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吳忠市黨委辦公室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吳忠市紅寺堡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吳黨辦發〔2019〕5號),制定本規定。

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區信訪局、區政府督查室、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區政務公開辦公室牌子。

吳忠市紅寺堡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接受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外事工作重要情況和問題的研究,負責巨觀謀劃、督促落實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各項決定和工作部署。區政府辦的崗位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吳忠市委、區政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紅寺堡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部門: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日程安排。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自治區、吳忠市轉發的公文;協助政府領導起草講話文稿。
(三)負責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請示、報告事項,協調並提出審核意見,上報自治區、吳忠市政府審批。
(四)督促檢查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批辦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和報送工作,及時提供信息諮詢服務,並向自治區報送重要信息;負責政府系統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
(八)負責區級及以上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督查和信息反饋。
(九)負責承辦、督辦落實、安排部署上級機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轉辦、批辦的信訪事項,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來電、網上投訴,保證信訪渠道暢通;綜合分析信訪信息,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十)負責協調處理跨鄉鎮、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民眾集體越級上訪、非正常上訪和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十一)負責辦理全區範圍內的外事事務,協助做好因公出國、出境事項的登記、審核等相關聯繫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考核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辦公室人事管理、人員培訓及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事務崗位。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協助區政府領導起草講話文稿;匯總上報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承辦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議材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和區政府工作的需要,對涉及全局性工作和重要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建議;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檔案、材料的起草、修改、審核、校對;負責區政府領導工作日程的組織安排和協調服務。
(二)文檔管理崗位。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電子政務及OA政務協同辦公系統收發文運轉、印鑑管理、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等工作;指導行政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匯總區政府領導同志每日工作安排和政府大事記的編寫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區政府電子政務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基礎設施建設管理。
(三)信息調研崗位。負責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區政府對外宣傳新聞素材的提供、整理、審核及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報送信息,提出意見、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區政府下達的調研課題和調研任務。
(四)政府督查崗位。督促檢查區政府重要檔案、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區政府領導批示件和上級轉辦件、信訪問題的督查落實工作;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督查事項;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檢查、日常聯繫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督查工作。
(五)綜合管理崗位。承擔區政府辦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政府辦的後勤保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及辦公室行政事務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信訪督辦崗位。了解和掌握信訪工作動態,負責區長信箱、民眾來信、來電、來訪接待、登記、轉辦工作,掌握社情民意和上訪動態;負責組織協調處理跨鄉鎮、跨部門的信訪案件;負責定期通報各鄉鎮、各部門信訪件的辦理、反饋情況;負責全區信訪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維護與指導;負責指導、督辦各鄉鎮、各部門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
(七)政務公開崗位(政府公報崗)。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政務公開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編輯、出版和發行《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公報》。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及新媒體平台信息發布、內容保障,全區政府系統網站及新媒體平台信息內容監督檢查、政務輿情回應處置等工作。負責全區政務公開培訓、宣傳等工作;負責依法受理政務公開的投訴舉報工作。
(八)政府值班崗位。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負責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編報、反饋工作,為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負責向自治區報送日常政務信息,負責專題調研工作。
(九)會務接待崗位。承辦政府系統大型會議的審核、報批、組織等工作。辦理自治區、吳忠市交辦的由紅寺堡區參加或組織的有關會議;負責自治區、吳忠市領導同志來紅視察調研活動安排。負責自治區、吳忠市其他部門副處級以上和外省(區、市)政府副處級以上公務人員接待。
(十)外事工作崗位。負責涉外事務管理、涉外安全、涉外新聞宣傳和信息化工作。配合做好意識形態領域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行政編制1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7名。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