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科技局

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南昌縣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訂全縣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制定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縣科技局
  • 地區:南昌縣
  • 批准文號:南發[2010]9號
  • 類型:政府工作單位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防震減災職責,人防職務,科技職責,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南昌縣委、南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南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通知》(南發[2010]9號),保留南昌縣科學技術局(掛縣地震局、縣知識產權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維持現狀,作為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和縣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不變。對外掛“南昌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牌子。
核定南昌縣科學技術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工勤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職數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機構職能

防震減災職責

一、主要職責
(二)負責組織編制南昌縣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利用規劃。
(三)負責建立監測預報工作體系;負責統一規劃全縣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制定全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我縣的地震監測台網(站);強化全縣的震情跟蹤;對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依法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許可權實施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行政許可;負責組織實施地震活斷層探測與地震危險性評價工作;負責農村地震安全民居工程技術指導;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制定地震應急預案,並負責檢查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配合人民政府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通道和應急避險場所。
(六)承擔縣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建設管理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七)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及其他誘發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八)承擔全縣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工作。
(九)推進防震減災科技進步與創新;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鄉、鎮防震減災工作。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資並主要為地方防震減災工作服務的一般項目。
(十一)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防職務

人防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本縣人防(民防)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相結合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類保障方案;依法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習,確定城市重要經濟目標,並負責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人防專業隊伍整組和訓練;參與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人防設施和人防專業隊伍為防災救災服務。
(三)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審批、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備案;組織人防工程建設、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兼顧人防要求;依法查處人防工程建設中的違法行為。
(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指揮信息化建設。開展指揮自動化、空情報知、通信警報和信息保密系統建設;依法做好人民防空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依法組織全縣防空警報鳴放。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參與制定防災救災教育計畫,負責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依法徵收社會負擔的人防建設費用;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鬥爭。組織指揮民眾進行疏散掩蔽,發放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消除空襲後果,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城市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縣人武部、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技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科學技術工作法規、方針、政策;組織制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縣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研究以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和協調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縣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
(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方法,協調農村科技體系建設,組織科技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組織引導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負責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類計畫和創新團隊建設。
(十一)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並協調管理,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歸口管理全縣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崇福林:主持科技局、人防辦全面工作,兼管局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黃躍根:協助局長分管農村與發展、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科技計畫項目管理、防震減災與行政審批、科技局財務方面的工作。
副局長熊國華: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群、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糧豐工程、人防政策法規宣傳、指揮通信、人防“0912”工程管理、人防行政審批、人防財務方面的工作。
副局長李興寬: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科技法律法規宣傳、科技執法督查、信訪、智慧財產權執法和管理、技術市場管理、科技信息中心、老幹部管理方面的工作。

地理位置

南昌縣科技局
辦公地址:南昌縣蓮塘鎮五一路458號政府大樓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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