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辦公室

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於1984年11月30日依法成立,其性質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組織。系統現內設8個部門——綜合部、消指部、監督部、投訴部、法律理論研究部、信息部、組聯部、新聞部;共有專職工作人員126人;所轄區、縣(市)消費者協會17個;擁有志願者、義務監督員61人、律師團31人;理事共73個單位,分別由政府各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新聞媒體、以及各有關方面的消費者代表組成。哈爾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擔任會長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擔任副會長單位。

主要職責,發展方向,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鑑定,鑑定人應當告知鑑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根據《黑龍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規定: 消費者協會應當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消費知識,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地方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受行政部門委託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調查;
(四)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售後服務以及消費者的意見等進行調查、比較和評議,並可以向社會公布結果;
(五)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六)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七)就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侵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八)組織由消費者、經營者、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相關部門等多方參加的協調會,研究解決涉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大事項;
(九)參與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服務價格聽證會以及涉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重大案件聽證會,並獨立發表意見;
(十)針對商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等領域存在的影響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約談經營者;
(十一)推動建立跨境消費爭議解決機制。

發展方向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自成立以來以構建良好的消費環境為目標,致力於為消費者服務,堅持“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的工作理念,積極履行消費者權益“守護神”的職責。每年市消協平均受理消費諮詢、投訴案件萬餘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近年來,市消協還分別在省保險行業協會、市家電行業協會、市家具行業協會、省銀行協會等單位建立了各行業專業委員會,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維權網路體系,為我市廣大消費者暢通了維權渠道,營造了安全放心、和諧穩定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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