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市高昌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吐魯番市高昌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吐魯番市高昌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是吐魯番市高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吐魯番市高昌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吐魯番市高昌區納茲庫木路10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具體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貫徹落實並實施區所轄範圍國內外貿易、 招商引資、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援助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區所轄範圍“一帶一路”建設、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和流通體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意見並提出建議。
(二)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負責推進全區商貿流通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指導區所轄範圍流通企業改革,並推動、指導區所轄範圍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性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按照區委、政府安排部署,貫徹落實區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執行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政策的落實,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完善農村現代流通網路。
(四)承擔牽頭協調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落實本地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本地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本地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本地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本地成品油流通環節進行監督管理。
(六)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貫徹落實並組織落實區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本地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配額計畫,會同區屬有關部門執行大宗進出口商品政策,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本地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按照區經濟發展總體規劃、階段性規劃,牽頭貫徹落實並實施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推動落實工作;負責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會同區屬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區屬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按照區政府的安排部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邊境貿易的各項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助吐魯番市相關部門做好有關周邊國家經貿合作地方協調機制的工作。推動協調本地企業同周邊國家及中東歐國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十)組織協調本地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本地進出口公平貿易及產業損害預警機制;依法實施涉及本地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區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全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區所轄範圍外商投資工作;根據國家、自治區相關規定,貫徹落實地方性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助做好本地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做好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政策諮詢;依法監督檢查本地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跨境經貿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負責區所轄範圍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區所轄範圍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區所轄範圍我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協調外派勞務人員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區所轄範圍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區所轄範圍境內企業、人員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金融企業除外)工作。按照有關國際無償援助事務要求,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有關事務。
(十三)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區所轄範圍企業信息化及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負責建立電子商務行業統計和評價體系,牽頭推進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發展。
(十四)按照區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研究起草、執行區招商引資方針、政策,編制區政府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推進跨地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聯繫指導本地相關行業及開發區的有關招商引資工作;完善區招商引資服務體系。負責招商引資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等工作;負責區所轄範圍招商引資統計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吐魯番市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十六)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根據吐魯番市產業政策,貫徹落實區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產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組織協調重點產業調整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與實施。
(十七)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運行;貫徹落實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油地關係;協調解決油氣運輸等重大問題;組織貫徹落實並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工業和信化領域各行業的管理,組織貫徹落實行業專項規劃、技術規範和標準;貫徹落實行業規劃和行業法規;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負責園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冶金、有色金屬、黃金、輕工、紡織、建材等行業管理。
(十九)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貫徹落實技術改造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備案。
(二十)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貫徹落實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工作。
(二十一)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貫徹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對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建立健全服務體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二十二)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指導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節能執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二十三)指導、監督工業和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爆行業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依法實施許可和監督管理。
(二十四)組織執行國家電力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許可;負責制定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組織協調解決電力生產、運營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調度工作。
(二十五)負責推進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統籌指導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協調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
(二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高昌區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內設下列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經濟運行科
(三)技術進步科
(四)商務運行科
(五)外貿投資服務科
(六)招商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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