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代印度教育
- 性質:教育
- 國家:印度
- 世紀:7世紀
婆羅門的教育,教育目的,親職教育,學校教育,佛教教育,
婆羅門的教育
婆羅門教崇拜梵天是萬物的根源,稱梵天是宇宙的純粹精神,永恆存在,一切事物僅是它的幻影。人們必須識破和鄙棄塵世的虛幻,獲得精神上的解脫,才能和梵天相接。婆羅門教規定那些能夠上接梵天的婆羅門教僧侶祭司,屬於最高種姓。其次為剎帝利,可充軍事貴族。婆羅門和剎帝利都是國家的天然統治者。再次是吠舍種姓,僅能從事農工商業。這三個種姓都是再生種姓(即婆羅門教可使他們獲得第二次生命)。最低種姓是首陀羅,雖同為雅利安人,卻是非再生種姓,只能任賤役。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則是奴隸。古代印度早期的教育以婆羅門教的教條為指導思想,以婆羅門教的經典《吠陀》為教育內容,是婆羅門教神學的附庸。
教育目的
婆羅門教的教義說,人的最高境界是破除塵俗,獲得精神上的解脫,從而與梵天合一。婆羅門教的教育就以此為目標。《吠陀》被婆羅門教視為梵天智慧的結晶,是浩瀚知識的總匯,是教育的靈魂,因此誦讀《吠陀》經典和受教育是同義語。婆羅門教還視僧侶為聖書的唯一保衛者和宣揚者,因而也是唯一的教師。教育機會更是極不平等的,只有再生種姓才享有受教育的權利。按照婆羅門教的等級觀念,婆羅門種姓應受最優良的教育;剎帝利和吠舍兩種姓雖需要學習《吠陀》,但因他們執行俗務,所習經典內容應當從簡,程度應該降低。首陀羅種姓和奴隸是梵天鄙棄的人,因此被剝奪受教育權,識字讀經即被視為違反神意,可能會構成死罪。
親職教育
在早期吠陀時期,印度河和恆河流域的氏族社會解體,農村公社成為自足經濟的組織單位。在這種農村公社中,存在著單獨家庭和聯合家庭。前者由家庭成員分別居住而各有私產;後者是家人聚居而共有財產,以致一家之中常有數百成員之多。兩種家庭都實行家長制,教育子女屬於父權範圍。由婆羅門在家中教子誦習《吠陀》,使之能成僧侶。《吠陀》是聖書,只許口授不許抄寫,再加《吠陀》系梵文編寫,不易理解,也不易誦讀,父親便每日率子一句句地誦記,使之達到純熟程度。這種學習,十分枯燥無味。按照規定,婆羅門須把四部《吠陀》習完,才能充任僧侶。由於每部《吠陀》須學習10~12年, 全部習完須40年,故實際上只能要求學習一部分而已。對剎帝利和吠舍的要求更低,因為他們須把時間用於學習實用知識,去承擔世俗任務。在古印度的漫長歲月中,家庭是唯一教育場所,直到《奧義書》時期出現學校後,家庭依然是重要的教育場所。
學校教育
公元前 8世紀《奧義書》問世,這是吠陀經典的最後一部分。從此時起到公元前 4世紀孔雀王朝,史家稱為奧義書時期。經長期摸索,婆羅門教教育由機械背誦經典而漸漸向鑽研經義發展。由於闡明經義非一般家長所能勝任,於是出現了對於經典略有研究的文人,致力於對青少年的教導工作,以補親職教育的不足。這批人被稱為“古儒”(guru),他們在家設校,叫“阿什侖”(ashram)。兒童在校學習通常為12年,必須寄宿古儒家中,共生活起居,聽古儒解經,還須外出乞討,刻苦修行。當時,清規戒律甚多,入學須舉行隆重的儀式和通過比較嚴格的審核;入學後須定時沐浴,虔誠祈禱,衣裝樸素,乞討時更須將所得之物敬奉古儒。學習時尤須嚴執弟子之禮。印度在奧義書時期,不但數學、天文、建築術、星占術已很發達,還因為需要正確誦經和解經而產生了語法學、發音學、音韻學等學問的萌芽,以後還有了邏輯學。學校為適應時勢,要求學生學習發音學、音韻學、語法學、字源學、天文學和祭祀,作為習經的基礎,這些知識被稱為“六科”。這時學習已超出宗教的領域。與此同時,教學也採取了一些啟發誘導的方法,不再呆讀死記和照本宣科了。古儒還常利用年長兒童為助手,助手先學習一步,然後去教其他兒童。這種教學方法在18世紀被英國隨軍赴印的傳教士A.貝爾採用和改進後,就成為流行於世的導生制(見貝爾-蘭開斯特製)。
公元5世紀末葉,學術討論逐漸成風。一般由3名造詣較深的婆羅門學者主持,探討、爭議有關經義問題。有志於學的青年不惜遠道前來傾聽。以後討論規模擴大,則由21名學者主持,討論範圍更加擴充,宗教、哲學、法律、天文學等課題都包括其中。同時,高級僧侶修行的寺院,如最負盛名的婆羅門寺和薩馬納寺等,也出現在印度東部地區。每當寺內高僧講道,眾多門徒遠道來寺聽課。以上這些討論中心和寺院逐漸成為學府,類似高等學校。在6世紀以後還出現了語法學校、法律學校、天文學校、哲學學校,分科傳授各種知識。這些學校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印度文化的發展。
佛教教育
佛教雖然反對婆羅門教,但佛教的教義和婆羅門教的教義卻是基本相同的,兩者都敬奉梵,都要人通過禁慾苦修而求取精神慰藉。佛教比婆羅門教進步之處在於它具有一定限度的民主性。佛教以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相標榜,認為不只婆羅門、剎帝利和吠舍等再生種姓可以脫離輪迴轉生,達到解脫的境地,首陀羅同樣能通過修行而登上彼岸。它對勞苦大眾表示關切,表現在教育上,主要是廣設寺廟,使教育面向較多的民眾。婆羅門教以家庭和學校為教育園地,施教的對象不廣,相反,佛教要求教徒出家修行,以寺院為教育場所。由於寺廟有財有勢,社會上形成“入寺習僧”的風尚。從此廟宇日多,僧徒日眾。與此同時,寺廟的清規戒律也日嚴。僧徒必須學習經卷,外出行乞,由僧師予以解釋和指引。婆羅門教以古老的梵文施教,理解困難;佛教則用地方語為教學用語,容易理解。而且,寺院在初級階段的教學,多由教師口授,學生記誦,到高深階段,則進行爭辯和議論,教育方法也有發展。僧徒修習12年,經考驗合格者,叫作“比丘”,即僧人之意。比丘多數回家工作。少數留寺深造,繼續學習者,由僧侶一人負責教義傳授,另一人任生活監督,再行苦修10年,然後擔任寺中僧職。佛教與婆羅門教不同。對女子教育很重視。尼庵和寺院同樣分布各地,成為婦女習經和修行之所。尼庵在接受幼尼和施教方面,和寺院大致相似。但除個別尼庵外,一般水平不如寺院高。女尼學習完畢稱為“比丘尼”。無論寺院或尼庵,所施的都是培養僧尼的神學教育。
佛教還重視親職教育。因為佛教教育面向廣泛民眾,而寺庵為數有限,不能盡容,一些信徒可以在家修行,並接受教育。這種在家僧叫優婆塞,在家尼叫優婆意。優婆塞、優婆意都要受戒律的約束,苦行修煉,祈禱誦經,更要參加寺院定期舉行的宗教儀式。寺庵僧尼則對優婆塞、優婆意負有指導學習的任務。在家僧尼的水平,限於條件,一般低於寺庵的僧尼。通過這種輔助親職教育的形式,佛教便在民間廣為流傳。
由於佛教寺院既多,又受世人尊重,財力富裕,藏書豐富,學者集中,教育質量日益提高,終於出現了 6、7 所著名的學府。其中以那爛陀寺最為著名。當時除印度本國人士外,還在一些外籍青年爭往寺內就學。最盛時曾聚有僧徒 10000人,僧師1510人,恰似一所萬人大學。中國唐代僧人玄奘曾留學寺中達5年之久。該寺幾乎每天舉行學術討論和講演達100次,涉及闡述教義和爭議哲學、科學、藝術等世俗性的課題。為顯示學術自由,該寺曾招收非佛教徒,獎勵不同流派,這對印度學術發展起了促進作用。在此留學的外國學生,把印度宗教文化帶回本國,使佛教得到了廣泛傳播,同時也促進了國際間的文化交流。
在8~9世紀後,由於印度本土的印度教更加興盛,佛教僧團日益衰敗,內部派系紛爭不已,從而日趨式微。後來又由於伊斯蘭教的大規模傳播,重要寺院被毀,僧徒星散,迄13世紀初,終於一蹶不振趨於消亡。直至19世紀,佛教才開始在印度本土逐漸復甦,佛教如今在印度本土信徒者約占印度總人口的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