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陳喜樂: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組長,主持市紀委派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工作。
王傑: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黨群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科、國民經濟綜合科、社會發展科、就業和收入分配科、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市場價格調控科;聯繫經濟研究中心、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認證中心、價格監測中心、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
麼紅傑: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科、工業產業協調科、基礎產業科、地區經濟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聯繫能源辦公室。
趙永富: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國外資金利用科、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行政事項審批辦公室。聯繫國土規劃辦公室和投資公司。
李朝暉: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行政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農村經濟科、服務業發展科、經濟貿易科、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西部開發科、經濟技術協作科、儲備科、糧食流通科、糧食監督檢查科。聯繫糧食執法大隊、糧油質量檢測中心,市糧油收儲有限公司。
田建軍:調研員,分管高技術產業科、雲計算辦公室。
楊培勝:副調研員,分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陳文慧:副調研員,協助李朝暉同志工作。
辛彩云:副調研員,分管財政金融科。聯繫市社會信用管理中心。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 政策,研究提出呼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辦法,做好社會總需 求和總供給的平衡及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組織制訂區域經濟發 展規劃和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組織編制資源開發、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報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執行情況。
(二)監測分析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巨觀經 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市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經濟調 節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 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制定,協調有 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市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四)研究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投向及投資辦法;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最佳化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目標和辦法,指導和 監督利用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五)規劃和安排國家、自治區撥款建設項目和呼市重大建設 項目以及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呼市重 大建設項目,審查轉報需要國家審批的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工程項 目的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計畫;規劃生產力 布局;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金融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 擬訂呼市地方財政金融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呼市物價管理措施和 辦法;按職責許可權,管理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監測市場價格 動態,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
(七)推進呼市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呼市國民 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農牧業專項規劃和政策,制 定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呼市基礎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呼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及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的 有關問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 化,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重大技術和 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相關政策、措施,提出呼市 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組織實施呼市西部大開發重點項目,負 責呼市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呼市城鎮化發 展狀況,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
(九)研究提出呼市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組織協調對外 開放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呼市重要商品供 求的總量平衡。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 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辦法和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 研究提出呼市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二)承辦呼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 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呼和浩特市發展計畫委員會設23個職能科室。
機構一
(一)黨委辦公室。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做好黨務工作;搞好基層組織建設矛思想建設;負責做好群團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辦公室。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密保衛、規章制度建設等行政事務。
(三)人事教育科。負責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幹部培訓教育和目標考核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科 。組織研究呼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呼市經濟法規章的起草;負責行政複議工作;研究提出呼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行業規劃、區域規劃;研究擬定呼市城鎮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內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工作;研究制訂呼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
(五)國民經濟綜合科。研究提出呼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層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辦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調控建議;負責信息發布工作。
(六)經濟體制改革科。研究呼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呼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要改革試點,參與上市公司的推薦工作,負責改革信息交流,調查研究各項改革所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具體建議。
(七)固定資產投資科。監測分析呼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編制呼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辦法;檢查監督投資巨觀調控政策的貫徹實施;研究制訂呼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
(八)國外資金利用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投向,承擔全市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呼市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擬定除工商領域外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監測和分析利用國外資金的狀況;安排呼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項目;承辦外商投資企業及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工作。
(九)紀檢室。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於黨風廉正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對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各項任務進行分解,落實責任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抓查處違紀案件工作;抓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執法監察工作。
(十)地區經濟科。組織編制呼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訂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可持續發展規劃和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規劃,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呼市固定資產投資
項目前期計畫;制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辦法、措施。參與水資源平衡和節約規劃、環境整治規劃的編制;組織編制扶助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
機構二
(十一)農村經濟科。研究呼市農牧業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村、林業、水利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全市生態環境建設規劃。
(十二)工業科。研究制訂呼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行業總量平衡、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行業間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
(十三)能源與交通運輸科。研究分析國內外能源開發利用狀況,提出呼市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呼市電力、石油、天然氣、煤炭等能源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呼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檢測和分析呼市交通運輸發展建設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等基礎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呼市交通運輸重大事項和問題,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提出專項基金和預算內投資意見。
(十四)高技術產業科。研究呼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方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管理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建設項目計畫及高技術產業項目的認定;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要產業技術成套裝備的開發;提出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協調組織高技術產業的國際合作。
(十五)經濟貿易科。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研究呼市重要商品市場平衡和進出口的總量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調控政策,商有關部門編制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平衡計畫和儲備計畫;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六)社會發展科。研究提出呼市社會發展戰略和辦法措施,編制呼市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匯總和協調年度計畫;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和提出社會事業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
(十七)服務業科。研究擬訂呼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開展服務業分析和監測、預測工作;安排呼市支持發展服務業的引導資金;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金融政策,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提出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組織地方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和政策研究。
(十八)價格科。監測預測呼市價格總水平變動,研究提出價格調控辦法、措施和價格改革建議;擬訂調整政府管理商品價格和收費政策;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監督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執行;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十九)收費管理科。貫徹國家、自治區收費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呼市收費管理工作的辦法、制度,組織指導收費管理工作;制訂調整呼市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事業、經營性收費標準;參與整頓和治理亂收費工作。
機構三
(二十)市場價格調控科。依據《價格法》和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實施{價格法)辦法”有關規定、市政府發布的《呼和浩特市價格調控基金徵集管理辦法》和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並負責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呼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提出呼市貫徹國家、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研究發展規劃和呼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過程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研究提出呼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過程中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呼市西部大開發重點項目,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呼市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依法對國家和自治區出資的重大項目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工程招標進行監督管理;對項目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檢查。
(二十三)老幹部科。貫徹落實老幹部方針政策;落實老幹部生活待遇醫療機制;負責老幹部組織建設;組織老幹部參加集體活動。
直屬單位
【 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 】
王傑主任
職能:1、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戰略研究
2、對全市經濟形勢進行分析預測
3、城鎮化、區域經濟及縣域經濟發展研究
4、產業發展戰略研究
5、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研究
6、為市委、政府提供國內外經濟形勢報告、數據、資料以及政策諮詢
7、接受市發改委委託,對投資項目進行評審。
【 價格監督檢查局 】
翟建新書記、雲曙光局長
職能:1、宣傳貫徹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
2、監督檢查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3、收集下級物價檢查部門的案件複議。
【 價格成本調查隊 】
李和兵隊長
職能:負責價格成本調查研究
【 價格認證中心 】
李文成主任
職能:1、設案物品的價格認定;
2、市場主體的價格認證;
3、調定價格的可行性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