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是吉林省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
- 發布時間:1985年2月16日
《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是吉林省發布的地方法規。
《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是吉林省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發布【發布單位】80702【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5-01-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檔案內容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
一、農林特產稅徵收的範圍,仍按《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吉政發〔1985〕31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林特產農業稅徵收工作的通知》(吉政發〔1989〕29號)的規定執行。除此之外,其他農林特產品需要徵收農林特產稅的,必須報經省政府批准。二、人參特產稅稅率,由12%...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從1994年納稅年度起,農業特產稅依照本辦法計算徵收。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16日省政府發布的《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4 吉林省牲畜交易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吉政發〔1983〕113號 省政府 5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吉林省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吉政發〔1985〕31號 省政府 6 工商企業登記管理若干問題暫行規定 吉政發〔1985〕95號 省政府 7 吉林省煤炭資源管理辦法 吉政發〔1986〕10號 省政府 ...
第一條 為合理調節農林牧漁各業生產收入,公平稅負,促進農業生產全面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省生產本辦法規定的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及個人(生產菸葉、牲畜皮毛絨產品的除外),均為農業特產農業稅(以下簡稱農業特產稅)的...
河北省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辦法 (冀政 1987 32號)一、為平衡農村種、養業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國發[1983]179號檔案)精神, 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二、凡從事農林特產品生產,取得農林特產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照...
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對農林特產收入農業稅的若干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試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6-08-05 【生效日期】1987-01-0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
青島市對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暫行辦法 (1987年6月2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一、凡從事農林特產品生產,取得農林特產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及本辦法繳納農業稅。二、下列各項農林特產收入,均屬徵收範圍:(一)園藝收入,包括水果(蘋果、梨、葡萄、桃、杏、棗、柿子、山楂、櫻桃...
《陝西省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暫行規定》是陝西省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5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4-11-28 【生效日期】1985-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陝西省農林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暫行規定 (1984年11月28日)一、為了平衡農村各種作物的稅收負擔,促進農業生產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