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關於對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實行全面監護的通知

《吉林省政府關於對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實行全面監護的通知》是吉林省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政府關於對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實行全面監護的通知
  • 發布單位:80702
  • 發布文號:吉政發[1993]21號
  • 發布日期:1993-06-18
  • 生效日期:1993-07-01
【發布單位】80702
【發布文號】吉政發[1993]21號
【發布日期】1993-06-18
【生效日期】1993-07-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對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實行全面監護的通知
(1993年6月18日吉政發〔1993〕21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白城地區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各直屬機構:
近幾年來,我省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有了明顯加強。但由於全省2243處無人看守道口多數還沒有實行監護,道口交通肇事仍頻頻發生。1990年以來,無人看守道口交通肇發生632起,死亡140人,傷258人,撞壞各種機動車輛963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896萬元。為保證鐵路安全行車,杜絕道口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機動車流量大的幹線鐵路、公路平面交叉道口應逐步改建立交橋。各市、地、州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將改建立交橋的計畫,報省道口辦,以便納入鐵路和公路建設、改造規劃,逐年分步實施。根據國家七部委《關於公布〈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經交〔1986〕161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吉林省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本著“誰受益、誰負責、誰監護”的原則,對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組織民眾進行監護。首先把哈大、長圖、平齊鐵路幹線較繁忙的道口晝夜監護起來,其他道口視情況實行定時監護。為解決監護經費問題,省政府決定對省內機動車輛(含參加營運拖拉機),徵收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監護費。收費標準:客車20座以上每輛年收費20元、20座以下每輛年收費15元,載重貨車2噸以上每輛年收費15元、2噸以下每輛年收費10元,小汽車每輛年收費10元,營運拖拉機每台年收費10元,三輪車、機車每輛年收費5元。由交通部門在徵收養路費時一併徵收,統一上繳市、縣(市、區)道口辦。過去的有關收費和鐵路出資的道口監護費,可按原辦法執行,不足部分逐步修改完善。收取的道口安全監護費,必須專款專用,嚴格管理,用於道口監護和道口設施建設。每年收入、支出,由市、地、州道口辦匯總報省道口辦審查備案。對於監護的道口要逐步修建簡易適用的道口房,增設報警信號,各級保險及鐵路部門要給予資助。
二、道口安全監護人員由市、縣(市、區)道口辦負責選聘和管理,並簽訂安全責任協定,明確職責及作業紀律,對不堅守崗位、因離崗發生交通事故的,按吉政發〔1988〕32號檔案第十條處理。對不聽監護人員指揮,搶越道口造成事故的,由肇事者負責。監護人員上崗前,鐵路工務部門負責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由市、縣(市、區)道口辦發放無人看守道口監護證,各級道口辦和鐵路公安部門負責道口安全監護的日常檢查指導工作。
三、按照國家七部委經交〔1986〕161號檔案第八條第二款關於“在一公里內,或一個村莊內多處道口,原則上只保留一處”的規定,要合併或封閉一批。合併或封閉後,機動車輛可繞道通行,沿線兩側人民民眾過往鐵路,根據實際情況可留出人行道,給予方便。各鐵路分局要會同市、縣(市、區)政府儘快實施合併或封閉計畫,對合併或封閉中需保留的道口,要報省道口辦審批。
四、各級鐵路道口安全管理機構,要按《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吉林省道口安全委員會的通知》(吉政辦發〔1986〕211號)規定,配齊道口辦工作人員,加強辦公力量。凡是已撤銷或停止工作的道口辦要立即恢復;因人員變動未配足的要重新選配好,馬上到位工作。對道口數量多、交通較繁忙的縣(市、區),鐵路應派專業人員參加道口安全管理工作。鐵路、交通、城建、農機、公安、保險部門,還要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經常研究解決存在問題,保證道口安全,當好政府參謀,發揮職能作用。
五、專用鐵路、地方鐵路,也要參照本通知執行。對無人看守道口,由受益單位負責監護。今後凡新建、改建鐵路,一律實行有人看守或監護,不準再設無人看守道口。
六、鐵路分局在鐵路公安處應成立道口辦公室,配備一定數量的交通警察,在公鐵平交道口行使交通警察的權力。
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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