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科技局

和縣科技局是國家機構,由王德弟局長主持並領導局全面行政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縣科技局
  • 隸屬: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人民政府
  • 領導人:王德弟
  • 性質:行政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點,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科技計畫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將科技成果評價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三)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研究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負責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申報與實施;負責省科技攻關計畫、自然科學基金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和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市科技計畫的申報與實施工作,負責縣級科技計畫的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認定工作,指導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各類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建設。
(四)組織擬訂全縣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組織擬訂促進全縣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縣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全縣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七)負責省、市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畫的申報與實施工作,提出全縣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縣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八)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參與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九)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擬訂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和實施全縣出國(境)科技活動事項、參加國際科技組織和邀請外國人來華進行科技交流與合作事宜;協同組織和實施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科技交流合作事項;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地震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編制全縣地震工作的發展規劃與計畫,並組織;統一管理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提出本縣地震及鄰區地震趨勢預報意見,協助縣政府擬定破壞性應急反應預案,綜合防禦、檢查、督促其落實;組織管理全縣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管理重要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在地震環境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及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開展防震減災的社會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的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組織開展地震科學研究、管理本縣地震科技與交流、地震科技成果和科技檔案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股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保密、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文明創建、安全保衛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財務和人事管理工作;編制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縣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研究提出有關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人才、科技專家遴選推薦工作;擬訂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助自然科研系列及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承辦年度科技項目的評估、篩選、立項、經費預算、監督和檢查工作。
擬訂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推動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指導相關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的套用示範;指導、管理農業科技園區、示範基地、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及其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有關工作;承擔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
(二)高新技術發展股(區域創新辦公室)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申報和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及軟科學研究、對外科技合作和自然科學基金等各級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相關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建設;推動科技創業服務中心、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技術市場、技術轉移和民營科技的巨觀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
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擬訂促進科技發展相關政策;擬訂實施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和套用基礎研究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關團組、人員出國(境)申報事項;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與保密審查以及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有關工作;組織申報和建設各級重點實驗室;承擔科技獎勵工作;承擔科技案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三)震防股
負責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地震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編制全縣地震工作的發展規劃與計畫,並組織;統一管理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提出本縣地震及鄰區地震趨勢預報意見,協助縣政府擬定破壞性應急反應預案,綜合防禦、檢查、督促其落實;組織管理全縣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管理重要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在地震環境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及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開展防震減災的社會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的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組織開展地震科學研究、管理本縣地震科技與交流、地震科技成果和科技檔案工作。

辦公地點

和縣歷陽鎮和州路縣行政中心1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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