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目錄》是為進一步做好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目錄》進行調整於2024年4月23日公告發布的目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目錄
- 發布單位: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
- 發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
發布公告
目錄

《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目錄》是為進一步做好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目錄》進行調整於2024年4月23日公告發布的目錄。
《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目錄》是為進一步做好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
第一條 為防止易製毒化學品流入特定國家(地區)用於毒品製造,規範易製毒化學品出口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易製毒化學品是指本規定附屬檔案1《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管理目錄》所列化學品。商務部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安全...
本規定所稱的易製毒化學品系指《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所列可用於製毒的主要原料及化學配劑,目錄見本規定附屬檔案。第三條 國家對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以任何方式進出口易製毒化學品均需申領許可證。第四條 商務部負責全國易製毒化學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監管證件代碼為“3”;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氯化銨等16種易製毒化學品監管證件代碼為“G”。適用範圍 納入“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包括核、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監控化學品,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飛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麻黃素管理的通知 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 易製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 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 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企業核定暫行辦法 吸毒檢測程式規定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
重型礦山機械、食品包裝機械、通用設備、石化設備、發電及輸變電設備、冶金設備、焊接熱處理設備、數據處理設備、內燃機設備、通信設備、家用電器、電子元囂件、儀器儀表、醫療器械、交通運輸工具。目錄三:由國家經貿委負責發證的重要工業品7項,312個稅號。(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涉及目錄三的商品由外經貿部負責發證。)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關於公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07年版)的通知 商務部關於對含易製毒化學品的混合物的進出口管理作出具體規定 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企業核定暫行辦法 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 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國際核查管理規定 易製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 公安部、衛生...
通過深入開展“除根”行動,全面加大製毒物品管控查緝力度,全年破獲製毒物品犯罪案件274起,同比下降4.5%,繳獲各類易製毒化學品(含向特定國家出口管制化學品)938.5噸,同比上升42.2%,製毒物品被查緝堵截數量增多,流入製毒渠道持續減少。疫情後,境內外製毒活動對原料配劑需求旺盛,不法分子不斷改進制毒工藝和路徑...
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二○○五年八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2號)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二○○四年七月五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28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13.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 14.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暫行)15.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 16.對外貿易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公告辦法 17.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管理暫行辦法 18.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利用外資 19.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20.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 ...
公安部關於無運輸備案證明承運易製毒化學品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2007 年11 月19 日 公復字 〔2007〕 6 號) ……… 423 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 於對《特定國家(地區) 》進行調整有關問題的公告(2007 年8 月22 日) ……… 424 財政部、公...
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 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製毒物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十八.禁止進出境物品。如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及其他物品。十九.其他物品。《危險化學品目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易製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載明的物品和《人間...
十一、將《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2005年第12號)第七條第五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交蓋有聯合年檢合格標識的批准證書複印件”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交批准證書複印件”。十二、刪去《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
《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列明的禁止進口技術,禁止進口;《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列明的禁止出口技術,禁止出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商務部 45 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旅館、會所、茶藝館、咖啡廳、酒吧、歌舞娛樂、網際網路上網等服務場所書面告知國家規定的毒品目錄。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用於傳授涉及毒品違法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毒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製作或者銷售毒品、麻醉...
市公安機關應當會同市人力資源保障、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部門編制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崗位目錄,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和操作指引。第四章 緝毒執法與協作 第三十二條 市禁毒委員會應當組織、協調並推動公安機關和海關、海警等緝毒執法部門,以及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鐵路、民航、海事、邊檢、郵政管理等有關...
除邊境貿易以外,與原蘇聯、東歐國家及其他周邊國家的易貨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項下進口的產品,一律按全國統一的進口稅收政策執行。進出口 邊境小額貿易企業經營權,根據外經貿部統一規定的經營資格、條件以及在核定的企業總數內,由各邊境省、自治區自行審批。邊境小額貿易企業名錄須報外經貿部核准,並抄報國務院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在中國境內上市的藥品,應當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藥品註冊證書;但是,未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除外。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材、中藥飲片品種目錄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制定。申請藥品註冊,應當提供真實、充分、可靠的數據、資料和樣品,證明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物品進出境的;(3)偽報、瞞報進出口貨物價格偷逃關稅的;(4)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準進口的保稅貨物、其他海關監管貨物或者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的;(5)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定減稅或者免稅進口用於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貨物,或者將特定減免稅進口用於特定地區的貨物擅自運往境內其他地區...
第二十九條 公安、商務、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海關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易製毒化學品信息共享、流向追溯、責任倒查等制度。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許可、備案等規定,建立和落實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十條 含有麻黃素類物質、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易被提取製毒物品的...
第十八條 國家將加工貿易進口商品分為禁止類、限制類和允許類,將加工貿易企業分為A類、B類、C類、D類(具體分類原則和分類目錄按照國辦發〔1999〕35號檔案的規定另行對外公布並進行動態調整);國家對開展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和C類企業開展的加工貿易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管理。 加工貿易審批機關在審批時,應...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禁毒宣傳教育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四章 戒毒管理服務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儲存、使用、進口、出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和落實單位內部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負責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毒品行政違法案件的查處。公安機關根據禁毒工作需要,可以在邊防口岸...
(1)除特殊貨物外,不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一般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也不需提供許可證。但一些特殊的商品和貨物則需受到配額和許可證的限制,這主要包括: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的商品、易製毒化學品、能夠製造化學武器的化工品、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及廢紙等國家規定的特殊貨物。(...
行政許可前置審批項目無統一目錄作參考 這裡主要是指在申領《營業執照》前應提交的許可證件或檔案,即行政許可前置審批。早在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就以第412號令公布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決定保留設定行政許可的項目總計500項。2005年6月2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甘政辦發(2005...
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組織有關企業參加出口配額招標;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的進出口管理;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以及出口商品商標註冊登記後的有關事務,聯繫進出口商會。擬訂和執行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管理規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管理機電產品進口目錄,編報和執行機電產品配額的年度進口方案;分析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
對全省外貿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按國家規定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易製毒化學品的進出口管理;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指導本省加工貿易、補償貿易和服務貿易工作;指導進出口市場的開拓,審批、核准我省外貿企業進出口權;審核、上報本省境外...
新增列管6種易製毒化學品,強化可疑交易核查、製毒原料來源倒查,共查獲製毒物品1282噸,同比下降45%。全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上線運行,為20多萬家相關企業提供免費服務,推進了銷售核驗、購買運輸核銷、跨省運輸協查、異地存儲監管和最終用戶審核等措施落實。嚴格管理向特定國家出口化學品。四、堅持集群打零,打擊...
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安排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工作,擬訂本轄區內重點監督抽查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