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審批服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審批服務工作,規範審批服務行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工作。
(三)統籌協調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最佳化政務環境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承擔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負責落實審批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建立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協調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統籌推進相對集中審批服務工作,協調、督辦涉及跨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指導督促各部門對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時限壓縮。建立和完善項目建設審批工作機制,對重大項目的審批服務事項進行跟蹤督辦。
(六)負責監督管理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12345便民服務工作。負責受理有關違規違紀行為的
投訴舉報,並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七)統籌指導全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協調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線上、公共資源交易、12345
便民服務熱線平台信息化建設和套用。
(八)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縣(市、區)、市直部門(單位)、開發區、工(農)業園區、駐吳有關單位的政務服務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財務、檔案、黨建、黨風廉政、宣傳、組織、人事、扶貧、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審批服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最佳化政務環境工作,承擔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負責建立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統籌推進相對集中審批服務工作,協調和督辦涉及跨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跟蹤督辦重大項目的審批服務事項。負責監督管理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12345便民服務工作,指導全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受理有關投訴舉報並進行調查,對違規違紀行為提出處理建議。負責監督、考核各縣(市、區)、市直部門(單位)、開發區、工(農)業園區、駐吳有關單位的政務服務工作。承擔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等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吳忠市審批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2正2副。
市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吳忠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馬成義
吳忠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副局長:楊志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