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清算是合營企業解散後,結束其未了事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並分配合營企業剩餘財產等程式的總稱。合營企業的清算工作應在企業清算委員會的安排下進行。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由董事會提出,並報經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營企業清算
- 定義:合營企業解散後,結束其未了事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並分配合營企業剩餘財產等程式的總稱
合營企業清算是合營企業解散後,結束其未了事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並分配合營企業剩餘財產等程式的總稱。合營企業的清算工作應在企業清算委員會的安排下進行。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由董事會提出,並報經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合營企業清算是合營企業解散後,結束其未了事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並分配合營企業剩餘財產等程式的總稱。合營企業的清算工作應在企業清算委員會的安排下進行。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由董事會提出,並報經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清算委...
合營企業清算審計是對合營企業解散時的清算會計報表及清算結果的審計。合營企業終止合營契約,宣布結束生產經營活動,合營企業解散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批並監督清算。清算會計報表、經中國政府批准...
清算損益是合營企業進行清算時,由於財產變現等原因所發生的損失或收益。為了反映和記載清算損益,以便清償債務和進行剩餘財產的分配。合營企業清算時應設定“清算損益”帳戶組織核算。該帳戶的借方登記財產變現損失及清算費用; 貸方登記財產...
(三)合營企業清算的會計報表。第十二章 職 工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應當加強對職工的業務...
中外合營企業(Chinese and foreign joint venture),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中外合營企業是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依照...
同意你院請示報告中的第一種意見,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散合營企業並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僅應對合營契約效力、是否終止合營契約、違約責任等作出判決。合營企業清算問題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若干財務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是廣東省發布的地方法規。(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四日廣東省財政廳公布)為辦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上簡稱合營企業),加強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更好貫徹對外...
合營企業終止的情況。合營企業解散應進行清算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出資方式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用貨幣出資,也可用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用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合營各方在合營期間不...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資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
(三)合營企業清算的會計報表。第十二章 職工第九十一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三資企業法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和《外資企業法》三個部分內容,主要針對於含外資成分的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概念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
合作各方對收益分配和風險、債務的分擔,企業經營管理方式以及合作期滿的清算方法等,都應在契約中規定。⑶提供合作條件的合作經營企業註冊有二種方式:一是以外國合作者無息提供的資金、設備加上中方投入的少量的現金為註冊資金;二是將...
最長的可到50年。經國務院特批的可在50年以上。期限界滿的經合營各方同意可以延長,在期限屆滿前6個月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合營企業終止的情況。合營企業解散應進行清算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十二條外國合營者通過經營企業獲得的利潤以及其他收入、清算企業時分得的資金,可以匯往國外。第五章合營企業的解散和糾紛解決 第四十三條合營企業因合營期滿、喪失支付能力、合營者不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發生自然災害等,不能經營企業的...
合營期滿,剩餘財產全部歸東道國合作者所有,不再進行清算。外商收回的投資只限於投入的本金,不包括利息,而且要求分得利潤的多少取決於企業經營所得利潤的大小,以有利於調動外商的經營積極性。國際合資經營企業 組織形式:法人式企業 投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特別清算: (一)董事會或者聯管會對清算事務不能形成決議; (二)資不抵債並且不屬於破產清算; (三)不能自行組織清算。 特別清算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合營企業應當設立董事會,...
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負責合營公司終止預期滿時的清算工作;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三名,...
非完全解散清算 非完全解散清算:又稱也?ㄗ?們逅閿是指對因營業期滿或其他原因,由合營一方將其所擁有的產權轉讓給另一方繼續經營的解散企業所進行的清算。
(8) 合營企業的終止和清算。(9) 章程的修改程式。另外,在章程中還應註明工會組織及其在企業中的作用、職工的錄用和解僱、董事的產生和替換、規章制度的制訂等事項,合營企業章程的內容必須被中外合營雙方接受,符合雙方共同行為的要求,...
(2)經營收益按所在國稅法規定納稅,稅後利潤按合營各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3)合資經營企業按投資各方共同簽訂的協定組織建立。協定到期或者提前終止時,應該宣布解散,並辦理財產、債權和債務的清算。如果協定到期後合營各方還想繼續合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所簽訂的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的契約。內容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的內容主要包括:(1)總則;(2)合營...
第四十二條外商投資企業清算債務的清償順序為:(一)企業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及保險福利費用等;(二)企業應繳國家的稅金以及其它款項;(三)企業尚未償付的有擔保債務;(四)企業尚未償付的其它債務。在同一順序內不足清償的,按比例清償...
二、本案仲裁裁決主文(裁決項)要求進行的清算屬於給付內容。只是根據現行司法解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人民法院不主管對合營企業的清算,當事人不能自行清算的,由企業審批機關組織特別清算。因裁決主文明確指引清算以理由部分[仲裁庭的意見(...
剩餘財產分配是合營企業解散清算總程式中的一個步驟。一般情況下,需首先用財產變現所得支付清算費用,然後根據確定的債務清償順序依次清償債務,債務清償後,如尚有剩餘財產,可按合資契約、章程、協定的規定處理,也可按合營各方的出資...
賬面淨值是反映按企業清算前財產的賬面原值扣除賬面損耗後的余值。賬面淨值法遵循歷史成本原則的計算方法。這一方法簡單明了,但易於受到一些人為的因素影響而有偏差,變得不完全符合實際。故此,該種方法很少使用。只是合營企業經營期滿自動...
三、合營企業清算檔案實錄 四、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與註銷專欄 五、法律連結: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 第五章 合作經營企業的特殊問題 一、合營企業與合作企業之間的相同與不同點 二、合作企業外方先行收回投資的方式與應注意的問題 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