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辦公廳主任:楊雲峰
  • 辦公廳副主任:鄭平,邢俊平
  • 職責:協助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 機構設定:秘書處、綜合處、調研處等
  • 辦公地點:新華大街1號
領導介紹,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領導介紹

楊雲峰,辦公廳主任,主持市政府辦公廳全面工作。
鄭 平,辦公廳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邢俊平,辦公廳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工作職責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協助政府領導處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政府、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及工作報告等文稿。
(三)研究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的相關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指導、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改革的調研、指導、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共節能減排管理工作。
(十)負責政務信息及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對市人民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管理、督促和檢查。
(十一)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旗縣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十三)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管理工作,指導旗縣區車輛編制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和組織救援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秘書一處
負責市政府、政府辦公廳文電收發運轉、文稿核改、校印封發、印鑑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對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辦理工作進行指導;對市人民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秘書二處
負責聯繫發改、財政、國稅、地稅、審計、統計、環保、工商等部門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秘書三處
負責聯繫農牧業、林業、農村水務、供銷、氣象、森警、農發行內蒙古營業部等部門的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秘書四處
負責聯繫商貿、服務業、糧食、交通、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安全、消防、武警、民族宗教等部門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秘書五處
負責聯繫建委、規劃、國土、房產、土地收儲中心、水務、編委辦、人事、法制、信訪、接待、採購、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城發、春華水務等部門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秘書六處
負責聯繫勞動與社會保障、民政、城市管理、行政監察、政務服務、殘聯、警備區、房產局(物業部分)等部門的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秘書七處
負責聯繫工業與信息、經濟協作、金融、安全生產、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聯、鐵路、海關、移動、聯通、電信、郵政、供電等部門的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秘書八處
負責聯繫教育、科技、衛生、廣播電視、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外事、質監、藥監、鹽務、工青婦、科協、紅十字、關工委等部門工作;承擔起草文稿、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秘書九處
負責聯繫文化、旅遊、人防、扶貧、地震、檔案、民航、機場、地方志、文聯等部門工作;承擔起草文稿、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綜合處
負責綜合、報告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各類文稿;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重要檔案和其他檔案材料;負責市政府黨組會、常務會的會務以及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的市長辦公會議紀要的草擬審核工作;協調安排市政府主要領導日常調研活動,收集、匯總和提供相關資料;負責資料室管理工作;參與綜合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督查室(副處級)
督促檢查市政府重要檔案,會議議定事項及市領導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承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政府交辦的督查事項,及時向自治區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負責市政府系統辦理的自治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聯繫市人大、政協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信息處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採集、整理、報送等工作;向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報送政務信息,完成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年度信息考核任務;負責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管理;指導、監督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會議處
負責市政府組成人員會議、市人民政府工作會議等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負責各副市長一周工作安排匯總;負責會議審批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調研處
對市政府需研究決定的戰略性問題進行決策前的方案調研論證;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研,提出政策性建議;跟蹤研究我市經濟形勢,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參與和組織相關部門對重大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方案進行調研論證,跟蹤調查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並及時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呼和浩特政報編纂、發行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電子政務辦公室(或電子政務推廣處)
組織指導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廳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市政府入口網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人事處
負責管理市政府辦公廳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綜合治理、領導班子實績目標考核等工作;檢查辦公廳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負責辦公廳全體幹部職工的考評、獎懲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申報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七)行政處
負責市政府辦公廳的行政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與其他處室做好會議的會務工作。
(十八)市人民政府車輛編制辦公室
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管理工作,指導旗縣區車輛編制工作。
(十九)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擬定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社會安全的相關情況,發布有關預警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報導和培訓工作;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台,指導和檢查全市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負責區內外和全市各地區、各部門與市政府的工作聯絡和銜接;承擔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工作。
(二十)國防教育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國防教育工作,聯繫旗縣區人武部國防教育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政府辦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辦公地點:新華大街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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