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指導全市城市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等工作。指導和審查縣(市)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組織編制中心城區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參與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業規劃的審查,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執行城市規劃情況監督檢查;依法對中心城區發放城市規劃“一書二證”並監督實施。承擔市城市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指導全市建築業活動的綜合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準入、招標投標、建設監理、質量安全;擬定建築行業、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城區建築施工許可管理;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等節能材料施工現場管理,負責建築材料、設備使用許可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組織協調規劃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三)指導全市城鄉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城市道路、廣場、橋樑、路燈、園林綠化、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地下管網、燃氣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項目的協調管理工作,承擔編制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檢查項目計畫任務執行情況。
(四)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建設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的編制、村鎮市政設施建設、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全市重點示範鎮、重點鎮、小城鎮建設。
(五)指導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等行業的管理。負責建築智慧型化、建築節能、新型牆體節能革新等工作。監督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六)制定全市規劃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規定。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的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組織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建設市場和城市規劃的監察執法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各類資質、執(從)業資格的審批、審核報批和管理。
(九)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建設、宣傳教育、人事勞動、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編制、科級以下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和城市展示館的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設定
(1)辦公室(人事科、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建設檔案和展示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編制、幹部選撥、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規劃建設系統法制、教育、培訓、職稱、成人教育等工作;協調督辦各業務科室信訪和舉報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科室負責人:肖明華
(2)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能:負責編制全局年度財務綜合預算;負責財政拔付的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和結算;負責局機關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工作,負責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建設企業改革改制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基建計畫以及技改項目的審核報批;負責管理財務檔案、資料;負責上級專項經費的申報和下拔管理工作。負責城建統計年報工作。
科室負責人:胡朝暉
(3)城市建設科(行政服務科)
主要職能:指導縣(市)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樑、廣場、路燈、園林、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地下管網、燃氣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園林、市政企業資質審核和管理;參與消防和園林景區森林防火工作;擬定全市城建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中心城區城建項目建設的協調及執行情況,負責中心城區建設項目的預、決算管理,參與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負責行政服務項目在視窗的受理、審批和辦理。
科室負責人:劉旭軍
(4)建築管理科(建設監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建築業活動的綜合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準入、招標投標、建設監理、質量安全;擬定建設行業相關中介組織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城區建築(含市政)施工許可管理;負責建築節能、新型牆體材料使用的施工現場管理;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的管理;指導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具體負責中心城區建設工程(含市政)的綜合驗收備案審查;組織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理工作。
科室負責人:劉振華
(5)城市規劃科(勘察設計科)
主要職能:指導全市城市規劃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城市雕塑等工作。負責組織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廣告設定的規劃審批,指導各專業規劃的編制,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和重大項目的選址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智慧型化、建築節能、房屋牆體材料革新等工作;負責組織建築抗震性能鑑定、震後調查評估,參與指導搶修、震後恢復重建工作。管理全市建設行業科技工作,指導全市城市規劃的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科室負責人:李厚生
(6)村鎮建設科
主要職能:指導全市鄉(鎮)、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示範鎮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設計與施工、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負責農村住房圖集的編制和推廣套用;指導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個體建築工匠的從業資格管理。
科室負責人:譚琴
(7)紀委(監察室)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
科室負責人:黃小兵
局屬單位
1、市規劃處
江西省吉安市城市規劃管理處隸屬吉安市建設局管理,為副縣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宣傳、貫徹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其配套的法規、規章和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和監督城市規劃的實施;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各類專業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一書兩證”;負責測繪標誌和成果管理,承擔勘察測繪、城市規劃、市政和建築設計,內設綜合科、城鄉建設規劃管理科、市政設施規劃管理科、規劃監察法制科、技術審查科、信息檔案科等6個科室,下設吉安市城市規劃設計院、吉安市城市勘察測繪院、吉安市宏圖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等三個單位。
2、吉安市園林綠化管理處
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有關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的法規、規章和制度;加快推進城市園林綠化科技進步,研究、引進、推廣現代園林綠化新技術;負責城市公共綠地、生產綠地、居住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的規劃、建設、管理和保護,負責監督古樹名木的保護;參與城市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規劃及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批,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綠線管理制度;承擔園林綠化規劃設計、施工。
3、吉安市建築設計規劃研究院
吉安市建築設計規劃研究院創建於1978年,實行事業編制企業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現持有國家授予的甲級工程設計證書、丙級工程勘察證書、丙級城市規劃設計證書、乙級造價諮詢資質、丙級市政工程設計證書、丙級工程監理證書。是一個集勘察、設計、諮詢、監理為一體的綜合性建築設計院。
4、吉安市路燈管理處
負責吉州區城區內公共道路、廣場、綠地照明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工作;完成主管局下達的有關路燈安裝及其它任務;參與制訂城市公用照明設施管理辦法及維修、改造計畫。
5、吉安市市政設施管護處
肩負市區城市市政設施[道路108公里,面積約136萬平方米,其中車行道100萬平方米,人行道36萬平方米(含彩色人行道15萬平方米),橋樑14座,下水道52.8公里,窨井632座,雨水井1328座,護欄800米]的養護維修和管理重任;負責道路開挖與占用的審批、收費及現場管理;負責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的收取;參與新建、改造市政工程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6、吉安市建築工程質監(安監)站
質監站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轄區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3)受理政府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申報監督手續,收取監督費和實施質量監督。
(4)向政府報送受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對建設各方的工程質量違規行為採取行政措施,對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工程與參建責任方,報告政府主管部門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政處罰。
(6)對預製建築構件、建築半成品加工和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質量監督。
(7)完善檢測試驗手段,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並監督檢查檢測單位和企業試驗室的工作情況。
(8)完成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監站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受吉安市建設局委託,依據有關法規、標準,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3)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起草或者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實施細則或者實施辦法;
(4)制定本行政區域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組織建築安全生產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套用;
(5)建立建築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體系,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組織落實各級人員分工負責的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
(6)負責本行政區域建築職工因工傷亡的統計和上報工作,掌握和發布行政區域建築安全生產動態;
(7)負責對申報晉升企業資質等級、企業升級和報評先進企業的安全資格進行審查,報市建設局審批,行使安全生產否決權;
(8)組織或者參與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中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依據有關規定上報重大傷亡事故;
(9)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安全生產檢查,總結交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並表彰先進;
(10)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構配件生產車間等安全管理和防護措施,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7、吉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負責對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和糾紛的仲裁;管理全市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和註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執業資格;編制吉安市城區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管理全市建設工程定額工作,指導縣、市定額管理工作。
8、吉安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1)常規建材物理性能檢測;
(2)工程地質勘察、土工試驗;
(3)樁基質量無損檢測、單樁承載能力、靜載檢測;
(4)市政工程檢測;
(5)預製構件強度測試、質量評估。
9、吉安市建設工程招標辦
受市建設局委託,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草全市建設工作招標投標的規範性檔案;
(2)審查招標投標單位的資格,項目經理準入資格;
(3)審查並備案招標投標申請和投標檔案;
(4)監督開標、評標和定標活動;
(5)調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糾紛;
(6)否決違反建設工作招標投標有關規定的定標結果;
(7)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8)查處違反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9)負責對招標投標代理機構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10)負責對縣(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業務指導。
10、吉安市建設監理中心
吉安市建設監理中心是隨著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發展、建築業走向規範化趨勢和在建設領域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需要,於2000年8月份成立。隸屬吉安市建設局直屬單位,由市建設局從市建築質量監督站等各部門抽調大批技術骨幹力量組建而成。吉安市建設監理中心服務內容(受業主委託開展以下工作):1、工程建設:決策、勘察設計、施工各階段有關事項的諮詢服務。2、工程建設各階段的監理服務:工程建設決策階段監理;工程設計階段監理;工程建設施工階段監理。主要職責為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契約和建設工程監理契約,受業主委託對施工質量、進度、投資等實施監理,對工程實行第三方認證,並承擔相應責任。
11、吉安市建設培訓中心
(1)〈〈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書〉〉的培訓;
(2)〈〈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的培訓;
(3)〈〈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培訓;
(4)生產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培訓;
(5)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的培訓。
12、吉安市設審中心
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施工圖設計檔案涉及安全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技術審查並承擔相應的審查責任。
13、吉安市建築施工管理站
(1)負責全市建築(含建築裝飾裝修)市場行為的督促、檢查、指導,具體負責吉州區、青原區範圍內建築(含建築裝飾裝修)和市政設施施工現場各方主體市場行為的督查與監管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2)負責全市外來施工、監理企業的註冊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3)具體負責吉州區、青原區範圍內建築(含建築裝飾裝修)和市政設施工程項目施工許可的管理;
(4)具體負責吉州區、青原區範圍內建築(含建築裝飾裝修)和市政設施工程的履約的監督檢查及保證金返還的審查工作。
14、吉安市城建檔案館
起草全市城市建設檔案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城建檔案管理方案、年度計畫;制定城建檔案業務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工作的協調管理、業務指導、技術培訓、行政執法;負責中心城區城建檔案(含地下管線檔案)的接受、整理、保管、統計、鑑定和開發利用工作;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需要,組織開展舊城區市政設施檔案調研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工程項目城建檔案的預驗收,參加建設工程的備案審查。
15、市建安總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建築安裝工程總公司是國家一級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始建於1951年。現有各類專業技術人才355人、建造師173人、“五大員”持證上崗人員290人。
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混凝土預製構件專業承包貳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叄級、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叄級、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等資質。
16、吉安市供水公司
吉安市供水公司(原吉安市自來水廠)籌建於1959年底,是城市供水國有企業,現有在冊職工328人,淨水廠三座(陽明水廠、吉福水廠、河東水廠),日供水能力16萬立方米,肩負著吉安市城區的生活、生產、建設供水任務,供水管網總長241.6公里,用水人口23萬人,城市自來水普及率98.95%,已建立了微機管網管理調度系統,有一支雄厚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是一個集供水、設計、安裝、物資供應為一體的初具現代化供水型企業。公司1989年進入省級先進企業行列,先後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省級園林綠化先進單位、省市城市供水衛生管理先進單位、市區"井岡之星"雙文明企業、市長直通電話工作先進單位。
17、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成立於1952年,屬事業性質、自收自支的市政建設施工貳級,公路工程施工叄級單位,擁有固定資產2000萬元。公司現有職工人數292人,各種專業技術職稱人員44人,其中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23人,初級職稱人員11人。擁有熟練技術工人106人,其中高級工44人,中級工38人,初級工24人。各級項目經理26人,其中一級項目經理3有,二級項目經理10人,三級項目經理13人。我司為適應經濟發展及各種施工需求。擁有各種機械施工設備及檢測儀器,如(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壓路機、砼攪拌樓、自卸翻斗車、全展儀、試驗設備等機械)。
(1)承接城市各種道路工程;
(2)單跨跨度40米以內橋樑工程;
(3)公共廣場工程建設;
(4) 給水、污水管道工程;
(5)河堤及擋土牆工程;
(6)各種土方工程;
(7) 完成市政府、市建設局交辦的各種工程業務和臨時性工作任務。
18、吉安市燃氣管網輸配公司
19、吉安市城市展示館
2008年7月7日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主要職責和任務:
(1)展示吉安市城市演變歷史、城市總體規劃及其他城市規劃、建設、經營成果的內容;
(2)在展示館設立城市規劃公示區,對市中心城區建設項目實行批准前及批後公示,對城市規劃變更、調整公示,對城市規劃違規行為查處結果進行公布。以實現城市規劃工作法制化、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保證公民行使對城市規劃的知情權、建議權,維護社會各方的合法權益。增進政府與市民的相互溝通與了解,使城市規劃更具有可行性和民眾基礎;
(3)宣傳城市規劃法律法規以及城市的發展變化,使國內外投資者更了解我市城市歷史、城市發展的信息;
(4)為國內外專家與建設者提供舉辦學術報告、專題諮詢場所,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