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是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
- 生成日期:2024-02-18
《合肥市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是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的檔案。
《合肥市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是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提升港口岸線利用效率,規範港口建設經營活動,促進港口轉型升級和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
加強港口岸線管理,研究出台《合肥市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遴選若干重點作業區,啟動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並爭取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啟動《合肥市主要貨類公用碼頭港口岸線利用效率指標》研究工作。11.提升公路養護水平。組織實施2023年普通國省幹線公路養護項目,計畫投資5.5億元,實施國省幹線養護項目89個...
實施港口碼頭岸電設施提升工程。 4.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實施施工工地線上監測監控工程,易揚塵物料輸送密閉工程,道路交通揚塵污染控制工程。 五、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增強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精細化程度和準確率。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啟動標準,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實行企業分類分級...
一、鑒於南京港長江大橋以上岸線納入內河港口岸線管理,根據《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1]29號)的相關規定,同意對南京港長江大橋以上港區減半徵收港口建設費。二、上述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執行。此復。通知內容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於完善港口建設費徵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31號,2015-12-...
泉州市港口管理局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港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港章及管理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2、根據全市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修訂港口總體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3、負責對港口岸線、港區內通航水域、陸域實施管理。4、參與審核港口工程建設項目和港區範圍...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港口和水路運輸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港口和水路運輸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經批准後組織實施。2.參與編制港口和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負責港口工程項目和港區範圍內配套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港口岸線、水域...
吉安市港口岸線開發利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加強港口岸線管理,促進港口的建設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2年第6號)、《江西省港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08年第166號)和《吉安港總體規劃(2011-2030...
從事餐飲娛樂服務的水上設施,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航道、港口岸線管理規定,申請辦理岸線使用審批手續。按照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餐飲娛樂囤船安全管理的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救生、防污設備,設定船舶系固和方便人員通行安全的輔助設施,並按照航務海事管理機構規定的停泊區域和停泊方式停泊。遊樂、漂流船艇(筏)不...
第十一條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線的,項目單位應當按照《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辦理港口岸線使用手續。未取得岸線使用批准檔案,不得開工建設。項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土地、防洪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航道通航影響評價等國家及省上規定辦理的前期手續。第十二...
港口投資者、經營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五條 市政府按照“一城一港一政”的原則設立港口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港口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實施市政府管理港口的職責,其主要職責有:(一)制定港口事業發展規劃;(二)制定港口管理的規章制度;(三)負責港口岸線的管理和港區、規劃港區內建設項目的審核;(四)...
港口碼頭區域的界限劃定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港口規劃編制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經批准的港口碼頭區域是港口生產、建設、開發、管理的專用區域。港口岸線的使用,由縣以上交通運輸部門批准。港口及有關設施的建設用地,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第十八條 在港口碼頭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港口設施...
六、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管理或負責轄區內航道巡查、船舶交通管制、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術狀況審核、沉船沉物打撈、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口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七、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規定,負責和管理轄區內交通運輸船舶和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旅遊船舶的水...
鞏固港口岸線整治成果,推進砂石集散中心建設。啟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持續開展造林綠化行動,實施造林1000畝,育苗1000畝。完成破損山體生態修復、三紅礦區治理等工程,加快推進侏儒山街採石跡地治理工程。加強環境整治和執法監管。(七)著力提高人民民眾幸福指數 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推進更高質量和...
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七)負責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八)貫徹執行有關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
1.2.8 建設項目使用港口岸線的審批 1.2.9 港口設施保全符合證書核發 1.2.10 航運公司符合證明核發 1.2.11 《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核發 1.2.12 內河船員適任證書核發 1.2.13 船舶安全與防污染證書文書核發 1.2.14 船舶國籍證書核發 1.2.15 禁航區劃定審批 1.2.16 交通管制區劃定審批 1.2.17 錨地...
(七)港口規劃建設科 負責編制及修編射陽港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沿海港口岸線報批和岸線資源的管理工作;組織並參與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的報批、設計檔案審查等前期工作;組織參與港口建設項目設計審查、開工備案、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申請建設臨時港口設施、使用...
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公路建設、航運發展、港口布局、岸線利用、地方鐵路、民航機場、樞紐站場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重點項目的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相關專題論證報告編制;承擔港口岸線使用審核有關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
對於涉及用海的項目,應分析利用港口岸線資源、航道資源的基本情況及其保障條件;對於需圍填海的項目,應分析圍填海基本情況及其保障條件。對於重大投資項目,應列示規劃、用地、用水、用能、環境以及可能涉及的用海、用島等要素保障指標,並綜合分析提出要素保障方案。五、項目建設方案 (一)技術方案 通過技術比較...
7、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管理或負責轄區內海區巡邏、船舶交通管制、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術狀況審核、沉船沉物打撈、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口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8、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規定,負責和管理轄區內河浮橋、交通運輸船舶和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旅遊船舶...
二十二、《大連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8號公布)(一)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大連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岸線的管理工作。”第三款修改為:“市及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與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港口岸線的規劃、利用、保護等管理工作。”(二)第...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港口岸線、陸域、水域的統一管理工作。(四)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城市客運管理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物流業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五)指導全...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浙江省航道管理局、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浙江省船舶檢驗局)主要負責浙江省內水運交通建設、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檢驗、水路運輸、港口、航道、水路規費稽徵管理。浙江省地方海事局內設於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為一門四牌,對應於國家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的職能,其主要職責由其內設機構的海事處和船舶檢驗處...
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高速公路管理的有關工作。(七)指導公路、水路等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省、州、縣重點物質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公路及水路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
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管理或負責轄區內海區巡邏、船舶交通管制、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術狀況審核、沉船沉物打撈、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口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八、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規定,負責和管理轄區內交通運輸船舶和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旅遊船舶的水...
2008年6月23日,《溫州港總體規劃》獲得交通運輸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准。該規劃明確指出:樂清灣港區是溫州港最具發展潛力的港區。根據該規劃,樂清灣港區總陸域111.2平方公里,港口岸線34公里,其中一期開發岸線16.6公里,規劃面積60.8平方公里,可通過10萬噸級的船舶。2008年7月10日,樂清灣港區一期南區圍(...
1. 承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港口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訂港口行業有關戰略、行業政策、法規、規劃、標準。2. 參與編制港口年度投資計畫並負責執行。承擔行業統計、分析工作。3. 承擔全市港口岸線、陸域、水域管理工作的行政輔助工作。4. 承擔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的行政輔助工作。5...
2.參與編制全市水路交通和港口發展等規劃,負責水路交通基礎設施規劃的實施和維護工作,承擔一般規劃的研究、編制、報批、實施、維護和評價工作。3.承擔全市航道管理工作;承擔水運工程建設市場監管;具體承擔港口岸線、水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4.承擔實施港口經營及港口設施保全工作的監督管理。5.承擔實施水路運輸業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路運輸、港口、渡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水運發展規劃和港口發展規劃;負責港口岸線管理、港口建設管理、 港口經營管理、港口安全監管;負責水路運輸行業管理工作,對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業經營者行為、經營秩序、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港口公用設施的管理和...
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
指導港口岸線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水路客貨運輸市場的監管及信用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航道設施、通航建築物、引航管理工作。負責船舶檢驗、船舶代理、理貨、港口設施保全、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運行業安全生產,組織實施水運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船員船舶、水上交通安全、船舶防污染等海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