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縣審批服務管理局

同心縣審批服務管理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同心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8號),制定本規定。

同心縣審批服務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同心縣審批服務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和區、市黨委關於審批服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批服務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心縣審批服務管理局
  • 隸屬:同心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區、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制定全縣審批服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審批服務工作,規範審批服務行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工作。
(三)負責落實審批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建立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協調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四)負責統籌推進相對集中審批服務工作,協調、督辦涉及跨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指導督促各部門對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時限壓縮。建立和完善項目建設審批工作機制,對重大項目的審批服務事項進行跟蹤督辦。
(五)負責監督管理政務服務、12345便民服務工作。負責受理有關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舉報,並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六)統籌指導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協調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線上、12345便民服務熱線平台信息化建設和套用。
(七)負責指導、監督、考核鄉鎮(管委會)、縣直部門(單位)、工業園區、駐同有關單位的政務服務工作。
(八)負責工程建設具體招投標交易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管、服務工作。
(九)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組織人事、黨建扶貧、黨風廉政、思想宣傳、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機構編制、後勤財務、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諮詢解釋、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處理涉及行政審批的法律糾紛;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審批服務崗位。負責落實國家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縣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研究探索推進改革的工作舉措並抓好落實。制定全縣審批服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流程,協調相關審批部門壓縮審批時限、最佳化審批流程、精減審批材料、規範審批行為、提升服務質量。負責縣本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及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規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進駐大廳的垂管部門、雙重管理部門設定的視窗以及進駐的各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範、管理。
(三)審批監管崗位。協調解決各部門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業務辦理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對各部門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事項及工作人員服務能力和水平進行監督管理,跟蹤督辦重大審批服務事項。負責監督管理政務服務、12345便民服務工作,指導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受理有關投訴舉報並進行調查,對違規違紀行為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指導、監督、考核鄉鎮(管委會)、縣直部門(單位)、工業園區、駐同有關單位的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審批服務業務的信息統計、分析整理、通報等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具體招投標交易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管、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審批服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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