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8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辦法
- 頒布單位:吉林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0.06.12
- 實施時間:2000.07.01
2000年6月8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2000年6月8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暢通,規範交通管理處罰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建成區域內主要街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從事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均須遵守本...
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4月11日公布 1997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暢通,預防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據...
關於修改《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決定 (2014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
《吉林省公路管理條例》即為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為了最佳化公路管理、促進社會發展於1986年9月26日發布,並1987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條例。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公路修建 第三章公路養護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五章養路費的徵收與使用 第六章...
1990年8月30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正確及時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教育和懲處肇事責任者,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與暢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
《吉林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意在為了加強道路運輸管理,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秩序,保障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發展特制定本規定並於本土實施。基本信息 【生效日期】1991-10-2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2013年7月26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3年7月26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號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概述 吉林省水路交通條例 :2013年7月26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修正)(編者註:修改內容見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的《吉林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2004年修正本)》...
、1997年12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4號發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2004年2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號發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
(二)按照有關規定,查驗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能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三)糾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為;(四)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依法處罰;(五)在追捕、救護、搶險等緊急情況下,經出示證件,可以臨時徵用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
吉林省集資貸款修建公路橋樑、隧道收取車輛通行費管理辦法檔案全文 編輯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調動社會各方面修路建橋的積極性,促進我省公路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和交通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發布的《貸款修建...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辦法 (1997年6月19日)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充分發揮高速公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三十一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農機事故的,按《吉林省農機事故處理規定》 處罰。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第三十三條農機監理人員在農機安全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以外的農業機械發生農機事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辦法施行以前發生的農機事故,仍按照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