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售債券亦稱“賣回債券”。允許投資者以事先規定的價格將債券提前回售給發行人權利的債券。一般出現在利率上升、債券價格下降的時候。投資者持有的回售權是在標的價格下跌時出售標的資產的權利,所以它是看跌期權。在存在回售條款的情況下,投資者有權根據設定的價格出售債券,這將限制投資者因為利率上升而遭受的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回售債券
- 定義:允許投資者以事先規定的價格將債券提前回售給發行人權利的債券
- 別名:賣回債券
可回售債券亦稱“賣回債券”。允許投資者以事先規定的價格將債券提前回售給發行人權利的債券。一般出現在利率上升、債券價格下降的時候。投資者持有的回售權是在標的價格下跌時出售標的資產的權利,所以它是看跌期權。在存在回售條款的情況下,投資者有權根據設定的價格出售債券,這將限制投資者因為利率上升而遭受的損失。
可回售債券亦稱“賣回債券”。允許投資者以事先規定的價格將債券提前回售給發行人權利的債券。一般出現在利率上升、債券價格下降的時候。投資者持有的回售權是在標的價格下跌時出售標的資產的權利,所以它是看跌期權。在存在回售條款的情...
債券回售(bond put option)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附回售權的債券品種已經擴大到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企業債和公司債,交易場所也擴大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8、債券回售條款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資金用途的實施情況若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屬於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債券持有人擁有一次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向本公司回售債券的權利。募集資金用途 (1)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的資金90,000萬元,其中,37,900萬元用於償還銀行貸款、40,000萬元用於償還短期...
23.回售價格(元):24.回售申請期:25.到期贖回日期:- 26.到期贖回價格(元):27.提前贖回日期:- 28.提前贖回條件:29.提前贖回價格(元):30.初始轉股價格(元):- 31.初始轉股價格(元):- 資金用途 (一)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債券募集資金主要用於投資以下兩個項目:(1)增資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中化船務有限...
對投資者是一種保護條款,有時甚至能直接推動可轉換債券價格的上漲;回售條款給予投資者將可轉換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對於投資者有保護作用,回售價格是判斷可轉換債券安全邊際的重要因素之一;贖回條款給予發行人從投資者處贖回可轉換債券的權利,如發行人放棄贖回權則會提高可轉換債券的期權價值。
公募債券是私募債券的對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債券。公募債券可以通過中介機構包銷或代銷。包銷是指由承銷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債券全部銷售完,未售完部分由承銷人自行認購;代銷是由代銷人盡力銷售,但銷售人並不保證將債券全部售完,到約定期滿時,代銷人將未售出的債券退回發行人。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做到:遵循信息...
第三十九條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每年可依照約定的條件行使一次回售權。每年首次滿足回售條件時,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首次不實施回售的,當年不應再行使回售權。第四十條 發行人應當在每年首次滿足回售條件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網際網路網站連續發布回售公告至少三次,...
(七)設定債券回售條款。公司債券增信機構可以成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第六十五條 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約定構成債券違約的情形、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以及公司債券發生違約後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解決機制。第八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建立對證券交易場所公司債券業務監管工作的監督機制,...
涉外債券是指我國政府、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為籌集資金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向境外投資者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分類 涉外債券主要分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兩大類,此外還有全球債券。外國債券是指發行人在其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債券市場上發行的以該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歐洲債券是發行人在其本國以外的某一國家債券...
可轉換債券理論價值=純債價值+期權價值-贖回權價值+回售權價值-轉股價向下修正權 在實際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將運用BS模型以及蒙特卡洛模型等方法,計算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本基金將首先利用無風險利率和違約風險溢酬貼現的方法計算定價時點的純債價值;再結合可轉換債券設定的提前贖回、向下修正轉股價、提前回售等...
普通股 8.期限靈活性較強 缺點 1轉股後將失去利率較低的好處 2若持有人不願轉股,發行公司將承受償債壓力 3若可轉換債券轉股時股價高於轉換價格,則發行遭受籌資損失 4回售條款的規定可能使發行公司遭受損失 5牛市時,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比發行轉債更為直接;熊市時,若轉債不能強迫轉股,公司的還債壓力會很大 ...
可轉換債券理論價值=純債價值+期權價值-贖回權價值+回售權價值-轉股價向下修正權 在實際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將運用BS模型以及蒙特卡洛模型等方法,計算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本基金將首先利用無風險利率和違約風險溢酬貼現的方法計算定價時點的純債價值;再結合可轉換債券設定的提前贖回、向下修正轉股價、提前回售等...
10.4.2 解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對回售條款的不利制約 10.4.3 提高贖回和回售條款中的支付金額 10.4.4 充分考慮原股東的利益 10.4.5 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觸發條件的創新 第11章 可轉債市場監管體系 11.1 我國可轉債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 11.2 完善我國可轉債市場監管的政策建議 11.3 建立我國可轉債...
債券基金,又稱為債券型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它通過集中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準,基金...
8、債券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資金用途的實施情況若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屬於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債券持有人擁有一次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向本公司回售債券的權利。募集資金用途 (1)本次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募集的資金90,000萬元,其中,37,900萬元用於償還銀行貸款、40,000萬元用於償還短期...
第一條 為了規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的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可轉債在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以下簡稱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轉讓、信息披露、轉股、贖回與回售等相關活動,適用...
《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是為規範債券交易行為,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債券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的規則。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自2022年4月25...
持有可轉債的投資人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場上出售可轉債變現,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轉債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準股票、債券利率、債券期限、轉換期限、轉換價格、贖回和回售條款等。可轉債是普通債券和可轉換為股票的期權的混合物,轉債價格和基準債券價格的差額構成了內含期權的...
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
有效期限:債券發行之日至償清本息之日的時間 轉換期限:轉換起始日至結束日。4、我國規定:可轉換公司債的最短期限為 1 年,最長為 6 年,發行後 6 個月可轉換為公司股票。5、利率由發行人根據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6、轉換比例、轉換價格、贖回條款、回售條款 。轉換比例 * 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