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局

台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2號),組建台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

台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區公路和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局
  • 類型: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附則,

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將原區交通局的職責、原區建設局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整合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稽徵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
2、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實施。
(二)負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區交通運輸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三)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最佳化;負責全區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城市客運、汽車維修、交通從業人員培訓、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實施。
台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局
(四)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公路、水路建設,組織、協調並監管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的建設;指導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徵,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六)指導道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路政、港政、航政、運政管理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協調和監測國、省道幹線路網的運行,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相關協調工作。
(七)指導協調交通物流等有關服務業工作。做好全區交通物流業發展。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和發布相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交通運輸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目標管理、安全保衛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及督、催、查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及計算機網路的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指導交通系統計生、綜治和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綜合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隊伍建設、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其財務預決算的審核,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與審計工作。
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和法制工作;組織擬定交通運輸相關政策;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和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交通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負責治理公路、水路“三亂”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改計畫;負責交通運輸技改項目的審查、監督工作;管理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交通運輸科技情報工作。
(二)發展規劃
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各專項建設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負責省市區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銜接,並擬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年度投資計畫;負責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參與交通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綜合統計數據的分析。
(三)交通建設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組織編制、實施和檢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畫,參與交通前期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管理;參與或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質量技術監督、監理、造價定額、環境保護和施工企業、人員資質工作,維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管理交通建設質量安全、“三防”和交通生態建設工作;做好相關統計工作。
負責交通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及初審事項的審批和報批;負責區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交通視窗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行政許可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規劃,提出年度運輸計畫;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春運、軍運工作;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維修行業、城市客運的行業管理,維護運輸行業公平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指導協調交通物流等有關服務業工作;組織全區性綜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擬訂並監督實施應急保障預案,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有關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組織或參與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全區運輸生產並做好相關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區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職數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事業單位

(一)區公路運輸管理所,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60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副科級職數1名,股級職數4名。
(二)區公路管理段(掛區路政大隊牌子),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61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副科級職數1名,股級職數4名。
(三)區港航管理處,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副科級職數1名,股級職數3名。
(四)撤銷區山頭舟浮橋管理委員會,其職責人員劃入區渡口安全管理辦公室。調整後區渡口安全管理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2名。
(五)撤銷區公路工程管理所,其職責人員編制劃入區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所。調整後區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所,為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3名。
(六)區公路收費站,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8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4名。
(七)82省道黃岩收費站,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44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4名。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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