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環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以來,市環保局按照市政務公開辦公室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2012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把政務公開作為轉變作風、提高效能的重要內容和重大舉措,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屬單位和機關處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確定局辦公室為局政務公開辦,承擔全系統政務公開工作。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經常督促指導,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環保政務公開,提高環保工作的透明度。加強政務公開硬體建設。加大政務公開投入,籌資完善了內部辦公系統,開發了環評審批、噪聲施工許可等業務套用軟體,配備了電子顯示屏和觸控螢幕等設備,為政務公開的深入開展提供堅實保障。目前全局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實。
二、加強學習培訓
1.認真學習、調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頒布後,市環保局通過會議、檔案和材料等多種方式深入開展學習活動,進一步了解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意義、原則、重點和實施步驟。
2.開展集中培訓。市環保局多次召集會議,局主要領導強調政府信息公開是建設陽光、透明政府的重要載體,是密切環境保護與民眾溝通的重要橋樑,並對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竣工驗收、夜間施工審批等業務軟體開發進行研討,進一步增強全局政府信息公開意識。
三、加強重點信息公開
1.加大環境質量公開力度。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我局認真落實環境空氣品質新標準,在全市10個自動監測點位安裝了PM2.5監測儀器,並建成了信息發布系統,已於11月30日通過局入口網站向社會發布空氣品質信息。多途徑公開年度月度環境環境質量報告、年度環境質量報告等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
2.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的審批時限由國家規定的60日、30日和30日辦結分別縮短到5日、5日和3日,6類行政審批集中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並通過局入口網站公開建設項目環評和夜間建築施工信息。
3.加強重點排污企業和環境違法行為信息公開。在《合肥日報》、入口網站了公開了255家國控、省控及市控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在入口網站上發布了合肥市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公告,公開重點行業信息,起到了很好的社會監督效果。
4.加強資金使用信息公開。制定《合肥市市級排污費徵收及環保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把網上公示、專家評審等引入其中,加強環保專項資金的全過程監督。已在局入口網站發布了兩批環保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每月公布排污費徵收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網。依託市政府信息公開網,重新調整市環保局政府信息公開網,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3個欄目,分類導航中有“主動公開”等7個類別,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設定”、“政策法規檔案”、“規劃計畫”、“部門動態”、“行政執法項目”等9個子欄目。在市環保局入口網站的顯著位置,設定了與政府信息公開網的連結。
2.開通信息查閱場所。根據政府信息目錄指南要求,市環保局明確局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公開了查閱地址、聯繫電話等,並配備查閱、複印等設備,方便公眾查閱。
3.完善傳統公開方式。市環保局在辦公區入口處設定觸控螢幕,及時更新公開政府信息,並建立了新聞通氣會制度,定期發布環境保護進展情況,進一步豐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4.加強環保對外宣傳。在《中國環境報》發稿20篇,省市新聞媒體發稿約600篇,接受媒體記者採訪120餘次(其中中央級媒體4次),舉行新聞通氣會一期;定期傳送《合肥環保動態》、《環境監察信息》及《環保專項行動簡報》等資料,開通12369環境投訴受理熱線,多途徑推進環保政務公開。
截至2012年年底,已通過市環保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信息1054條,其中“機構領導及設定”3條,“政策法規檔案”276條,“規劃計畫”12條,“部門動態”437條,“財務信息”16條,“行政執法項目”48條,“行政執法結果”115條,“公告和新聞發布”103條和“人事信息”19條。。
2012年,市環保局政府信息公開網共發布依申請公開信息46條。市環保局接受網上信息公開申請5起,均給予了答覆。目前,我局相關內部公文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在此期間,市環保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環保系統政府信息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政務公開及時性和完整性不夠;二是制度化建設尚待加強。
2013年,我們將繼續大力推進環保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建設。完善並落實主動公開、保密審查、依申請公開和監督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重點落實政務公開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責任制,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加強環境監測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發布各類環境質量信息,推進巢湖流域水環境質量、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等信息公開。公布污染企業監督性監測信息,發布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公開重點行業環境整治信息。 
三是抓好所屬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公共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加強事業單位的辦事公開,公開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環境質量、環境科技和環境宣傳宣教等信息,促進社會公眾知曉環保、參與環保、監督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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