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發展和改革局

合作市發展和改革局是甘肅省合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為合作市綜合服務中心八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市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合作市綜合服務中心八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建議、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考核、培訓、工資、職稱和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以及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的參保、管理、轉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相關協調事宜。
(二)國民經濟體制改革規劃股。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市巨觀經濟形勢;研究提出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全市經濟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統籌全市規劃編制立項。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統籌指導和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改革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受理和辦理行政管理職能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州公布下放、調整、取消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發展改革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起草;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合法性審核,以及系統內其他涉法事務的法律服務和指導等工作;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三)地區農村環境資源綜合股。擬訂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及規劃,指導市內區域經濟協作,負責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申報和計畫管理,配合開展國土開發和保護、基礎測繪計畫下達、推進民族地區發展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改革有關問題及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相關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許可權內項目審批、協調、指導工作。擬定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的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綜合協調節能降耗、資源節約、循環經濟工作,協調節能環保產業以及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提出能耗“雙控”目標,實施節能目標考核,承擔節能監督管理。組織節能環保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和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宣傳工作以及許可權內項目的申報和審批、核准。
(四)固定資產投資與產業經貿股。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研究擬定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推進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牽頭起草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檔案;組織編制下達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投資計畫;擬訂政府投資管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修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目錄;負責管理預算內投資計畫;負責許可權內城鎮基礎設施及黨群機關、政法系統投資項目的審批及管理;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促進民間投資。負責重大項目的定期督查、信息報送、目標考核等工作;指導投資項目線上評審監管平台項目管理和運行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工業和服務業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結構調整,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國家重大產業布局項目實施和產業基地建設。組織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許可權內項目的申報和審批、核准;研究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情況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貨幣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全程監管,協調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配合推動信息化發展;監測和分析市場狀況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審批、上報經貿流通項目,負責全省加油(氣)站,油庫的規劃和布局。承擔與國外(地區)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團體和國際組織之間的產能合作,組織開展產能合作國際交流,指導實施合作項目。
(五)社會事業發展股。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教育、衛生健康、文化旅遊、廣播影視、體育、民政等領域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全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市社會事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社會事業建設發展項目。強化規劃統籌,研究提出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統籌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家相關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畫及重大交通項目的整體布局審核意見;協調推進全市交通基礎設施發展;研究全市綜合交通產業政策及改革措施;協調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組織協調能源工作日常政務;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按規定許可權審批電網(含自備電站)建設項目。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任務。負責擬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質能源項目核准、備案、審批;提出相關發展布局及重大項目審核意見;指導各有關部門、公司發展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資源;組織開展新能源科技進步和相關工作;指導協調農村新能源發展。承擔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查上報相關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天然氣儲備;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等。
(六)價格管理股。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推進重要商品和要素價格改革,組織擬訂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政策,調整市級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開展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價格調查,配合州級做好價格定價目錄價格聽證前期準備工作,組織實施價格干預措施,貫徹落實省、州政府管理的商品和價格改革任務,同時負責紀檢、政法系統價格認定工作。全面負責全市依法開展國家定點的主要農畜產品成本調查工作;依法對水、電、暖、氣等公用事業實施定價成本監審;依法對公益性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依法對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實施成本監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管理的國家機關收費和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服務價格政策;制定或調整市管國家機關收費和事業性收費標準以及服務價格工作;提出行政事業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改革思路和制定改革政策;指導全市行政事業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工作。
(七)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擬定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糧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費品及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擬訂儲備規劃和總量計畫,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市糧食和食糖儲備,監測市內糧油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軍糧供應管理,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及應急保障供應。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規範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倉儲管理,監督管理糧食流通、物資儲備、加工行業安全生產。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建設布局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管理的地方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全市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州糧食和儲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合作市糧食稽查大隊。負責《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依法查處全市糧食收購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糧食收購政策的行為,組織協調開展全市糧食批發、零售經營企業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是否按規定建立了糧食經營台賬和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糧食經營者的糧食倉儲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糧食儲存企業建立和執行糧食銷售出庫檢驗制度情況,查閱糧食經營者有關資料、憑證,並向有關糧食行政單位和人員調查了解相關情況。負責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在糧食收購、儲存活動中,是否按規定執行了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國家有關糧食倉儲的技術標準和規範,確定其收購、倉儲的原糧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是否執行了國家糧食運輸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監督檢查儲備糧承儲企業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監督檢查政策性糧食經營者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糧食經營者是否依照糧食應急預案規定,承擔了相應義務,執行了相關規定。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範圍內糧食經營者從事的糧食經營活動,並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定期檢查本市糧食市場管理情況。依法查處糧食經營者未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銷售、處理陳化糧的行為。依法查處全市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銷售的糧食經營者的糧食庫存低於規定的最低庫存或超出規定的最高庫存量。
(九)合作市生態文明建設項目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市委關於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承擔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指導工作。貫徹執行生態文明建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題規劃。負責全市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建立和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休系、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負青全市生態文明建設項目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開展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日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 “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對各鄉鎮、街道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市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項目及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督促檢查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工作計畫相關檔案貫徹落實情況,提出推進工作的相關政策建議;協調各部門、各單位推進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工作,組織實施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負責對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相關會議、檔案精神的宣傳報導和上傳下達工作。負責對生態文明小康村、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文化旅遊“一十百千萬”工程建設項目的跟蹤和督促檢查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跟蹤和督促檢查工作。

領導分工

阿黑,男,藏族,中共黨員,1976年7月出生,現任合作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合作市發展和改革局分別為黨政綜合辦公室、國民經濟體制改革規劃股、地區農村環境資源綜合股、固定資產投資與產業經貿股、社會事業發展股、價格管理股,併入管理生態文明建設項目辦公室,1個下屬事業單位合作市糧食稽查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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