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吉林省足球運動改革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結合實際提出的實施意見。

2019年2月,經吉林省政府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9年2月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吉政辦發〔2019〕14號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足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政辦發〔2019〕1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我省足球運動改革發展,根據國務邀蒸樂幾院辦公廳《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體育工作特別是足球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改革創新,遵循足球發展規律,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加強思想作風和隊伍建設,大力普及和推廣足球運動,加快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足球發展,促進我省足球事業邁上新台階。
(二)基本原則。
立足省情與借鑑外部經驗相結合、突出重點與推動普及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發展足球項目與推動其他項目相結合,從增加足球運動場地、提高參與人口數量、抓好校園足球發展等多方面綜合施策,調動全社會參與足球發展的積極性,為足球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主要目標。
1.近期目標(2018-2020年):全省足球場地達到1500塊,每萬人整乘廈疊擁有0.5塊以上足球場地;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達到600所;足球競技水平明顯提升,青少年足球後備人才培養形成規模;職業足球俱樂部建設邁出新步伐,培育2家以上省級職業足球俱樂部;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足球活動,充分發揮社會業餘足球在普及足球運動中的推動作用。
2.中期目標(2021-2030年):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人才不斷湧現;建立健全省內各級賽事簽騙肯體系,提高競賽組織水平,青少年足球、校園足球、社會足擔慨想球、專業足球、職業足球形成體系並有效運行;加快公共足球設施建設,每萬人擁有1塊足球場地;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積極承辦高水平足球比賽,打造建立足球品牌賽事;各類市場主體踴躍參與,足球產業規模有較大幅度提升,足球社會化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3.遠期目標(2031-2050年):足球成為民眾普遍參與的體育運動,全社會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專業高效、系統完備、保障有力的體制機制;全省每所國中以上學校建有1塊標準的十一人制足球場,每萬人擁講台有1.3塊足球場地;打造社會業餘足球和業餘聯賽品牌賽事,擁有高水平職業俱樂部,且至少有2支職業球隊參加中國足球協會頂級聯賽;建立校園、青訓、專業、職業四級足球人才培養體系,專業足球隊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品牌效應,為國家輸送更多高水平運動員;足球事業和產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改革足球發展體制機制
(一)調整組建省足球協會。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省足球協會。新組建的省足球協會與省體育局脫鉤,不設行政級別,按照中國足協的改革模式,由省體育局黨組商省足球協會和有關方面考察提名省足球協會領導機構建議人選,按程式審核報批後,根據章程進行提名和選舉。省足球協會是代表我省參加中國足球協會的唯一合法機構,是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社團組織。主要負責團結聯繫全省足球力量,推廣足球運動,培養足球人才,在國家足球行業標準指導下制定行業標準,發展完善全省足球競賽體系,建設管理省級專業足球隊,推動全省足球事業發展。省足球協會以會員名義加入中國足球協會,接受中估櫻勸國足球協會行業指導和管理。制定明確的會員入會標準,擴大會員數量,逐步提高各地及行業足球協會代表、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和專家代表等比重。
(二)健全各市(州)、縣(市、區)足球協會。按照省足球協會章程,各市(州)、縣(市、區)和行業足球協會要理順足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推進足球協會調整組建工作。各地、各行業足球協會要與體育行政部門脫鉤,並承擔本地、本行業的會員組織建設、競賽組織、人員培訓、活動開展、宣傳輿論等職責。要吸收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熱心參與的社會各界人士加入協會,並以會員名義加入省足球協會,接受省足球協會行業指導和管理。
(三)理順足球協會與體育行政部門的關係。體育行政部門要把職能轉到巨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上來,對足球協會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項,逐步交由其承擔,同時加強對足球協會必要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省各級足球協會要切實端龍捆按照社團法人機制組建和運行,在內部機構設定、工作計畫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內外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要實行財務公開,接受審計和監督;要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承接並完成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要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協會會員大會、理事會、專項委員會會議制度,規範權力運行程式和工作規則,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蓋全省、組織完備、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足球管理運營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
(四)加強黨的領導。健全各級足球協會黨的組織機構,按照黨管幹部的原則和人才政策,加強黨對協會的領導,加強協會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省足球協會設立黨的組織,由省體育局黨組領導。省足球協會黨組織要按照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於在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中同步加強黨建工作的若干意見》(吉組通字〔2017〕66號)精神,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推進職業足球發展
(一)創造良好的職業俱樂部發展環境。提高職業俱樂部的社會責任感,確立職業俱樂部在我省足球改革發展工作中的帶動引領作用,相關市(州)政府要積極創造職業俱樂部發展的良好環境,在經濟政策、比賽場館、安全保衛、賽事轉播、人才培養等方面,積極支持俱樂部發展。加強俱樂部企業文化、足球文化建設,引導優秀俱樂部相對穩定在足球基礎好、示範性強的城市,培育穩定的球迷群體。
(二)推動業餘足球俱樂部向職業足球發展。整合資源,完善政策,支持更多的業餘足球俱樂部從參加中國足球協會業餘聯賽起步,逐步進入職業聯賽行列,組建職業足球俱樂部,爭取到2025年,再增加1-2家職業足球俱樂部,參加全國職業聯賽,推動業餘足球向職業足球升級發展。
(三)促進職業足球可持續發展。引導各類職業足球俱樂部加強自身建設,遵守行業規則,健全規章制度,強化規範管理,接受社會監督。完善俱樂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立足長遠,系統規劃,廣泛吸納優秀人才,持續提升競技水平,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足球俱樂部。支持和幫助全國足球重點城市長春、延邊建設穩定發展的職業足球俱樂部。相關市(州)政府要創造條件,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幫助職業足球俱樂部抓好訓練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積極助推俱樂部市場化運作。實行政府、企業、個人多元投資,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及各類民間資本投資或參股組建職業足球俱樂部。鼓勵俱樂部所在地政府以足球場館等資源投資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資來源結構,推動俱樂部實現市場化運作。把長春亞泰、延邊富德和長春大眾卓越女子足球俱樂部建成國內一流的足球俱樂部,打造我省足球品牌,擴大影響力,推動具備條件的足球俱樂部上市。扶持一批成長型足球小微企業,支持其進入各類創業平台和孵化基地,提供足球運營、足球培訓、足球宣傳和社區平台等服務。鼓勵組建由製造企業、服務供應商、職業俱樂部等組成的足球產業聯盟。
四、完善足球競賽體系
(一)加強競賽體系設計。完善全省競賽制度,發揮足球競賽的槓桿作用,以省足協為主導,發動社會力量,在每年舉辦現有的全省十一人、七人、五人制比賽的基礎上,創建具有東北地域特色的吉林省雪地足球聯賽,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競賽制度,充分發揮“吉林省大眾足球聯賽”的帶動作用,將全省青少年各年齡組比賽細化至單年齡組。建立校園足球競賽體系,構建班級、校級、區級、市級四級競賽模式,完善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的四級聯賽體系,形成“校內有比賽、校際有聯賽、市級有選拔”的校園足球競賽活動新格局。健全社會足球聯賽體系,積極倡導和組織行業、社區、企業、中老年、五人制、雪地足球等賽事活動。
(二)完善競賽獎勵制度。根據現有政策建立多級別、多檔次的榮譽體系,制定符合足球項目特點的獎勵標準。採取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完善足球競賽發展的激勵制度。
(三)加強足球競賽管理。完善運動員註冊機制,開展青少年足球、校園足球、社會足球和精英足球運動員的註冊工作;堅持公平競賽,完善裁判員公正執法、教練員和運動員遵紀守法的約束機制;加強安全保障措施,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足球協會會同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球場鬧事行為,並與球迷協會共同引導球迷文明觀賽,樹立足球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四)積極開展足球交流。積極開展與各省(區、市)及國外相關足球組織的聯絡交流,不斷拓展對外交流的廣度和深度,特別是與東北亞國家的賽事交流,加強業務能力,提高技術水平,推動足球交流與合作。支持足球基礎好的長春市和延邊州等地區舉辦或承辦重要的國內國際足球賽事,創建國際足球品牌賽事。
五、大力發展青少年足球和校園足球
(一)完善校園足球功能。將足球運動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其強健體魄的作用,以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為導向開展足球運動,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發揮其塑造人格的作用,使參與足球運動成為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堅強意志的有效途徑;發揮其在人才輸送方面的作用,夯實後備人才基礎,擴大足球人口規模,不斷提升我省足球發展水平。
(二)加大校園足球普及力度。將足球列入中國小體育課教學重點內容,適當加大課時比重。以扶持特色帶動普及,對基礎好的各級中國小足球特色校重點扶持。根據教育部和我省制定的《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支持延邊州開展校園足球綜合改革,充分利用延邊州作為首批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先行先試的經驗,輻射帶動其他地區的學校。發揮好長春、延邊兩地基礎優勢和傳統特點,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校園足球。完善保險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後顧之憂。完善高等學校足球隊招生政策,擴大省屬高等學校辦隊數量和質量。
(三)加強青少年足球精英人才培養。豐富完善後備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統籌,合理布局,進一步完善以職業足球俱樂部為龍頭,各級各類體校和青少年俱樂部為骨幹,校園足球為基礎的訓練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創辦新型足球學校、業餘培訓機構等,打造多元化青少年後備人才培養模式,實現與校園足球的有機結合,為有培養潛質的青少年足球人才精英化發展搭建平台;暢通優秀足球後備人才培訓渠道,省市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各級足球協會負責,促進校園、體校和青少年俱樂部、職業足球俱樂部各層次之間人才選拔、輸送渠道的有效銜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發現和培養機制,不斷擴大青少年足球規模,為鞏固提高足球競技水平奠定人才基礎。
(四)擴大足球師資隊伍規模。整合體育、教育資源,逐步為學校配齊足球教師和教練。加大足球師資培養、培訓力度,教育部門為足球特色學校培訓教師,鼓勵足球特色學校的體育教師參加體育專業機構組織的等級教練員培訓。鼓勵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經過培訓後擔任學校的足球教練或教師。開展各類足球職業教育和培訓,多渠道培養以足球為主的複合型體育套用人才,不斷提高足球教學、訓練和管理水平。
六、普及發展社會足球
(一)加強對社會足球的指導。充分利用各級足球協會的優勢,加強對社會足球在賽事組織、人才培訓、裁判監督、紀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導和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足球組織建設,加強足球社會指導員隊伍建設。
(二)不斷擴大足球運動發展的基礎。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人民團體等自發組建業餘足球隊,舉辦形式多樣的社會足球賽事。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性足球活動,不斷提高足球運動的民眾認可度和參與度,推動足球人口的普及和水平的提高。
(三)建設社會足球發展示範點。充分發揮長春市、延邊州傳統優勢,打造城鄉足球協調發展的典範,加快推進足球的改革發展,逐步形成結合實際、各具特色、優勢突出的足球氛圍,以點帶面、分類指導,提高我省足球運動整體水平。
七、加強足球專業人才培養
(一)拓展足球運動員成長渠道和空間。加大培養力度,完善選拔機制,多渠道造就優秀足球運動員。暢通優秀苗子從校園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會精英足球到職業足球的成長通道。做好體教結合,加強文化教育、意志錘鍊和人格薰陶,促進足球運動員全面發展。鼓勵足球俱樂部、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選派職業球員、青少年高水平球員、優秀足球教練員到足球文化和競技水平高的發達城市、國家學習鍛鍊。
(二)加強足球專業人才培訓。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構建省、市、縣和行業、專業機構、社會力量等多級、多元的培訓組織結構,加強對足球教練員、裁判員、體育教師等專業人才的培訓。充分發揮體育院校、體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論研究和足球專業人才培訓中的作用。加強對外交流,引入一批高水平外省、外籍講師對我省教練員、裁判員、講師實施規模化培訓。在省政府“1+n”框架協定統領下,加強與江蘇、廣東兩省在青少年足球領域的合作,建立長期、穩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戰略合作關係,構建新時代體育合作新格局。
(三)推進足球專業院校建設。大力支持現有足球項目學校發展。鼓勵省內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足球院系或開設足球專業。鼓勵職業俱樂部和社會力量創辦足球學校,或與國外高水平俱樂部合辦足球學校。
(四)積極發展女子足球。加強校園足球女子足球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女子足球活動,組織女足校園聯賽。建立基礎紮實、渠道暢通、結構合理的女子足球後備人才體系。在女子足球基礎較好的地區掛牌設立女足訓練基地,支持女足職業俱樂部建設。
(五)完善專業足球運動員保障政策。統籌市場機制和政策引導,為專業足球運動員再就業再發展搭建平台,支持退役運動員通過必要的培訓和考核,擔任足球教練員、裁判員、講師,或到企事業單位和部隊成為民眾足球活動的骨幹,或進入足球協會、足球俱樂部從事足球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籌建省優秀足球隊。建立規範的教練員、運動員遴選、考評、激勵、保障機制,整合資源,探索省隊市辦、校辦、俱樂部辦、聯辦等建隊模式,加快省優秀足球運動隊建設。參加全國足球職業聯賽和全運會足球比賽,力爭取得好成績。
八、加強足球場地建設管理
(一)擴大足球場地設施規模。把興建足球場納入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及校區建設總體規劃。各地在規劃配建市、區級足球場地時,可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建設和預留足球場地,也可在休閒體育用地、廣場等用地中,採取“見縫插針”的形式進行建設。對社會資本投入足球場地建設,要認真落實土地、稅收、金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各地建設室內足球場,以滿足冬季足球訓練和開展足球賽事活動需要。加大校園足球場地建設力度。到2020年,每箇中國小足球特色學校均建有1塊以上足球場地,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塊以上標準足球場地,其他學校要創造條件建設適宜的足球場地。修繕改造校園足球場地350塊。增加社會足球場地數量,除少數山區外,每個縣級行政區域至少建有2塊社會標準足球場地。改造新建社會足球場地240塊。
(二)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建設擁有專業比賽場和訓練場,食宿配套設施完善,教學、培訓、比賽、訓練、科研、醫療一體化的高水平足球訓練基地。分別在長春市和延邊州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基地包括專業足球場(天然草皮,無跑道)1塊、專業訓練場(配套設施、天然草皮)2塊、室內足球專業訓練館(健身房等配套設施)1個、訓練場(人造草皮)4塊及七人制、五人制、籠式足球場和相關足球訓練設施。
(三)提高場地設施運營能力和綜合效益。按照管辦分離和非營利性原則,通過委託授權、購買服務等方式,招標選擇專業的社會組織或企業管理運營公共足球場,促進公共足球場地低價或免費向社會開放。在確保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動校園場地在課餘時間向學生開放、向社會開放,建立學校和社區場地資源共享機制,顯著提高校園場地綜合利用率。
九、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足球改革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省體育局、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吉林廣播電視台、省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省體育局分管足球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日常工作由省足球協會承擔。省體育局負責足球改革發展的政策研究和巨觀指導,充分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對各市(州)足球發展情況進行評估並通報結果。省足球協會應及時將職業足球俱樂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省教育廳要履行好校園足球主管責任,及時將校園足球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各牽頭部門要擔負好重大任務分工中明確的責任,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盡其力、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市(州)要建立完善足球改革發展領導協調機制,協調推進市級足球運動協會改革、校園足球開展、社會足球普及等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足球改革發展領導協調機制,協調推進校園足球開展和社會足球普及工作,選拔輸送優秀足球人才。
(二)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公共財政對足球事業發展的投入機制,加大對足球領域的投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足球運動發展。各地政府應加大對足球的投入,根據事權劃分主要用於場地建設、校園足球、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社會足球、專業隊伍建設、後備人才基地、培訓、教學科研、足球重點城市和綜合改革試驗區等方面。體育、教育等部門在安排相關經費時,應當對足球改革發展給予傾斜。要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發展的力度,每年從體育部門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資金依法依規給予支持。符合減免稅條件的足球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足球領域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足球俱樂部和相關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企業和社會力量捐贈足球運動服裝和器材裝備,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足球場地設施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於一般工業標準執行。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拓展足球領域金融服務新業務,由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
(三)鼓勵社會力量發展足球。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力量和個人捐贈投入足球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捐贈,可依法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引導有實力的知名企業和個人投資足球俱樂部,贊助足球賽事和公益項目,資助青少年足球發展。鼓勵足球俱樂部、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選派優秀青少年足球運動員到足球已開發國家接受培訓,並給予政策支持。
(四)加強規劃和土地政策保障。將足球場地設施建設納入各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統籌規劃足球活動場地,優先給予用地支持。對單獨成宗、依法應當有償使用的新建足球場地設施項目用地,供地計畫公布後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採取協定方式供應。在其他項目中配套建設足球場地設施的,可將建設要求納入供地條件。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足球場地設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運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的,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對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的,要依法查處。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地宣傳、體育部門要組織各類媒體大力宣傳足球改革發展的意義,加大對足球賽事活動的報導力度,創作、引進足球題材的優秀文化作品,提升足球的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營造民眾積極參與,社會共同投入的足球發展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站在國家和事業發展大局,將足球改革納入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研究、謀劃、部署,高規 格,高起點,表明了對足球工作的親切關懷和高度重視。我們將以我省足球改革發展為契機,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迅速全面啟動我省足球改革發展工作,總結吸收國家層面和地方省份先行經驗,奮起直追,把這項改革抓到底、抓到位、抓出特色,抓出成績。
總體思路
《實施意見》提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體育工作特別是足球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改革創新,遵循足球發展規律,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加強思想作風和隊伍建設,大力普及和推廣足球運動,加快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足球發展,促進我省足球事業跨上新台階。
要實現的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三步走”戰略,到2020年,全省足球場地達到1500塊,每萬人擁有0.5塊以上足球場地,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達到 600所,培育2支以上省級職業足球俱樂部等;到2030年,建立健全省內各級賽事體系,提高競賽組織水平,加快公共足球設施建設,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打造建立足球品牌賽事等;到2050年,足球成為民眾普遍參與的體育運動,全社會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打造社會業餘足球和業餘聯賽品牌賽事,建立校園、青訓、專業、職業四級足球人才培養體系,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品牌效應,推動足球事業和產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健全各市(州)、縣(市、區)足球協會。按照省足球協會章程,各市(州)、縣(市、區)和行業足球協會要理順足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推進足球協會調整組建工作。各地、各行業足球協會要與體育行政部門脫鉤,並承擔本地、本行業的會員組織建設、競賽組織、人員培訓、活動開展、宣傳輿論等職責。要吸收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熱心參與的社會各界人士加入協會,並以會員名義加入省足球協會,接受省足球協會行業指導和管理。
(三)理順足球協會與體育行政部門的關係。體育行政部門要把職能轉到巨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上來,對足球協會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項,逐步交由其承擔,同時加強對足球協會必要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省各級足球協會要切實按照社團法人機制組建和運行,在內部機構設定、工作計畫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內外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要實行財務公開,接受審計和監督;要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承接並完成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要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協會會員大會、理事會、專項委員會會議制度,規範權力運行程式和工作規則,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蓋全省、組織完備、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足球管理運營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
(四)加強黨的領導。健全各級足球協會黨的組織機構,按照黨管幹部的原則和人才政策,加強黨對協會的領導,加強協會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省足球協會設立黨的組織,由省體育局黨組領導。省足球協會黨組織要按照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於在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中同步加強黨建工作的若干意見》(吉組通字〔2017〕66號)精神,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推進職業足球發展
(一)創造良好的職業俱樂部發展環境。提高職業俱樂部的社會責任感,確立職業俱樂部在我省足球改革發展工作中的帶動引領作用,相關市(州)政府要積極創造職業俱樂部發展的良好環境,在經濟政策、比賽場館、安全保衛、賽事轉播、人才培養等方面,積極支持俱樂部發展。加強俱樂部企業文化、足球文化建設,引導優秀俱樂部相對穩定在足球基礎好、示範性強的城市,培育穩定的球迷群體。
(二)推動業餘足球俱樂部向職業足球發展。整合資源,完善政策,支持更多的業餘足球俱樂部從參加中國足球協會業餘聯賽起步,逐步進入職業聯賽行列,組建職業足球俱樂部,爭取到2025年,再增加1-2家職業足球俱樂部,參加全國職業聯賽,推動業餘足球向職業足球升級發展。
(三)促進職業足球可持續發展。引導各類職業足球俱樂部加強自身建設,遵守行業規則,健全規章制度,強化規範管理,接受社會監督。完善俱樂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立足長遠,系統規劃,廣泛吸納優秀人才,持續提升競技水平,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足球俱樂部。支持和幫助全國足球重點城市長春、延邊建設穩定發展的職業足球俱樂部。相關市(州)政府要創造條件,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幫助職業足球俱樂部抓好訓練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積極助推俱樂部市場化運作。實行政府、企業、個人多元投資,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及各類民間資本投資或參股組建職業足球俱樂部。鼓勵俱樂部所在地政府以足球場館等資源投資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資來源結構,推動俱樂部實現市場化運作。把長春亞泰、延邊富德和長春大眾卓越女子足球俱樂部建成國內一流的足球俱樂部,打造我省足球品牌,擴大影響力,推動具備條件的足球俱樂部上市。扶持一批成長型足球小微企業,支持其進入各類創業平台和孵化基地,提供足球運營、足球培訓、足球宣傳和社區平台等服務。鼓勵組建由製造企業、服務供應商、職業俱樂部等組成的足球產業聯盟。
四、完善足球競賽體系
(一)加強競賽體系設計。完善全省競賽制度,發揮足球競賽的槓桿作用,以省足協為主導,發動社會力量,在每年舉辦現有的全省十一人、七人、五人制比賽的基礎上,創建具有東北地域特色的吉林省雪地足球聯賽,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競賽制度,充分發揮“吉林省大眾足球聯賽”的帶動作用,將全省青少年各年齡組比賽細化至單年齡組。建立校園足球競賽體系,構建班級、校級、區級、市級四級競賽模式,完善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的四級聯賽體系,形成“校內有比賽、校際有聯賽、市級有選拔”的校園足球競賽活動新格局。健全社會足球聯賽體系,積極倡導和組織行業、社區、企業、中老年、五人制、雪地足球等賽事活動。
(二)完善競賽獎勵制度。根據現有政策建立多級別、多檔次的榮譽體系,制定符合足球項目特點的獎勵標準。採取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完善足球競賽發展的激勵制度。
(三)加強足球競賽管理。完善運動員註冊機制,開展青少年足球、校園足球、社會足球和精英足球運動員的註冊工作;堅持公平競賽,完善裁判員公正執法、教練員和運動員遵紀守法的約束機制;加強安全保障措施,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足球協會會同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球場鬧事行為,並與球迷協會共同引導球迷文明觀賽,樹立足球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四)積極開展足球交流。積極開展與各省(區、市)及國外相關足球組織的聯絡交流,不斷拓展對外交流的廣度和深度,特別是與東北亞國家的賽事交流,加強業務能力,提高技術水平,推動足球交流與合作。支持足球基礎好的長春市和延邊州等地區舉辦或承辦重要的國內國際足球賽事,創建國際足球品牌賽事。
五、大力發展青少年足球和校園足球
(一)完善校園足球功能。將足球運動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其強健體魄的作用,以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為導向開展足球運動,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發揮其塑造人格的作用,使參與足球運動成為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堅強意志的有效途徑;發揮其在人才輸送方面的作用,夯實後備人才基礎,擴大足球人口規模,不斷提升我省足球發展水平。
(二)加大校園足球普及力度。將足球列入中國小體育課教學重點內容,適當加大課時比重。以扶持特色帶動普及,對基礎好的各級中國小足球特色校重點扶持。根據教育部和我省制定的《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支持延邊州開展校園足球綜合改革,充分利用延邊州作為首批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先行先試的經驗,輻射帶動其他地區的學校。發揮好長春、延邊兩地基礎優勢和傳統特點,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校園足球。完善保險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後顧之憂。完善高等學校足球隊招生政策,擴大省屬高等學校辦隊數量和質量。
(三)加強青少年足球精英人才培養。豐富完善後備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統籌,合理布局,進一步完善以職業足球俱樂部為龍頭,各級各類體校和青少年俱樂部為骨幹,校園足球為基礎的訓練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創辦新型足球學校、業餘培訓機構等,打造多元化青少年後備人才培養模式,實現與校園足球的有機結合,為有培養潛質的青少年足球人才精英化發展搭建平台;暢通優秀足球後備人才培訓渠道,省市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各級足球協會負責,促進校園、體校和青少年俱樂部、職業足球俱樂部各層次之間人才選拔、輸送渠道的有效銜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發現和培養機制,不斷擴大青少年足球規模,為鞏固提高足球競技水平奠定人才基礎。
(四)擴大足球師資隊伍規模。整合體育、教育資源,逐步為學校配齊足球教師和教練。加大足球師資培養、培訓力度,教育部門為足球特色學校培訓教師,鼓勵足球特色學校的體育教師參加體育專業機構組織的等級教練員培訓。鼓勵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經過培訓後擔任學校的足球教練或教師。開展各類足球職業教育和培訓,多渠道培養以足球為主的複合型體育套用人才,不斷提高足球教學、訓練和管理水平。
六、普及發展社會足球
(一)加強對社會足球的指導。充分利用各級足球協會的優勢,加強對社會足球在賽事組織、人才培訓、裁判監督、紀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導和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足球組織建設,加強足球社會指導員隊伍建設。
(二)不斷擴大足球運動發展的基礎。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人民團體等自發組建業餘足球隊,舉辦形式多樣的社會足球賽事。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性足球活動,不斷提高足球運動的民眾認可度和參與度,推動足球人口的普及和水平的提高。
(三)建設社會足球發展示範點。充分發揮長春市、延邊州傳統優勢,打造城鄉足球協調發展的典範,加快推進足球的改革發展,逐步形成結合實際、各具特色、優勢突出的足球氛圍,以點帶面、分類指導,提高我省足球運動整體水平。
七、加強足球專業人才培養
(一)拓展足球運動員成長渠道和空間。加大培養力度,完善選拔機制,多渠道造就優秀足球運動員。暢通優秀苗子從校園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會精英足球到職業足球的成長通道。做好體教結合,加強文化教育、意志錘鍊和人格薰陶,促進足球運動員全面發展。鼓勵足球俱樂部、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選派職業球員、青少年高水平球員、優秀足球教練員到足球文化和競技水平高的發達城市、國家學習鍛鍊。
(二)加強足球專業人才培訓。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構建省、市、縣和行業、專業機構、社會力量等多級、多元的培訓組織結構,加強對足球教練員、裁判員、體育教師等專業人才的培訓。充分發揮體育院校、體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論研究和足球專業人才培訓中的作用。加強對外交流,引入一批高水平外省、外籍講師對我省教練員、裁判員、講師實施規模化培訓。在省政府“1+n”框架協定統領下,加強與江蘇、廣東兩省在青少年足球領域的合作,建立長期、穩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戰略合作關係,構建新時代體育合作新格局。
(三)推進足球專業院校建設。大力支持現有足球項目學校發展。鼓勵省內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足球院系或開設足球專業。鼓勵職業俱樂部和社會力量創辦足球學校,或與國外高水平俱樂部合辦足球學校。
(四)積極發展女子足球。加強校園足球女子足球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女子足球活動,組織女足校園聯賽。建立基礎紮實、渠道暢通、結構合理的女子足球後備人才體系。在女子足球基礎較好的地區掛牌設立女足訓練基地,支持女足職業俱樂部建設。
(五)完善專業足球運動員保障政策。統籌市場機制和政策引導,為專業足球運動員再就業再發展搭建平台,支持退役運動員通過必要的培訓和考核,擔任足球教練員、裁判員、講師,或到企事業單位和部隊成為民眾足球活動的骨幹,或進入足球協會、足球俱樂部從事足球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籌建省優秀足球隊。建立規範的教練員、運動員遴選、考評、激勵、保障機制,整合資源,探索省隊市辦、校辦、俱樂部辦、聯辦等建隊模式,加快省優秀足球運動隊建設。參加全國足球職業聯賽和全運會足球比賽,力爭取得好成績。
八、加強足球場地建設管理
(一)擴大足球場地設施規模。把興建足球場納入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及校區建設總體規劃。各地在規劃配建市、區級足球場地時,可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建設和預留足球場地,也可在休閒體育用地、廣場等用地中,採取“見縫插針”的形式進行建設。對社會資本投入足球場地建設,要認真落實土地、稅收、金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各地建設室內足球場,以滿足冬季足球訓練和開展足球賽事活動需要。加大校園足球場地建設力度。到2020年,每箇中國小足球特色學校均建有1塊以上足球場地,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塊以上標準足球場地,其他學校要創造條件建設適宜的足球場地。修繕改造校園足球場地350塊。增加社會足球場地數量,除少數山區外,每個縣級行政區域至少建有2塊社會標準足球場地。改造新建社會足球場地240塊。
(二)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建設擁有專業比賽場和訓練場,食宿配套設施完善,教學、培訓、比賽、訓練、科研、醫療一體化的高水平足球訓練基地。分別在長春市和延邊州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基地包括專業足球場(天然草皮,無跑道)1塊、專業訓練場(配套設施、天然草皮)2塊、室內足球專業訓練館(健身房等配套設施)1個、訓練場(人造草皮)4塊及七人制、五人制、籠式足球場和相關足球訓練設施。
(三)提高場地設施運營能力和綜合效益。按照管辦分離和非營利性原則,通過委託授權、購買服務等方式,招標選擇專業的社會組織或企業管理運營公共足球場,促進公共足球場地低價或免費向社會開放。在確保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動校園場地在課餘時間向學生開放、向社會開放,建立學校和社區場地資源共享機制,顯著提高校園場地綜合利用率。
九、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足球改革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省體育局、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吉林廣播電視台、省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省體育局分管足球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日常工作由省足球協會承擔。省體育局負責足球改革發展的政策研究和巨觀指導,充分發揮行業管理的作用,對各市(州)足球發展情況進行評估並通報結果。省足球協會應及時將職業足球俱樂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省教育廳要履行好校園足球主管責任,及時將校園足球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各牽頭部門要擔負好重大任務分工中明確的責任,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盡其力、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市(州)要建立完善足球改革發展領導協調機制,協調推進市級足球運動協會改革、校園足球開展、社會足球普及等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足球改革發展領導協調機制,協調推進校園足球開展和社會足球普及工作,選拔輸送優秀足球人才。
(二)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公共財政對足球事業發展的投入機制,加大對足球領域的投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足球運動發展。各地政府應加大對足球的投入,根據事權劃分主要用於場地建設、校園足球、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社會足球、專業隊伍建設、後備人才基地、培訓、教學科研、足球重點城市和綜合改革試驗區等方面。體育、教育等部門在安排相關經費時,應當對足球改革發展給予傾斜。要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發展的力度,每年從體育部門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資金依法依規給予支持。符合減免稅條件的足球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足球領域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足球俱樂部和相關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企業和社會力量捐贈足球運動服裝和器材裝備,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足球場地設施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於一般工業標準執行。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拓展足球領域金融服務新業務,由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
(三)鼓勵社會力量發展足球。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力量和個人捐贈投入足球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捐贈,可依法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引導有實力的知名企業和個人投資足球俱樂部,贊助足球賽事和公益項目,資助青少年足球發展。鼓勵足球俱樂部、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選派優秀青少年足球運動員到足球已開發國家接受培訓,並給予政策支持。
(四)加強規劃和土地政策保障。將足球場地設施建設納入各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統籌規劃足球活動場地,優先給予用地支持。對單獨成宗、依法應當有償使用的新建足球場地設施項目用地,供地計畫公布後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採取協定方式供應。在其他項目中配套建設足球場地設施的,可將建設要求納入供地條件。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足球場地設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運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的,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對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的,要依法查處。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地宣傳、體育部門要組織各類媒體大力宣傳足球改革發展的意義,加大對足球賽事活動的報導力度,創作、引進足球題材的優秀文化作品,提升足球的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營造民眾積極參與,社會共同投入的足球發展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站在國家和事業發展大局,將足球改革納入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研究、謀劃、部署,高規 格,高起點,表明了對足球工作的親切關懷和高度重視。我們將以我省足球改革發展為契機,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迅速全面啟動我省足球改革發展工作,總結吸收國家層面和地方省份先行經驗,奮起直追,把這項改革抓到底、抓到位、抓出特色,抓出成績。
總體思路
《實施意見》提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體育工作特別是足球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改革創新,遵循足球發展規律,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加強思想作風和隊伍建設,大力普及和推廣足球運動,加快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足球發展,促進我省足球事業跨上新台階。
要實現的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三步走”戰略,到2020年,全省足球場地達到1500塊,每萬人擁有0.5塊以上足球場地,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達到 600所,培育2支以上省級職業足球俱樂部等;到2030年,建立健全省內各級賽事體系,提高競賽組織水平,加快公共足球設施建設,建設吉林省足球訓練基地,打造建立足球品牌賽事等;到2050年,足球成為民眾普遍參與的體育運動,全社會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打造社會業餘足球和業餘聯賽品牌賽事,建立校園、青訓、專業、職業四級足球人才培養體系,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品牌效應,推動足球事業和產業全面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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