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為以服務技術轉移為主要業務的獨立法人機構或法人內設機構。重點包括:集研發設計、中試孵化、成果轉化、科技投融資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承擔大學、研究單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圍繞汽車、石油化工、農產品深加工、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光電子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提供專業化技術轉移、孵化服務的機構;各類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台;圍繞企業需求開展高端、個性化服務的智慧財產權經營機構;具有區域科技資源統籌功能的技術交易市場。
申報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內設機構;
2. 有從事技術轉移的工作經歷;
3.有符合條件的經營場所;有滿足經營要求的辦公設備和條件;有穩定的客戶群體及長期合作夥伴;
4.機構主要領導者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及較高的管理水平;有符合規定的專職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的比例不得低於本機構
從業人員總數的60%;
5.管理規範,規章制度健全,有明確的從事技術轉移服務的章程、客戶管理服務規範和程式、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的員工激勵和獎勵制度。
評定辦法
省科技廳負責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的評定和管理工作,根據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應具備的條件對申報單位進行考察,並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依據考察和評審意見,評定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並予公布。
省科技廳將優先推薦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吉林省科技發展計畫中有關計畫將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承擔的技術轉移相關項目。
申報材料
(一)吉林省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申報書
(二)附屬檔案
1. 企業營業執照、事業
法人登記證或法人內設機構設立批准證明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
3. 主要業務骨幹的學歷、職稱、榮譽證書複印件。
4. 列表簡述近兩年機構的主要合作夥伴和客戶的名稱、
數量、合作內容。
5. 上年度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法人內設機構需由主管部門的財務出具經費收支情況報告。
6. 技術轉移服務的章程、技術轉移及服務業務管理辦法、客戶管理制度、員工激勵和懲處制度等。
7. 技術轉移及服務業績證明材料。
8. 能反映申報單位信譽和所處行業地位的證明材料(近年來獲得榮譽、政府資助、宣傳報導等)。
(三)材料裝訂:按照申報書、附屬檔案順序,用A4紙雙面列印並在左側裝訂成冊,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