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古藺縣委、古藺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古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古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古委發〔2010〕14號),設立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縣委縣政府台灣工作辦公室、縣科學技術局、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址:古藺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一)將原在古藺縣教育局掛牌的古藺縣科學技術局職責、原古藺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職責以及原縣經濟和商務局承擔的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信貸、稅收方面和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等金融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二)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原縣政府辦公室承擔的信息化管理職責劃給縣經濟和商務局。
(四)增加人民防空職能。
(五)增加公務接待職能。
(六)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職責。
(七)加強對全縣財經工作的協調、服務、指導等職能。
(八)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和督查調研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公文,以及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材料,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市級各部門傳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並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領導直接召開的鄉鎮長或部門領導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上級政府和縣政府檔案、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工作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對需要研究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意見並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務信息和網路輿情,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各項行政工作目標管理的指導、協調、檢查、考核獎罰等工作。
(十)根據縣政府領導要求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大問題。
(十一)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電子政務和網路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依法草擬政府規範性檔案,負責政府各部門上報的規範性檔案審查,負責組織行政執法檢查,組織完成領導交辦的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事宜。
(十四)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指導全縣貧困地區人才、技術的培訓。
(十五)負責人民防空工作。平時負責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建設,戰時負責發布防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抓好人員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消除空襲後果。
(十六)指導全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縣直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七)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縣對台工作。
(十八)負責縣內金融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科技計畫、技術研發資金、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公務接待工作。
(二十一)負責管理縣誌辦工作。
(二十二)負責政府機關社會治安、衛生綠化、計畫生育、財務資產等後勤管理工作。
(二十三)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加強人事監察管理,並做好辦公室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二十四)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二十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六)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組織處理政府日常事務中的文電、收發、運轉及會議事務。負責縣人大、政協有關會議及參會市領導的協調聯繫;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印章、介紹信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室、會議室管理;負責辦理不在專業科室承辦範圍內的其他檔案。
(二)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鄉(鎮)長會議和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有關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聯繫;負責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傳送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把關工作。
(三)行政科
負責機關財務、總務、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機關辦公用房的維修、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環境綠化和衛生工作。
(四)督辦室(高配副科級)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鄉鎮政府目標管理工作和縣政府部門績效管理工作;承擔縣目標績效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民生工程的日常聯絡和督促檢查工作;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
(五)機要科
負責縣政府印章、介紹信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上級檔案的收發、傳閱、歸檔工作;負責本級檔案印製、分送、歸檔及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負責保密管理工作。
(六)保衛科
負責組織政府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機關內保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級領導的安全保衛;協調縣政府機關與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居委會的工作。
(七)金融管理辦公室(高配正科級)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大對地方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支持;制定地方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收集我縣銀行、保險、證券系統業務數據報表;指導地方金融工作;負責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的聯繫,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參與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活動的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工作;參與中小企業擔保基金的運作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金融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接待辦公室(高配正科級)
負責上級機關和外地來藺開展公務活動的領導及隨行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重大會議的服務工作;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赴外學習考察的聯繫服務工作;負責指導鄉鎮、縣級部門接待業務。
派駐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有關規定的情況。其工作職責、工作關係、幹部管理、後勤保障、組織領導等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古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8名(含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單列管理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黨內領導職務按縣委規定配備。
單列行政編制7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根據《古藺縣鄉鎮和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古委辦發〔2008〕16號)規定核定的公務用車控制數予以核定。

其他事項

(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負責研究全縣扶貧資金分配方案;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扶貧開發資金的籌集管理和扶貧物資的分配管理;負責全縣貧困狀況的監測統計;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綜合股、計畫股。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
(二)縣委縣政府台灣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有關台灣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縣涉台事務實施統一歸口管理;負責研究、擬定全縣對台工作計畫;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縣對台工作,加強開展對台經貿和吸引台資工作,負責有關台商投訴事宜;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文化、教育、衛生、科技、學術、體育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的對台宣傳、涉台教育工作,管理和審批台灣媒體記者在古藺採訪事宜;組織指導台胞接待工作和全縣台胞台屬工作,指導台灣同胞聯誼會工作;負責對台日常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對台事項。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
(三)縣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負責科技計畫、技術研發資金、科技成果、技術市場、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批民營科技機構;負責組織技術交易活動;加強對科技人員管理,組織技術培訓和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工程;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科技股。核定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局長1名(按副科級配備)。
(四)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和監督指導,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辦上級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證、監督檢查證的審核、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全縣執法培訓,負責組織培訓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縣政府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縣政府、鄉鎮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備案工作;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應訴案件;負責全縣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綜合股、行政複議監督股。核定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
(五)古藺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平行審批的事項組織協調,對審批項目的運轉情況進行協調、督查;負責對進入縣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組織部門視窗規範、高效、優質服務,並提供相關業務諮詢;負責受理當事人對視窗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訴;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部門及視窗工作人員進行考核;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股(信息管理股)、並聯審批服務股、招投標管理股、協調督查股。核定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
(六)古藺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制和修訂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縣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全縣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組織指導應急宣傳培訓、應急演練和應急交流合作;指導全縣抗災救災工作,對救災資金和物資提出分配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使用情況;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股、應急救災股。核定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
(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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