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在2002.12.06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2年12月06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在2002.12.06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
《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在2002.12.06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保證食鹽專營,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和《黑龍江省鹽業管理條例》等法律、...
《黑龍江省鹽業管理條例》是2000年黑龍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地方法規,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6月18日,經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廢止。發布時間 (2000年6月6日黑龍江省第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運銷活動,均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鹽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鹽資源實行保護,並有計畫地開發利用。國家鼓勵發展生產,對鹽的生產經營實行計畫管理。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哈爾濱市鹽務管理局為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接受哈爾濱市糧食局和黑龍江省鹽務管理局雙重領導,以市糧食局為主。單位簡介 哈爾濱龍鹽鹽業有限公司是由哈爾濱市國資委和中鹽黑龍江鹽業...
《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輕工業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鹽業管理條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條關於建立食用鹽國家儲備制度的規定,為了防備戰爭、災荒和在市場出現特殊情況下調...
第三十五條 漁業、畜牧用鹽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鹽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3月2日國務院發布的《鹽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
《本溪市鹽業管理辦法》是由本溪市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法律於2000年11月10日施行。詳細信息 本溪市鹽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保證食鹽專營和食鹽加碘工作的實施,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鞍山市鹽業管理辦法》在1999.05.27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根據《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本辦法應做如下修改:九、《鞍山市鹽業管理辦法》1.刪除第十三條,即:食鹽零售單位必須取得市、縣(市)鹽業主管機構...
鄭州市鹽業市場管理辦法是一款管理辦法,套用地區是鄭州市。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市場管理,保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鹽業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鹽製品的購進、...
國有農業企業自籌和引進的配套資金,在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指導監督下,由企業自行管理。第十五條 有償使用的財政專項資金和銀行專項貸款,必須在投入時落實債務人,確定還款期限,按國家規定的辦法到期回收。對到期不能足額還款的,取消...
10月,召開了第二屆全國鹽務會議,做出了《關於執行大鹽田收歸國有的決定》,並制定了一系列鹽業管理辦法。1950—1953年,產稅統管,產銷分管。全國鹽的生產、稅收、緝私和西南、西北地區的運銷工作,由鹽務總局(先屬財政部,後劃歸...
《內蒙古自治區鹽業管理條例》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等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而制定,本條例的制定是為加強鹽業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鹽資源,保證食鹽專營和食鹽加碘工作的實施,...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鹽業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鹽資源,保證城鄉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和《遼寧省鹽業管理條例》等鹽業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內容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