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鹽務官制

唐代鹽務官制,唐初沿隋舊制,為開放鹽禁後的無稅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代鹽務官制
  • 所處年代:唐代
唐中葉以後設三司,即鹽鐵使、判度支、判戶部,都以重臣領命,後以宰相兼領。三司之下又有十監及十三巡院,分掌地方鹽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