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和實施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辦法
- 地區:吉林省
- 類型:辦法
- 目的:提高我省自主創新能力
《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和實施制定的辦法。
《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和實施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管理和實施,推進科技創新,提高我省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產...
《吉林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管理辦法》是吉林省發布的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吉林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以下簡稱‘重大攻關’項目)的規範化管理,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意見》(吉政函[2009]126號),以及科技部、吉林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
《吉林省科技惠民計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在吉林省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化、科學化管理在吉林省組織實施的科技惠民計畫(以下簡稱惠民計畫),依據科技部和財政部《科技惠民計畫管理辦法(試行)》、《科技惠民計畫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科技部、吉林省分別制定的《關於加快發展民生科技的意見》,省科技廳、省...
完善科技計畫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提高企業承擔科技項目任務比例,將重點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列入省科技發展計畫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支持設立政企聯合創新項目,培訓、服務企業申請國家創新項目,降低企業開展重大科技攻關成本。推動市場主體科技創新檢驗檢測費用減免工作。支持長春新區、長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區域創建...
第一條 為增強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掘我省科研潛力,著力培養我省科研人才,省政府設立吉林省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省基金”)。為規範和加強省基金項目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基金經費主要來源於省財政專項資金撥款,同時接受機構、團體及個人的捐贈。省基金由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
1、項目承擔單位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時,應同時提交《吉林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和《吉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預算書》(以下簡稱《預算書》)。2、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的單位應按照省科技廳每年發布的《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指南中規定的時間,將《申報書》和《預算書》(一式...
(一)建立吉林省科技報告制度對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按時間節點,分兩步實施:(1) 2015年立項的“雙十工程”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重大科技攻關專項,要求呈交科技報告;(2)2016年立項的重點科技攻關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都要求呈交科技報告。(二)制定吉林省科...
《吉林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吉林省2010年起至2015年止實施的規章制度。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省級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以下簡稱科技平台)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參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
(一)加大支持力度。基地(園區)內項目由省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園區)資金予以支持;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向基地(園區)內的申報單位傾斜。(二)統計和評價。每年3月1日前,市(州)科技部門組織本地區的產業基地(園區),按要求報送上一年度的統計報表。省科技廳將組織績效評價,並公布評價結果。對評價結果較差...
為進一步加強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簡稱“國合基地”)的管理,促進國合基地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制定《吉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國家和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充分有效整合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實現“項目—人才—基地”相結合的戰略轉變,...
第十四條 計畫管理部門對各評審組推薦助的候選人情況進行匯總並報評審委員會審定,由計畫管理部門正式發布。;第十五條 為保證評審工作的公正性,評審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執行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評審工作的各項規定及迴避制度。第五章 實施管理 第十六條 吉林省傑出青年科學研究計畫獲資助者在接到批准資助通知後一個...
關於印發《吉林省科委科技開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125 智慧財產權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財政部關於國家科研計畫項目研究成果智慧財產權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 129 關於加強與科技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131 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通知 139 科技中介 科學技術部關於印發《關於大力發展...
省科技廳將優先推薦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中有關計畫將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承擔的技術轉移相關項目。申報材料 (一)吉林省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書 (二)附屬檔案 1. 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法人內設機構設立批准證明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2. 法定...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和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職責範圍負責有關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第六條科學技術項目管理實行契約制、招標制和責任制。第七條發展技術市場,建立健全技術交易的管理、中介和仲裁機構,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
4.《吉林省教育系統實施人才戰略若干問題的研究》,省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重點課題,第二位。5. 《吉林省創業教育體系構建與模擬模型研究》,吉林省教育廳十五規劃項目,課題負責人。6.《吉林省西部中型城市重點技術領域選擇—開放型創業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研究》,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軟科學),主持人。7.《...
8.保險契約法的修訂與完善,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青年基金項目(2007QN005),負責人,在研。9.2004年吉林大學精品課程《商法學》,主要參加人,已結項。10.2005年吉林省精品課程《商法學》,主要參加人,在研。11.吉林省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中的法規體系研究,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軟科學類),主要參加人,在...
——“十五”期間,省教育科學院副院長劉黎莉編審主持了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全國高等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和吉林省科技發展項目“高等學校教育、科研、生產相結合辦學模式研究”的研究工作;王慶玲研究員承擔了國家教育部留學基金課題“中日產學研比較研究”的研究任務。這一期間,經過艱苦努力與認真探索,課題研究取得了重要...
職務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和參加人,不得阻礙職務科技成果的轉讓,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及技術資料據為己有或者作為非職務科技成果進行轉讓。第二十一條 列入各級人民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中的套用性研究項目,其研究成果在通過鑑定之日起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向社會公開轉讓,並暫停對承擔單位和個人...
職務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和參加人,不得阻礙職務科技成果的轉讓,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及技術資料據為己有或者作為非職務科技成果進行轉讓。第二十一條 列入各級人民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中的套用性研究項目,其研究成果在通過鑑定之日起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向社會公開轉讓,並暫停對承擔單位和個人...
(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協調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在吉林的相關工作。(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
6、技術中心應逐步增加中長期研究開發課題的比例,為企業長遠發展提供技術儲備,並建立開放式的運行模式,注重產學研合作和國際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會科技資源,提高技術中心的研究開發能力和水平。7、建立在集團層面的技術中心在負責企業重大、關鍵、前瞻性技術創新項目的研發及產業化的同時,應建立完善重大項目研發、行業...
(六)加強高新區建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進一步發揮長春、吉林兩個國家級高新區引領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重要平台的作用。支持高新區內企業參與國家、省重大專項的實施、承擔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推動高新區的產業集聚和特色產業基地發展。加強軟體園、現代中藥園、生物醫藥園、光電...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領導,制定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確定科學技術的重大項目,調動各部門的積極因素,推進科學技術進步。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和協調。 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和省規定...
《吉林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是200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充分發揮省級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在...
學院以爭取國家級及省級科研課題為重點,以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和學科帶頭人培養為突破口,強化課題研究與管理,推動科研工作的深入發展,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九五”以來,學院承擔並完成了國家教育科學規劃課題6項、國家教育部規劃課題12項、吉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71項、吉林省科技發展項目5項(其中科技開發成功1項)...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省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按照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 〔2004〕20號)精神,根據財政部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 〔2002〕394號)和 《吉林省省直機關單位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吉政發 〔2004〕1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已經2021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長韓俊 2021年12月31日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獎勵在我省科技創新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深入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經濟和社會...
2.《政府上網與行政管理的變革和發展》國家社科規劃基金青年項目(00CZZ005)。3.《網路時代政府職能轉變問題研究》 國家社科規劃基金一般項目(03CZZ010)。4.《政府上網後吉林省政府信息政策和管理策略研究》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20010630)。5.《政府網際網路站評估指標及體系研究》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20050603...
吉林省技術和設備進出口貿易中專利管理的規定 (1996年9月17日吉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 吉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檔案吉科專字[1996]第115號發布)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專利保護的若干規定(試行)(1996年10月3日吉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檔案吉科專字[1996]第125號發布)瀋陽市專利管理辦法 (1987年7月9日瀋陽市人民...
區域經濟學(研究方向:區域可持續發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區域經濟學(研究方向:區域經濟成長與可持續發展)科研項目 2002年以來:(1)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加入WTO後長春市經濟結構戰略調整問題研究報告,主要參加人,2002年,已結題。(2)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項目,吉林省中藥經濟推進戰略研究,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