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開展品牌價值評價工作是加強品牌建設、推進品牌戰略的基礎工作,是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和
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重要舉措。按照《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的“建立品牌建設國家標準體系和品牌價值評價制度”的要求,國標委已相繼發布了《品牌價值—術語》(GB/T 29185-2012)、《品牌價值—要素》(GB/T 29186-2012)、《
品牌評價—品牌價值評價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GB/T 29188-2012)等系列標準,為開展品牌價值評價奠定了基礎。由於該系列標準是通用型、共性標準,而品牌價值評價與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行業特徵密切相關,其影響因素和影響權重也不盡一致,制定適用於交通運輸業的品牌價值評價方法標準是必要且可行的。因此,制定了《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GB/T 31046-2014)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根據全國品牌價值及價值測算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關於成立第二批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的通知》(品標委文[2013]05號),2013年12月31日成立了《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組長單位為上海質量管理科學研究院,副組長單位為:遠成集團有限公司、申通捷運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2014年1月16日,召開工作組啟動會,講解了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的有關背景和要求,討論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計畫,確定了指導思想、編制原則和編寫大綱,擬定出該標準的編寫計畫安排。
根據編寫計畫,工作組首先進行了資料調研等,在此基礎上,工作組組織開展了起草工作並於2014年2月份提出了該標準草稿。
2014年2月28日,上海質量管理科學研究院在滬組織召開了《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研討會,工作組成員單位等10位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對《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國家標準(草稿)逐條進行講解,對每年的品牌現金流公式是否需要修改、權重如何設計進行討論。參會代表對其中的有關內容進行充分的討論和研究,並提出修改意見。
2014年3月,按會議意見修改,並徵求部分業內專家的意見後,形成了該標準的初稿,同時,初稿發往業內其他單位徵詢意見。
2014年7月10日,國家標準計畫《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20140010-T-424)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TC532(全國品牌評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國家標準《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GB/T 31046-2014)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GB/T 31046-2014)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唐曉芬、吳芳、蔣曙東、孫純一、楊志花、薛松、康鳴、秦維憲、陳彤、陶利萍、譚平余柳、蔣國皎、沈國軍、康鍵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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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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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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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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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運輸業品牌價值測算模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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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運輸業品牌強度測算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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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通運輸業品牌價值測算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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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交通運輸業品牌強度係數指標及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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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GB/T 31046-2014)規定了交通運輸業品牌價值評價的測算模型、測算指標、測算過程等內容的相關要求。《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GB/T 31046-2014)適用於交通運輸企業或企業集團品牌價值評價,也可作為行業組織和第方對企業進行品牌價值評價的依據。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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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188-2012 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品牌價值評價—交通運輸業》(GB/T 31046-2014)有利於指導交通運輸企業創建知名品牌,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併科學評估品牌建設情況和成果。該標準的制定是對已有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體系的補充和完善,是《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GB/T 29188-2012)的配套實施標準,對提高標準的實效性具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