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取保候審規定
- 外文名:To obtain a guarantor pending trial regulations
- 目的:執行刑事訴訟法保證適用取保候審
- 相關檔案:【公通字1999(39)號】
第一條 為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保證正確適用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
決定重新交納保證金的程式,適用本規定的有關規定。第十四條 執行機關應當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並告知其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後的五日以內,向執行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覆核一次。上一級...
波洛克和梅特蘭認為保釋制度直接產生於實際需要,而不是對抽象自由的熱愛。[1]經歷了500年的緩慢發展,英國1826年頒布的《刑事司法法令》才在本質上徹底改造了舊時代的保釋,使之成為一個全新的制度。英國《1976年保釋法》第1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金擔保方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也沒有故意...
取保候審決定書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憑證文書。基本信息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本格式是公安機關使用的取保...
14.對取保候審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公安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公安機關作出。15.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監視居住人支付費用。16.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對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檢察...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適用於下列對象:(1)罪行比較輕微,不需要拘留、逮捕、但有逃避偵查、審判之虞的。(2)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査清,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而採取取保候審的方法足可以防止社會危險性而無逮捕必要的。(3...
王健在取保候審期間人身自由雖受到部分限制,但實際上沒有被羈押,根據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宣告無罪後,取保候審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雅安分院沒收的財產,因該院並未確認其沒收行為違法,故法院賠償委員會不宜...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保證正確適用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和 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 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
(四)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下列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予以逮捕:1、企圖自殺、逃跑、逃避偵查、審查起訴的;2、實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干擾證人作證行為,足以影響偵查、審查起訴工作正常進行的;...
3、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證金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沒收 取保候審規定是為了保證刑事案件偵查訴訟的順利進行和依法保護犯罪...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修正案》已經2007年10月25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12月1日施行。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一、將第三百三十一條修改為:“需要對外國人採取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應當由地...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時,不應當採用刑事拘留、逮捕措施。第十九條 除《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的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決定對犯罪嫌疑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0、65、69、74、75條,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公安部《規定》第63條等的規定,取保候審適用於以下情形: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
這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第9條第3項關於“等候審判的人受監禁不應作為一般規則”的規定,明顯不相符合,因此,需對此問題予以研究,以推動取保候審在我國刑事訴訟過程中更多地被採用。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
取保候審申請書是一種法律術語。ΧΧ公安局(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律師事務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的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的委託,指派 律師代理申辦...
(四)案件事實基本查清,證據已經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第十八條 經羈押必要性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現,不予羈押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在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或者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的同時,應當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
申請對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審。事實與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於xxxx年x月x日經xxxx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逮捕羈押,根據xxxxx案的犯罪嫌疑人xxx(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要求,本人提出為犯罪嫌疑人xxx申請取保候審.其...
14.對取保候審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公安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公安機關作出。15.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監視居住人支付費用。16.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對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檢察...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二條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
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較短,隨著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為逮捕,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5、對象特定性 刑事拘留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適用於法律嚴格規定的情形。條件 刑事...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2006年8月24日)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 (2004年7月12日)二、刑事執法辦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9年8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