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淮鹽務官制,各省鹽政,皆以御史巡視。獨兩淮因其轄地廣闊,鹽政呼應不靈之故,清雍正時令兩江總督總理其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淮鹽務官制
- 類別:中國鹽業史術語
道光時裁撤鹽臣,即歸總督兼管。宣統初年特令大臣督辦鹽政,仍以總督為會辦。兩淮都轉運鹽使司駐揚州1,扼產運之中樞,而在銷鹽口岸則鞭長莫及。清初設鹽道以司疏理,同治後於各岸設局督銷。
兩淮鹽務官制,各省鹽政,皆以御史巡視。獨兩淮因其轄地廣闊,鹽政呼應不靈之故,清雍正時令兩江總督總理其事。
兩淮鹽務官制,各省鹽政,皆以御史巡視。獨兩淮因其轄地廣闊,鹽政呼應不靈之故,清雍正時令兩江總督總理其事。道光時裁撤鹽臣,即歸總督兼管。宣統初年特令大臣督辦鹽政,仍以總督為會辦。兩淮都轉運鹽使司駐揚州1,扼產運之中樞,而在...
明代鹽務官制, 明襲元制,設巡鹽御設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等都轉運鹽使司,使司下有分司,即有隸屬於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的泰州、淮安、通州分司,隸屬於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的嘉興、松江、寧紹、溫台分司,隸屬於山東都轉運鹽使司的膠萊、濱樂分司,隸屬於河東都轉運鹽使司的解鹽東場、西場、...
清代鹽務官制, 清初承明制,各省置巡鹽御史,後定為鹽政。其後大部裁撤鹽政,福建、甘肅、四川、兩廣以總督兼理;兩浙、雲貴以巡撫管理;河東以山西巡撫管理;惟長蘆、兩淮仍各設鹽政。道光十年(1830)將兩淮鹽政裁撤,歸兩江總督兼管。鹹豐十年(1860)撤長蘆鹽政,歸直隸總督兼管。各省鹽官,自鹽運司以下,皆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