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帝利(古印度四種姓之一)

剎帝利(古印度四種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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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帝利(chà dì lì)是古印度四種種姓之一。略稱剎利。意譯土田主。即國王、大臣等統御民眾、從事兵役的種族,所以也稱“王種”,其先祖為來自中亞地區的雅利安人。其權勢頗大,階級僅次於婆羅門。乃王族、貴族、士族所屬之階級,系從事軍事、政治者,按照婆羅門典籍記載剎帝利主要職責是世代守護婆羅門。釋尊即出身此階級。在現代印度,剎帝利表示職業、統治和軍事階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剎帝利
  • 外文名:Kshatriya
  • 簡稱:剎利
  • 解釋:土田主
  • 種族:白種雅利安人
  • 職業:統治、軍事階層
  • 漢語拼音:chà dì lì 
相關史載,淵源,種姓制度,正式形成時期,身份地位,相關的神話傳說,與佛教的關係,發源,傳播,

相關史載

(梵ks!atriya,巴khattiya)
《續高僧傳》卷二釋雲(大正50.432a):“剎帝利種,隋雲土田主也,由劫初之時先為分地主,因即號焉,今所謂國王者是也。”釋迦牟尼佛的種族即屬剎帝利種。此剎帝利種可諷誦吠陀,行祭祀,但不可以教授他人、為他人祭祀,亦不可接受他人的布施。又,一般人認為王者皆出於此族,但在印度,古來出自吠奢、首陀羅等種族而樹立王權者亦不少。拉吉普族(Rajput),即為剎帝利種的後裔。
梵語的音譯。亦省稱“剎利”。古 印度 第二族姓,掌握政治和軍事權力。為世俗統治者。《百喻經.二子分財喻》:“昔摩羅國有一剎利,得病極重,必知定死。”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印度總述》:“若夫族姓殊者,有四流焉:一曰婆羅門,浄行也……二曰剎帝利,王種也。舊曰剎利,略也。” 宋沈括《夢溪筆談.雜誌一》:“唯四夷則全以氏族為貴賤,如 天竺 以剎利、婆羅門二姓為貴種,自餘皆為庶姓。”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淵源

種姓制度

是中國古代文獻中對印度一種複雜的等級制度(包括瓦爾那制度和後來從中衍生出的闍提制度)的泛稱,玄奘又曾將它譯稱族姓制度,西方通常把印度的這種制度稱為喀斯特製度。它萌芽於早期吠陀時代,正式產生在後期吠陀時代。最初,祖先來自中亞地區的白種雅利安人自稱為“雅利安瓦爾那”(雅利安含有“高貴”之意,瓦爾那含有“顏色”、“品質”的意思),而稱當地居民為“達薩瓦爾那”(含有“雄者”、“男人”之意)。這樣就有了自以為高貴的雅利安人和把當地居民當作敵對集團的區別。
隨著雅利安人內部的分化,在早期吠陀時代末期,逐漸發生了平民與氏族貴族的區別,。平民稱為“吠舍”(是氏族成員的意思),而貴族稱為“羅闍尼亞”(是“灼熱發光”的意思,引申為顯貴的首領的意思)。從事祭掃的氏族貴族則稱為“婆羅門”(意思是梵天所生)。從雅利安人與當地居民的一分為二,到雅利安人部落中平民與氏族貴族的一分為二和貴族內部的軍事貴族與祭司貴族的一分為二,這樣就形成了四個瓦爾那的胚胎。

正式形成時期

到後期吠陀時代,四瓦爾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羅門教的典籍規定了各個瓦爾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爾那的成員的不同權利和義務。
第一個瓦爾那是婆羅門。婆羅門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層級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參與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權力。
第二個瓦爾那是剎帝利(是“力”、“權力”的意思)。它是從“羅闍尼亞”發展而來的。剎帝利的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國王一般仍屬於剎帝利瓦爾那,但是剎帝利瓦爾那並不限於王和王族。剎帝利是掌握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
第三個瓦爾那是吠舍。吠舍主要從事農業、牧業和商業,其中也有人富有起來,成為高利貸者。吠舍是平民,沒有政治上的特權,必須以布施(捐贈)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完全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婆羅門和剎帝利。不過吠舍還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員,他們可以參加公社的宗教儀禮,因而和婆羅門、剎帝利同樣屬於“再生族”。
第四個瓦爾那是首陀羅(Sudra)。首陀羅瓦爾那的前身是達薩瓦爾那,首陀羅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內。首陀羅的大部也是非雅利安人其中也有失去公社成員身份的雅利安人。由於沒有公社成員身份,不能參加宗教禮儀,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首陀羅是非再生族。就失去了在政治、法律、宗教等方面受保護的權利。首陀羅從事農、牧、漁、獵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各職業,其中有人失去生產資料,淪為僱工,甚至淪為奴隸。首陀羅作為瓦爾那來說,不是奴隸或達薩。首陀羅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身份地位

在早期吠陀時代,一家人可以從事不同的職業,人的身份也還沒有嚴格地固定下來。後期吠陀時代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後,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地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各個瓦爾那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在實際生活中,高瓦爾那的男子娶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嚴禁低瓦爾那的男子娶高瓦爾那的女子為妻。不同瓦爾那的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高瓦爾那的人傷害了低瓦爾那的人,處罰甚輕;在相反的情況下,處罰就會非常嚴重。瓦爾那制度顯然是保護新產生貴族剝削階級的工具。
而婆羅門教的造業輪迴說也為種姓制度起到辯護作用。它把出身於高級種姓的人說成是前生行善者,把出身於低級種姓的人說成是前生作惡者。這樣就為高級種姓的特權和低級種姓的苦難都找到了理論上的解釋,當然這只能是一種欺騙性的解釋。
佛經裡面再三強調它不重視種姓差別,一入佛教,就如眾流歸海,一切差別不復存在。這樣一來,又怎樣理解沙門和婆羅門的對立呢?不重視種姓差別這件事實本身就是對婆羅門的反抗,因為婆羅門教是十分重視種姓差別而且是只代表婆羅門的利益的。
但是,佛教也並不是真對一切種姓一視同仁。它當然首先就會反對婆羅門。在婆羅門教的經典里,四姓的順序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而在佛教的經典里則是:剎帝利、婆羅門、吠舍、首陀羅。釋迦牟尼自稱是剎帝利。釋迦族原來不大可能有什麼種姓制度,這只是受了婆羅門教的影響而模擬出來的。他們自稱是剎帝利,據我看,這也是冒牌貨。不管怎樣,既然自稱為剎帝利,就必須為剎帝利辯護,竭力抬高它的地位。《長阿含經.阿摩晝經》就是一個例子。新興的國王(其中也有一些是冒牌的)也努力抬高剎帝利的地位,於是一拍即合,他們也就信奉起、支持起佛教來了。
第一次說法以後,以陳如為首的五人成了佛的弟子。接著是迦屍城富家子耶捨入教。他又帶了五十四人入教,此時已有比丘六十人。跟著是苦行仙人迦葉兄弟三個人入教,三人原都是婆羅門。三迦葉有弟子五百人,都受了正法。五百這個數目不可靠,這樣整齊的數目是後來捏造出來的。在王舍城竹林,又收舍利弗、大目犍連為弟子。後來成了如來佛的大弟子,二人也都是婆羅門。總之是弟子越受越多。僧伽形成了。而且諸大弟子各有所長,比如舍利弗智慧第一,目犍連神通第一,優波離持律第一,羅睺羅持戒第一,大迦葉弟子頭陀第一名,但據估算,終釋迦牟尼之世,弟子也不過五百人。
從社會地位來看,他確實收了一些低級種姓的人,比如大弟子優波離就出身剃頭匠,弟子中還有淫女、強盜、殺人犯、商人、獵人,但出身婆羅門的更多。釋迦牟尼禁止奴隸入教。在佛典的律藏中,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規定。比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三說:“從今已往,汝等苾芻不應與奴出家。若有求者,當可問之:‘汝是奴不?’若與奴出家,得越法罪。”第23卷,第1033頁中。

相關的神話傳說

毗濕奴是印度三大神之一。又譯遍入天、毗搜紐。在吠陀時代,毗濕奴可能是太陽神的一個稱號;在史詩和往世書時代,被認為是印度三大神中的保護之神。有四隻手,分別拿著神螺、神盤、神杵和蓮花。還有一張神弓和一把神劍。有時坐在蓮花上,有時躺在一條千頭蛇身上,有時騎在一隻
大鵬鳥上。妻子是天神和阿修羅攪乳海時出現的,名叫吉祥天女。毗濕奴下凡救世的故事在印度廣為流傳,家喻戶曉。曾多次下凡救世:
毗濕奴毗濕奴
1.當洪水來到時,毗濕奴化身為一條頭上長角的魚,拯救摩奴(一說魚是大梵天的化身,詳見大梵天)。
2.當天神和阿修羅攪乳海時,毗濕奴化身為一隻海龜,潛入海底,以龜背作為天神和阿修羅攪乳海的攪棒──曼德羅山的底座。
3.妖魔希羅尼亞克夏將大地拖進海底,毗濕奴化身為一頭野豬,潛入海底,與妖魔搏鬥了一千年,最後殺死妖魔,救出大地。
4.毗濕奴化身為一個半人半獅的怪物,殺死魔王希羅尼耶格西布(詳見人獅)。
5.魔王伯利奪得三界的統治權,毗濕奴化身為一個侏儒,向魔王乞求三步之地;魔王答應,毗濕奴邁出兩步就跨越
天堂和人間,然後停步不前,將地獄留給了魔王。
6.毗濕奴化身為手持利斧的羅摩,即持斧羅摩,先後21次從地球上肅清傲慢的剎帝利,維護婆羅門的統治地位。
7.毗濕奴化身為羅摩,消滅十首魔王羅波那(詳見《羅摩衍那》)。
8.毗濕奴化身為黑天,來到人間除暴安良(詳見黑天)。
9.毗濕奴化身為佛陀,慫恿妖魔和惡人渺視吠陀、棄絕種姓、否認天神,引導他們自我毀滅。
10. 毗濕奴化身為婆羅門,身騎白馬,手持明劍,剷除惡人建“圓滿時代”。以上是毗濕奴主要的下凡事跡,《薄
伽梵往世書》還系統地敘述了毗濕奴24次下凡的故事。

與佛教的關係

發源

佛教之發源於古印度,蓋非偶然。兩千數百年前,印度社會階級分為四種。一為婆羅門,主持宗教;二為剎帝利,系王族,掌理政治;三者吠舍為商賈,四者首陀羅為農人奴隸。釋迦世尊是剎帝利族,父為中印度迦毗羅國國主淨飯大王,母為摩耶夫人。當時諸外道之歧見紛紜,目睹社會之階級制度而心戚不安,遂振臂起而改革者,即生於二千五百餘年前印度釋迦牟尼佛也。蓋印度當時系一割據之國體,而釋迦族亦諸國中之一小國也。印度之人民分為四級,一婆羅門族,二剎帝利族,三吠舍族,四首陀族,前二皆屬貴族,其生活之愉快,固不待言;而後二族,尤其是首陀族(佃者),其被卑視壓迫之苦,不堪構想。釋迦原系剎帝利族(貴族),睹斯不欲睹之情形,遂慨然舍王位而思設法以革除之,由斯遍訪諸師,結果皆不滿所求。乃憑自己之思量,而獲最深之覺悟,是名曰佛。以所得之覺悟,同時而影響得一般風附雲從者,佛教之團體由斯成立。

傳播

佛滅後一二百年頃,有統一印度之阿育王出世,並征服四方,西至波斯、東至新疆、南至錫蘭、緬甸,北至今俄領之地。既有威振四方之勢力,兼為佛教之誠篤信仰者,於是以勢力之所及地,選優秀人才,四方傳播,並立舍利塔以紀念之。時當中國秦始皇時代,彼時有室利房者來華傳教,因禁制未行。繼之佛教在印度傳千餘年,此期間以印度為中心,已成為亞洲之佛教矣。其後印度佛教優秀人才播教於四方,兼婆羅門教復活,於是佛教衰落;繼為回教侵入,佛教遂亡。白人入而印度再亡。向來不明印度史者,謂印度之亡於佛教,實則先不信佛教而後致印度於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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