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台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2號),設立台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台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責調整: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
  • 主要職責: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附則,

職責調整

(一)將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全監察職責交給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承擔。
(二)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全區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對我區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監督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
(三)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區級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承擔全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監督管理省、市在黃直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牽頭組織、協調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等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配合較大及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負責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竣工驗收的審核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劇毒、易製毒化學品使用登記備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批工作。
(八)負責安全培訓機構等安全生產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十)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工作(以下簡稱“三同時”)。
(十一)負責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技術示範工作。
(十二)指導有關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定和制度;承擔局機關文電、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提案和建議以及行政後勤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組織研究安全生產監管政策。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方面的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指導全區安全生產監管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掛應急救援管理辦公室牌子)
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擬訂年度全區安全生產考核指標,組織考核並通報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監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承擔安全生產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事故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
(三)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三同時”工作情況;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的實施工作;實施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技術示範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四)行政審批
依法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三同時”工作情況;負責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竣工驗收的審核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的審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改建、擴建的審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竣工驗收的審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批工作;負責劇毒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使用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關閉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事業單位

1、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9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2名。
2、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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