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市高昌區教育局

吐魯番市高昌區教育局

吐魯番市高昌區教育局是吐魯番市高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吐魯番市高昌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吐魯番市高昌區文化路58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自治區、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擬定有關教育的規章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宣傳規劃、規範推廣、普及套用等工作,負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社會學習、普及學習和再培養培訓。
(四)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區級教育經費和項目預算,規劃實施並監督管理;擬定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和學生資助的政策,協調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
(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建設和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實踐教育和科學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六)指導區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穩定和政治保衛,做好應急協調和維穩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
(七)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民辦教育工作。
(八)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主管教師培養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繼續教育等工作。
(九)負責各類學校教材和中國小教輔用書的審查、審核和備案工作。
(十)負責管理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統籌各級各類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工作;負責民族語言文字改革工作;負責有關民族語言文字監測工作。
(十二)承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制定區教育督導計畫和評估方案,並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
(十三)指導高昌區教育系統各類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教師工作科(黨建、組織人事辦公室)。
(三)財建科。
(四)基礎教育科(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民族語言文字辦公室)。
(五)思想政治教育科(維穩辦公室)。
(六)教育督導室(高昌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七)教育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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