准時段和路線通行。(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六)發展現代物流。大力推進大宗商品電子商務發展,幫助礦石、煤炭、鋼材、水泥等重點行業降低原材料採購和產品銷售成本。推進電子商務的協同發展及業務流程再造,實現“網際網路+”物流模式,促進第三方物流發展,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強商貿物流設施設備建設,降低企業物流成本。(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管市長任組長的降成本促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實體經濟企業降成本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健全服務機制。對市級重點項目、重大平台和戰略合作企業,實施跨部門組團服務;對中小微企業實施智慧型化平台式服務。組建專家團隊,針對企業在技術創新、經營管理、市場拓展等方面的需求,提供“一對一”的精準診斷和專業化服務。
(三)強化考核督查。各職能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各項涉企、惠企政策執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追責機制,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導致政策執行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並公開通報曝光。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過程中,國家、省如有新政策出台,按國家、省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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