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會計報表纏制

合併會計報表纏制為了使企業會計報表能夠及時反映企業一定日期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在該企業有對外投資的情況下,符合條件的就進行編制合併會計報表,以利於各方面全面地分析、研究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讓企業的經營者和決策者利用合併會計報表進行經營決策。

過去,為適應國家高度集中管理的需要,我國對企業合併報表一般都採用匯總的辦法,主要由國家綜合部門和主管部門負責編制,以便全面了解本系統、本地區所屬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成果和財務狀況。合併會計報表與匯總會計報表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處,其區別在於,合併會計報表並不是出於國家綜合部門和主管部門對會計報表資料的需要,而是出於股份制公司、集團由於相互投資、相互參股,對自身生產經營活動成果和財務狀況作全面了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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