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新生嬰兒申報戶口登記指南

呂梁新生嬰兒申報戶口登記由生父或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梁新生嬰兒申報戶口登記指南
  • 受理單位:生父或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1、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生父或生母或其他監護人,持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可在生父或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
2、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未落戶的未成年子女,無出生證,也無《出生醫學證明書》或《出生醫學證明》的,憑生父(母)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證明、《親子關係聲明》,填寫《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到生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戶口登記。對到生父或生母一方落戶的,還應提供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據的子女未落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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