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靜縣財政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全縣財政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全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對全縣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三)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全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代編全縣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審查、編制、批覆部門預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本級和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預算和決算變動事項;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考評工作;組織制定全縣本級部門預算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財政決算工作。
(四)根據預算安排,擬訂財政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監督財政票據;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全縣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監督地方國庫資金繳撥使用;負責制定全縣政府採購制度、辦法並監督管理;管理全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工作。
(六)負責制定全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全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和執行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全縣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
(七)擬訂和執行全縣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按規定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工作;管理國債資金,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管理全縣政府外債;承擔全縣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和財務的監管工作。
(八)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辦法,制定全縣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中央、自治區、自治州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各項財政扶貧資金。
(九)會同全縣有關部門管理中央、自治區、自治州、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資金管理工作,會同全縣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政策和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全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制定全縣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補充規定並貫徹執行;組織和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等;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金財工程)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全縣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進所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十六)通過法定程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考核、任免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十七)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十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十九)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和流失查處,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依法維護國有出資人的合法權益,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各鄉鎮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和管理的政策和建議,推進全縣產權交易市場和交易機構建設,規範國有產權轉讓及交易行為。
(二十一)承辦全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岳淑琴
黨總支書記、副局長、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
陶良華
局長
哈斯其米格
副局長
胡春來
副局長
王清軍
副局長
全為國
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高永剛
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王長安
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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