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周敘
- 字號:功敘
號石溪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吉水
- 出生時間:1392
- 去世時間:1453
- 主要作品:《石溪集》《詩學梯航》《唐詩類編》《黃鸚鵡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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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少時聰明靈穎,11歲便能吟詩。永樂十二年(1414年),中鄉試第11名舉人。永樂十六年會試第二名,殿試二甲第一名進士。因作《黃鸚鵡賦》而稱旨授翰林院編修官。宣德初預修兩朝實錄成,轉修撰,正統年間升侍讀,正統十年(1446年)調升南京侍講學士(從五品),執掌南京翰林院事。
人物事跡
敢於犯顏直諫
周敘不僅才華橫溢,詩賦出眾,更可貴的是他那種憂國憂民,事事以社稷為重,不顧個人安危、敢於犯顏直諫的精神,更值得後人敬佩。周敘調南京任侍講學士時,農民起義四起,朝遷內外爭權奪利,加上蒙古族的不斷侵掠,國家已由“宣德之治”開始走下坡路。周敘於正統六年(1442年)上疏向朝廷陳述治理國家的政策,被英宗皇帝樂意地採納了。
英宗是宦官王振一手撫抱長大的。王振趁皇帝年少,涉世不深,利用特務機關錦衣衛作耳目,獨攬大權。宦官投機鑽營,賦稅繁重,官府又濫施刑罰,百姓叫苦連天。一些有正義感的朝官便向朝廷提出改良要求。然而,一經王振發現,不是下獄就是處死。但是,周敘置生死於度外,以社稷為重,在正統八年夏天,向英宗皇帝慷慨上疏進諫::“比天旱,陛下責躬䖍禱,而臣下不聞效忠補過之言,掌銓選者罔論賢否苐循資格,司國計者不問耕桑惟勤賦斂,軍士困役,作刑罰失重輕,風憲無激揚言,官惟緘默,僧道數萬,日耗戸口,流民眾多,莫為矜恤。”(沒有哪個臣子考慮如何來效忠朝廷,怎樣糾正過失。他們只是陳述自己的功績,要求高官厚祿而已。負責考績的官員不唯才是舉,只是按資論輩去任免。管理財政的官員不過問農事桑田,不關心百姓疾苦,只管索取賦稅。軍隊不修戰備疲於勞役,官府濫施刑罰。首輔軟弱無能,理政過疲。檢察監官不聞不問種種弊政,聽之任之。僧道過多,大量消費糧食。無業流民到處可見,國家又不設法去賑救。)英宗看後,心受感動,並稱周敘給了他一貼良藥。英宗皇帝把周敘的奏章讓大臣們傳閱。這時,吏部尚書王直等深知自己嚴重失職,各自引咎自責,朝廷上下出現新的氣象。
忠心耿耿
正統十四年(1450年),蒙古人南下攻大同,英宗親自率兵應戰。因糧缺水盡,誤入敵人圈套,被蒙古兵擒擄。皇太后命成王朱祁鈺(代宗皇帝)監理國政。當時有兩派:改良派于謙、周敘等堅決主張討戰報仇;宦黨邪派徐有貞、馬順等主張逃跑。在這決定國家存亡之時,周敘又勇敢地站出來,不顧宦黨的暗害,向代宗皇帝上疏直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殿下宜臥薪嘗膽,象越國報復吳國一樣,洗雪國恥。”同時為治理國家,他又上疏八條意見:一曰勵剛明,二曰觀經史,三曰修軍政,四曰選賢才,五曰安民心,六曰廣言路,七曰謹㣲漸,八曰修庶政。又上《制治保邦十二事》《中興太平十四事》,皇帝如獲至寶,採納了他的意見,詔令執行。一時,朝廷內外,言路廣開,使提拔了一批廉潔能幹的官吏,加強了農業生產,減免了一些稅賦,賑救貧民,招集流民返回家鄉,恢復了生產,才使國政有了新的轉機。
關心國事民事
晚年的周敘仍是忠心耿耿,關心國事,民事。他極力請求代宗恢復“午朝”接見大臣,以便多了解民情,收集各方意見,商定治國安民之良策。並請旨建祖祠《追遠堂》,修族譜,修郡省志。
周敘為人誠實,素有志向,講究氣節,忠守情宜。其曾祖以立為元有名史官曾力主尊宋為正統。“曾祖以立,在元時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敘思繼先志,正統末,請於朝,詔許自撰 ”。在周敘為此事而寫給英宗的奏章中,對重修《宋史》的目的交待得很清楚:“竊觀宋遼金三史成於前元至正間,當時秉國大臣皆遼金族類,不以正統歸宋,遂分裂為三,而以遼金加於宋首,不愜人心,不協公論。初修之際,言者雖多,卒莫能改。至今越百年,凡有志史學正綱常者,未嘗不掩卷憤嘆也。……元儒陳桱修《通鑑續編》,既正其統,而三史全書尚仍其舊。”因此他建議在南京翰林院組織人員重修《宋史》。英宗的答覆是:“不必擇人,敘其自修。” 但因勞成疾,未能完成!於景泰三年壬申三月二十日辭世,終年六十。欽遣官諭祭賜葬。崇祀郡邑鄉賢少師肖鎡志墓,少保高谷表墓,少傅陳循墓碑,門人少傅商文毅公輅誄述功德。有《石溪文集》等行於世。
古籍記載
明史·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周敘,字公敘,吉水人。年十一能詩。永樂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作《黃鸚鵡賦》,稱旨,授編修。歷官侍讀,直經筵。正統六年上疏言事,帝嘉納焉。八年夏又上言:“比天旱,陛下責躬虔禱,而臣下不聞效忠補過之言,徒陳情乞用而已。掌銓選者罔論賢否,第循資格。司國計者不問耕桑,惟勤賦斂。軍士困役作,刑罰失重輕,風憲無激揚,言官務緘默。僧道數萬,日耗戶口,流民眾多,莫為矜恤。”帝以章示諸大臣。王直等皆引罪求罷。十一年遷南京侍講學士。
郕王監國,馳疏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殿下宜臥薪嘗膽,如越之報吳。使智者獻謀,勇者效力,務掃北庭,雪國恥。先遣辯士,卑詞重幣乞還鑾輿,暫為君父屈。”因條上勵剛明、親經史、修軍政、選賢才、安民心、廣言路、謹微漸、修庶政八事。王嘉納之。景泰二年又請復午朝,日接大臣,咨諏治道。經筵之餘,召文學從臣講論政事,並詔天下臣民直言時政缺失。帝因詔求言。
敘負氣節,篤行誼。曾祖以立,在元時以宋、遼、金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敘思繼先志,正統末,請於朝。詔許自撰,銓次數年,未及成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