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個機關單位,主要負責匯集和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工作,並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位置: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87號
  • 局長:劉禎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等
領導分工,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領導分工

局長:劉禎 分管監察二科及局機關黨支部工作
李勇副局長:分管監察一科、監察三科、行政審批辦及監察大隊工作
紅英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及監察四科工作

工作職責

(一)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行業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各旗縣區、市屬有關部門履行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並進行業務指導。
(三)負責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規定。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法律法規規定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諮詢。
(六)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全市非煤行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非煤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承擔的除外)。
(七)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及技術標準的情況,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及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依法監督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八)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程式,對涉及安全生產需要審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等)或驗收的事項,進行審查或驗收;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對已取得批准但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依法撤銷原批准。
(十)負責組織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評價工作,以及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
(十一)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使用情況。
(十二)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以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監察一科、監察二科、監察三科、職業衛生科、應急救援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執法監察大隊
呼和浩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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